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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軍隊隻聽一個人說了算, 請看美國“憲法”規定

(2007-08-24 19:10:17) 下一個
策二款 總統是合眾國陸軍、海軍和征調為合眾國服役的各州民兵的總司令。

總統是美國武裝部隊總司令,可召集各州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宣戰權雖屬國會,但總統往往越過國會不宣而戰;有權宣布緊急狀態,但應事先通知國會,緊急狀態應在 6 個月後自行終止,但總統仍可以重新宣布進入緊急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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