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華測繪不得從事地圖編製航空攝影. 好!
(2007-01-22 0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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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2日15:38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月22日電 中國國土資源部今天在其官方網站公布《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明確提出,外國組織或個人在華合資、合作測繪不得從事測繪航空攝影等七種測繪活動。
該暫行辦法明確,所謂合資、合作形式,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規定設立合資、合作企業。合資、合作形式需要依法取得測繪資質,並在測繪資質證書規定的範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該暫行辦法明確提出,以下七種活動是禁止外國組織或個人通過合作、合資來進行的:
(一)大地測量;
(二)測繪航空攝影;
(三)行政區域界線測繪;
(四)海洋測繪;
(五)地形圖和普通地圖編製;
(六)導航電子地圖編製;
(七)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測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