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台灣-明代中國的海防要地

(2008-08-04 09:31:11) 下一個
http://blog.nownews.com/taiwan_native/textview.php?file=160949
倭寇入侵,在閩粵浙三省沿海劫掠之後又竄至東番,高山族人民及往該地經商、打魚的福建沿海人民皆飽受其苦...

傳瑛 撰

明初沿元代之製,在澎湖設巡檢司,隸晉江縣。明洪武二十年曾一度下令裁撤巡檢司,並將島上居民遷回內地。明政府此舉的目的原是要堅壁清野,防止倭寇及海盜等從海上得到接濟,但結果卻事與願違。巡檢司裁撤,居民內遷之後,倭寇以及海上鋌而走險的不法之徒乘虛而入。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記道∶「澎湖一島在漳、泉遠洋之外,鄰界東番。┅┅國初徙其民而虛其地,自是隻為盜賊假息淵藪,倭奴往來停泊、取水必經之要害」。

為國家安全計,明政府乃於澎湖再設巡檢司。嘉靖以降,明朝官軍多次到台灣島上追剿逃亡到那裏的海上私人武裝集團及入侵的倭寇,台灣成為中國海上防衛的重要陣地。據乾隆範鹹《重修台灣府誌》記載∶「嘉靖四十二年,林道乾寇亂邊海,都督俞大猷逐道乾入台,偵知港道紆回,不敢進,留偏師駐澎,時哨鹿耳門外。道乾以台非久居所,遂恣殺土番,取膏血造舟,從安平二鯤身隙間遁去占城。┅┅道乾既遁,澎之駐師亦罷,因設巡檢守之」。這是明代官軍剿寇台灣本島之始。萬曆初年又有以林鳳為首的海上私人武裝集團在閩粵沿海活動,林鳳又名林鳳鳴。據《明實錄》卷26記載∶「萬曆二年六月戊申┅┅逋賊林鳳鳴擁其黨萬人,東走福建,總兵胡守仁逐之,因招漁民劉以道,諭東番合剿,遠遁」。同書卷30又載∶「萬曆二年十月辛酉,福建海賊林鳳自澎湖往東番魍港,總兵胡守仁、參將呼良朋追擊之,傳諭番人夾攻,賊船煨燼,鳳等逃散。巡撫劉堯誨賞賚有差」。所謂「東番」,即指台灣;而魍港,據考證,為今台灣省嘉義縣布袋鎮的虎尾寮。胡守仁追擊林鳳到魍港是繼總兵俞大猷之後明官軍第二次入台作戰

萬曆二十年,日本豐臣秀吉出兵侵略朝鮮,並傳出有謀犯雞籠、淡水的消息,沿海戒嚴。鑒於台、澎戰略地位的重要,當事者乃在澎湖派兵戍守,「鎮以二遊,列以四十艘,屯以千六百兵」。台、澎地區成為我國防倭抗倭的前哨陣地。這時的戍兵還是遊兵,汛期前往戍守,汛後撤回。萬曆二十三年福建巡撫許孚遠建議澎湖設將屯兵,築城置營,其疏雲∶「查澎湖屬晉江地麵,遙峙海中,為東西二洋、暹羅、呂宋、琉球、日本必經之地。其山周遭五、六百裏,中多平原曠野,膏腴之田,度可十萬。若於此設將屯兵,築城置營,且耕且守,據海洋之要害,斷諸夷之往來,則尤為長駕遠馭之策」。

萬曆三十年,倭寇入侵,在閩粵浙三省沿海劫掠之後又竄至東番,高山族人民及往該地經商、打魚的福建沿海人民皆飽受其苦。石湖欽依把總沈有容於是年臘月奉命率戰船21艘從金門料羅灣出發,頂著烈風,強渡海峽,出敵不意,攻敵不備,與倭寇戰於東番。全軍將士奮勇爭先,以一當十,將入侵的倭寇盡數殲滅。戰鬥結束之後,明軍艦隊收泊大員港(今台南安平),高山族酋長大彌勒及其族人扶老攜幼,竟以?漿、生鹿來犒明軍,感謝為其除害。這是明代官兵第三次入台作戰

盡管明朝軍隊尚未在台灣島上長期固定駐防,但當時台灣已正式列入明朝軍事防衛的區域內,成為中國海防的戰略要地。萬曆四十五年成書的《東西洋考》稱東番台灣)為「門外要地」,「不在東西洋之數,附列於此」。即使當時中國的藩屬琉球國也認為雞籠山是閩海居地的「咽喉門戶」,當聞知日本正在造戰船五百餘隻,準備協取雞籠山等處時,琉球國中山王尚寧立即派遣通事蔡廛前來中國,向福建地方官員報警。

對於台灣作為中國東南海防要地的戰略意義,明朝官員也有深刻的體認。福建巡撫黃承玄在《題琉球谘報倭情疏》及《條陳海防事宜疏》等奏折中也一再強調台澎地位重要,不容外人侵犯的立場。當萬曆四十五年日本方麵派明石道友以送還被挾去的明軍偵探董伯起為名來福建時,福建海道副使韓仲雍等官員即當麵嚴辭詰問日本方麵∶「何故侵擾雞籠、淡水?何故謀據北港?」並警告日本人說∶「汝若戀住東番,則寸板不許下海,寸絲難望過番,兵交之利鈍未分,市販之得喪可睹矣!歸示汝主,自擇處之」,明確指出台灣是中國的地方,不許外人涉跡。明石道友等各指天拱手,連稱不敢不敢。明末莆田人周嬰《東番記》中還記道∶「泉、漳間民,漁其海者什七,薪其嶺者什三。語言漸同,嗜欲漸一。┅┅疆場喜事之徒,爰有郡縣彼土之議」。這段文字除了記載沿海居民與台灣原住民一道開發寶島的史實外,還特別提到明朝地方將吏曾有過在台灣設立府縣等行政機構的計劃!

十五世紀新航路開辟以後,西方殖民者開始陸續東來。明萬曆三十二年(1604),荷蘭東印度公司艦隊司令韋麻郎率艦侵入澎湖,要求互市,遭到福建巡撫的斷然拒絕,並派都司沈有容前往澎湖諭退荷蘭人,至今澎湖馬公鎮還存有「沈有容諭退紅毛夷麻郎碑」。天啟二年(1622),荷蘭殖民者再次入侵澎湖,並在那裏築城,妄圖久占。福建巡撫南居益在要求荷蘭人退出未果後發兵攻打,於天啟四年將荷蘭人逐出澎湖。荷蘭人在退出澎湖後又乘機占領了台灣。

由於「澎湖為漳泉之門戶,而北港(明代對台灣的稱呼之一)即澎湖之唇齒,失北港則唇亡而齒寒,不特澎湖可慮,漳泉亦可憂也」。所以對於荷蘭人占領台灣,明朝當局自然不會聽之任之。1624年冬,即荷蘭人入據大員(今台南安平)後不久,詔安鄉官沈即上書福建巡撫南居益,建議移檄暹羅共同把紅夷從台灣驅逐出。

由於巡撫南居益當時傾向於通過俞谘皋行「用間」之計來趕走荷蘭人,故對沈的建議未能立即采行。崇禎八年,給事中何楷陳靖海之策,再次提出應把荷蘭人趕出台灣。

但是由於當時明朝政府正麵臨農民大起義和東北後金政權強大的威脅的雙重困境,已無力用兵閩海,進行驅荷複台的行動,而讓荷蘭殖民者在台灣的殖民統治延續了38年之久。直到1662年民族英雄鄭成功率兵趕走了荷蘭人,才將台灣收複。


Source: http://www.cfdd.org.cn/bbs/thread-871-1-188.html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