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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美國終身教授終身不退休?”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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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注“終身教授終身不退休?”

yishi 貼於2004/05/03 11:45 (一品網 百草園)


批注“終身教授終身不退休?” 一石,2004年5月2日

對原文中的許多錯誤,據本人所知予以分析糾正,供大家參考:

首先美國大學的教職,即稱謂中帶有“professor”的人主要分兩大類:1: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 2: non-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 前者是正式教職;後者為非正式教職,如research professor。這裏隻對前者進行分析。

分幾點來批注:

1 - 先把終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的定義搞清楚:本人手上的Webster’s字典對tenure的解釋為:(1)the act or right of holding property, an office, a position, etc.(2)the length of time, or the conditions under which, something is held(3)the status of holding one’s position on a permanent basis, granted to teachers, civil service personnel, etc. 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討論這種事情的網閑之輩,我想這點英語就沒必要翻譯了吧!

2 – “助理教授(相當於我國高校的講師)”:先舉幾個最基本的事實對這一認知進行分析。(1)美國研究型大學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帶博士生,那麽也就是相當於國內的博導了。而且,在其tenure track(預備終身教職)的五六年裏能不能帶出一兩個博士對其升為終身教授很是關鍵;(2)美國研究型大學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可以帶博士後(如何與國內體製對比?稱為博士後導師可以嗎?);(3)很重要一點是美國的大學隻要是正式教職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不管是不是終身教授都是獨立的教職,即崗位(position)責任一樣而隻有級別(rank)的區別,沒有哪個助理教授必須從屬於哪個教授。在某種意義上來說,美國研究型大學(至少是一流大學)的助理教授越是和本係的資深教授摽在一起搞研究發表論文可能升遷的機會越低,因為他或她必須在 tenure track(預備終身教職教職)的五六年裏向他或她所在的學術界證明其作為獨立研究者的能力。(4)一般美國研究型大學的助理教授(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的招聘都是通過公開招聘,從數十甚至數百個申請者中找出一個,而且有個不成名的規定既不招本校畢業生,所以招到的人大多“來者不善”,而這也是學校的期待和其個人的抱負!本人對我國高校的講師情況不甚了解,如果和以上這幾點相符合的話,那麽就可說“我國高校的講師相當於美國大學的助理教授”,但願如此!

3 - 關於“合同(contract)的謬誤”:這裏隻舉事實:美國大學裏無論是新聘助理教授還是終身教授(tenured professor)每年在新年度開始(秋季)都要和學校簽個合同,校方簽字代表為校長。

4 –原文中把“合同”和“任期(或任職)”混淆了:終身製實際上是任期或任職的終身製。新聘任的tenure track(預備終身教職)助理教授一般任期為6年,這在其委任狀(appointment letter)裏寫得清清楚楚。而拿到tenure後任期則就是終身教職,從法理上來說tenured 副教授和正教授都是終身,終身教職是什麽意思?所以在委任狀(promotion appointment letter)上隻說給予終身教職tenure而不會注明任期。即隻要你不犯法,學校不到閉,你不退休,那好,你就幹到咽氣為止吧,這和上述字典解釋on a permanent basis一致。但別忘了,上述字典解釋還有個附加條件on the fulfillment of specified requirements,如果沒有fulfillment,如該人犯法了怎麽辦?那就是合同contract的作用,因為合同是可以中止的!

5 – 副教授升正教授:首先一個人隻要拿到了tenure,即從tenure-track升為tenured,就有了終身教職,所以,從tenure- track的助理教授到tenured副教授是最關鍵一步,可以說是學術生涯(任何人都可以作學術,但這裏所說的是to make a living by doing academic research and teaching)的生死大關。拿到tenure後你要不提出,你可以做一輩子tenured associate prof,這才是原文所提的不受“不升則離”限製。話說回來,在學術界混的人,大概沒有誰那麽不求上進,所以,一般做得可以的話,五六年就可升正教授了。

6 – 關於升遷:美國大學最可貴也最使其具有活力的恐怕除了上述的公開招聘外,就是升遷製度了。其程序為,個人申請,校外同行評議,係裏表決通過,學院審查,學校審查,而校外同行評議極為關鍵,這裏展開的話就太長了。

7 – “短期合同製和終身製之分”:應為“正式教職和非正式教職之分” 即、tenured or 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和non-tenure track faculty member之分。而非正式教職要轉為正式教職一般要經過公開招聘的程序,即首先要轉換track,並軌,因為是兩條不同的路線.。

8 – “還有終身助理教授”:?沒聽說過!

9 – “關於終身教授的退休”:終身教職是指一份工作,即在某所大學得到的一份終身教職的工作(job),既然是工作就有離職或退休。但終身教職(tenured)的法理意義在於沒有人能因為年齡強迫某人退休,這有聯邦的反年齡歧視的法律保障。但大多數終身教授到了退休“適齡期”,都會退休,而一般都會被搞成professor emeritus,因為美國的社會福利比較健全,幹個三四十年可有足夠的養老金來享受老後人生,但如果某人以工作為人生的話,沒問題,活到老幹到老,來真正體現終身教授的滋味!

10 – 最後加注:關於“tenured終身教職”的資格價值:tenured終身教職即是工作,也代表一個人的學術資格,但嚴格來說這種資格隻限於本校,當轉換工作時要得到新學校的確認。本人也見過這樣的勇士,拋棄原來較差的2流學校的tenured associate prof.的終身教職而競聘更好的一流大學的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助理教授,當然,該人既然敢為而該校既然敢招,肯定“來者不善”,該人1年後重得tenured終身教職,3年多後升為正教授。如果某位終身教授轉到非學術機構的話,這種資格也就變成以往業績了。沒聽說過“教授級工程師”或“教授級某某”。比如,現在的總統國家安全助理萊斯女士以前是斯坦福的教授,沒聽有人或她自己介紹說她是“教授級國家安全助理”。舉這些例子想進一步說明教授是一種職業和在該職業上的一個業績,當然相對來說還是個不錯的職業,但並不能說比其他職業好多少或高多少,而在多元化社會裏其他行業也沒必要拿教授的頭銜來做參照。話說回來,在美國作教授從投入(主要是時間和腦神經)和產出(收入)比來說,可能並不是個好行當!但總有好處吧,好在哪裏?好在其自由度上!

以上隻對原文中有關美國大學的提法作分析和糾正,其他有關國內的情況,本人不了解情況不予妄評。

(一石)

附原文如下:
原文題目:“終身教授終身不退休?”
原文送交者: 一刀? 2004年5月01日21:50:47 於 教育與學術http://www.bbsland.com

美國大學普遍實行助理教授(相當於我國高校的講師)、副教授和教授的全員聘任製,每人都和校方簽有任職合同。職位越高,合同期越長,如新聘助理教授,簽訂一至二年任職合同,合同期滿根據鑒定結果,延長或解除合同。副教授任職合同可長達六年,合同期滿後若想繼續任職,則要申請延長或提升。美國高校教師有短期合同製和終身製之分。所以提升有兩種情況:由助理教授到副教授、副教授到正教授的提升;由短期合同製教師到終身製教師的提升。兩種提升都要經過個人申請,係裏評議,而且實行“不升則離”的原則。就是說,評議結果隻有兩種可能:要麽提升,要麽離開。得到提升,從助理教授升為副教授,副教授升為正教授;或由短期教職提升為終身教職;否則走人。但正教授申請晉升終身教授不受“不升則離”原則的製約。

美國實行的終身教職有兩點不能從字麵來理解:1.不但有終身教授、終身副教授,還有終身助理教授。2.終身教職仍是合同製,隻是合同期限長,但最長也到退休年齡為止。所以終身教授不是永不退休的終身製。關於這一點,國內不少人有誤解。最近在報上看到陳耀鬆先生的一篇好文章《老來留洋記》,陳先生在文章中介紹他在世界著名的加州理工學院訪問的情況時,有這樣一段話:印象最深的是見到一位年邁的教授,老態龍鍾,動作遲緩。他是非常之老,以致根本什麽事也做不了了,但他還是坐在那裏盡他“終身教授”之職。這些老科學家,離開實驗室就無法活,隻要有一口氣就來“上班”。

  上麵這段話不也是對我國終身不退休的一些年邁的兩院院士的很好寫照嗎?據我所知,美國高校,沒有終身不退休的教授。終身教授、科學院和工程院的院士都是要按規定退休年齡退休的。記得前幾年曾在IEEE Spectrum雜誌上看到巴丁教授退休的消息。巴丁教授是大師級的教授,因為1948年發明晶體管和1957年提出BCS超導理論,一生榮獲兩次諾貝爾物理獎。連他都退休,還有誰比他更特殊,終身不退休?我對巴丁教授印象特別深是有原因的:一生榮獲兩次諾貝爾物理獎;上世紀80年代初我的一位同事在伊利諾伊大學“留洋”,曾和巴丁教授共過事,聽他說過巴丁教授的一些趣聞。不但美國的終身教授、院士要退休,其實德國、丹麥等科技發達國家都如此。我曾短期工作過的世界著名的丹麥RISO國家實驗室前主任漢斯教授,為著名的材料學家、美國科學院外籍院士,前兩年當他67歲時也退休了(丹麥教授67歲退休)。

  一所一流大學,一所研究型的大學,有一支高水平的穩定的教師隊伍是十分重要的。所以美國高校普遍采用短期任職合同和長期任職合同(即終身教職)相結合的製度。據1992年秋統計,美國高校教師中,63.7%獲得終身教職,各種職位的教師獲得終身教職的百分比不一樣,正教授為96.7%,副教授為 83.7%,助理教授為16.0%。美國各種職位的教師都分成許多等級,其分法因校而異,例如加利福尼亞大學把助理教授分成6級,副教授分成5級,正教授分成8級,級別越高工資越高。所有教師都還要麵對職位內的級別提升和考核鑒定。

  獲得終身教授銜頭的教師不但要按規定年齡退休,而且在退休前也有被解聘走人的可能。被解聘的原因有兩種:1.個人原因。個人犯了有悖公共道德的重大錯誤;能力低,成果少,即不稱職。2.學校方麵的原因。如學生數量減少,學校收入明顯減少,學校財政嚴重困難。和外國教授們交往時,收到不少名片,但所有名片上都隻印有某某博士教授的銜頭,不像我們國內幾乎所有博士生導師的名片都要標明博導的身份。是國外大學沒有博士生導師嗎?不是的,國外名校博士生導師很多,例如我國科學院院長路甬祥教授、教育部前副部長韋鈺院士、清華大學前校長王大中院士等許多著名學者在那裏拿到博士學位的德國亞琛工業大學,全校4萬多名學生,近500位教授(包括數量很少的副教授),人人都招博士生,但沒人稱呼他們為博導。因為德、美等國的研究型大學裏,教授和副教授都是中國意義上的博導,在他們那裏教授就是教授,幾級教授就是幾級教授,沒有人把帶博士生的教授從教授隊伍裏分離出來。而我國前幾年的情況,有資格招博士生的教授不多,一些沒有博士點或博士點不多的院校,為建博士站到處招聘博導,一時博導成了香餑餑。許多單位為挖博導給出許多優惠的條件,如給不菲的安家費,高於普通教授一、兩倍的工資,安排配偶工作等等。在當時,因為人數不多,問題不突出,群眾意見不多。但目前,有研究生院的53所高校陸續取得了博導審批權,為擴大研究生招生規模,近年大批提升了年輕博導,博導在教授中的比例已接近或超過50%,這時本應因勢利導,逐漸淡化博導在教授隊伍中的突出地位,加強教授隊伍的團結。但一些學校反而強化博導概念,突出博導地位,在崗位津貼、工資待遇、甚至集資建房都突出博導的重要地位,人為地把博導搞成教授隊伍中的一個特殊階層,這種和“國際接軌”背道而馳的做法令人擔憂。

  兩院院士是我們的國寶,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當然更應尊重兩院院士。但是這種尊重不應該和終身製相聯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在人人都要退休,到了一定年齡的黨和國家的領導人也要退休,院士為什麽不退休?退休既是中國公民的一種權利,也是一種義務。每個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有權利領取退休金,享受各種社會福利,過幸福的晚年生活。當然由於國家的經濟實力,目前有一些公民還享受不到這些權利,如廣大的農民。另一方麵,每位有工作的公民,到了法定年齡,應及時退休,給等待工作崗位的公民騰出工作崗位,也是每人的義務。院士為什麽要做終生不退休的特殊公民?政治上,終身製是封建王朝的特征,起碼也是封建殘餘。在21世紀的今天,科技文化領域的頂尖人物也不該搞終身製,這太不合時代潮流了。許多兩院院士過去對國家建設、科技文化進步作出過特殊貢獻,現在老了,就應該光榮退休,頤養天年,享受晚年的幸福生活。當然年邁的院士有豐富的經驗,退休後他們可自願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如顧問、參謀工作。再則院士的退休年齡可適當延長,不要搞男性都是60歲的一刀切。

  我們的一些地方、一些學校、一些領導人為什麽這樣“尊重”兩院院士呢?當然主要動機是尊重知識,尊重人才,但也不排除各種“功利”動機:因為院士是塊金招牌,院士多,可多爭項目,多爭經費,也給當地領導增政績,所以一些地方的主要領導也出麵為一些人評院士而活動;一些地方花大價錢從外地“買”院士,給院士提供各種特殊優惠。因為許多大學評估排名,把院士、博導的數量定為主要指標,為爭研究型大學,一些沒有院士或院士很少的已有相當實力的大學,到處拉“雙聘”院士。有的院士施展“孫大聖”的分身術在多處當掛名的“雙聘”院士,到處拿掛名費,對此群眾多有微詞。這種助長腐敗風氣蔓延、敗壞院士聲譽的不良現象應該引起有關方麵的注意,在它蔓延以前就該加以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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