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老師發火,情人饒穎怒:把我惹毛了新舊賬一起算
2個老動物困了幾年覺,又要開火了,
趙忠祥發毒誓,饒穎怒:把我惹毛了新舊賬一起算(圖)
華西都市報
昨天下午4時,趙忠祥攜新書做客某網站聊天時,與網友交流中,趙忠祥出人意料地提及了2004年轟動全國的與饒穎的緋聞官司,並發毒誓證清白,得知此事的饒穎十分氣憤:“他為什麽總要拿我饒穎來說事?還不是為了炒作他的書!”
7月15日報道 趙忠祥退休後,不僅餘熱更熱,人氣還一路飆升。不是作家的他,日前已出第四本書了,書名為《湖畔絮語》。這本以散文為主的新作涉及了汶川地震、北京奧運會、神七飛天等一係列社會熱點話題。昨天下午4時,趙忠祥攜新書做客某網站聊天時,與網友交流中,趙忠祥出人意料地提及了2004年轟動全國的與饒穎的緋聞官司,並且在書中列出了相關的物證,但並未直接提及饒穎的名字。得知此事的饒穎十分氣憤:“他為什麽總要拿我饒穎來說事?還不是為了炒作他的書!”
2004年,饒穎曾狀告趙忠祥欠錢,因她有一張欠條,上寫“欠饒穎治療費叁仟捌佰元整”,署名為“趙忠祥”。後饒穎撤訴。與網友聊天時,對於當年的那場官司以及涉及到的人和物,趙忠祥稱欠條根本非他所寫,對主持法律鑒定認為欠條就是他寫的所謂“專家”,他也嗤之以鼻。“別的我不說一麵之詞,欠條可以說是21世紀一個非常大的笑話。我可以指天發誓這個欠條不是我寫的。更惡毒地說,誰寫的欠條天打雷劈。我敢說這句話。”趙忠祥指天發誓。
趙忠祥老師為新書推廣不辭辛勞。
昨晚6時,記者電話采訪饒穎,一談及趙忠祥發的毒誓,饒穎大為憤怒:“世界上還有兩個字,有人可能忘了:那就是‘無恥!’我是醫生,這幾年一直在北京為病人治病。我一直都不想再拿趙忠祥說任何事,不知什麽原因,今年來總有人,包括趙忠祥,總要拿我饒穎來說事。還不是為了他的書好賣?!炒作他的人氣?!我是救死扶傷的醫生,不是明星,放我一馬吧!”
饒穎披露了她的近況,如今她仍單身一人,在北京一家醫院當醫生。因為學過西醫和中醫,還會按摩,找她看病的人特別多,月收入高,生活不成問題。饒穎最後敬告趙忠祥:“我是一個醫生,每醫好一個病人,他們都曉得來感謝我。當年,我為趙忠祥醫好了腿,他卻罵我。事情已過去這麽多年了,今天,他還要拿我來炒作他的書,太不仁慈了!趙大主持人,我想平靜地生活,你主持你的節目,我當我的醫生,井水不犯河水。你別把我惹毛了,否則,新賬老賬一起算!”
趙忠祥發毒誓未寫欠條證清白:誰寫的天打雷劈(圖) 東方早報
日前,央視著名主持人趙忠祥最新隨筆集《湖畔絮語》正式發售。重提當年饒穎事件的重要證物“欠條”時,趙忠祥顯得很激動,“我可以指天發誓這個欠條不是我寫的。更惡毒地說,誰寫的欠條天打雷劈。”
趙忠祥重提當年此案的重要證物“欠條”。(資料圖)
7月15日報道 日前,央視著名主持人趙忠祥最新隨筆集《湖畔絮語》正式發售。在這本新書中,趙忠祥出人意料地提及了2004年轟動全國的他與饒穎的緋聞官司,並且在書中列出了相關的物證等等,但並未直接提及女主角的名字。對於那場官司以及涉及到的人和物,趙忠祥昨日在某網站聊天時再次講述“事實的真相”,甚至發“毒誓”證明自己的清白。
趙忠祥在書中用“糊塗官立糊塗案”為題,表達了他對這場官司的質疑,又以“天下之大無奇不有”為題,披露了當時某律師曾向他敲詐100萬元人民幣的往事,但書中沒有提饒穎的名字。昨日在網站聊天時,重提當年此案的重要證物“欠條”時,趙忠祥顯得很激動,“別的我不說一麵之詞,欠條可以說是21世紀一個非常大的笑話。我可以指天發誓這個欠條不是我寫的。更惡毒地說,誰寫的欠條天打雷劈。我敢說這句話。”而主持法律鑒定認為欠條就是他寫的所謂“專家”,他也嗤之以鼻:“任何一個人以為指鹿為馬、指白為黑,讓天下人都信你,你實際上是一個弱智,你可以欺一人,欺一時,你不能欺天下,不能欺後世,你不能欺文化昌明、政治民主的今天,真的就是真的,假的就是假的。我今天堂堂正正再跟你說一遍它是假的,如果你說它是真的,有人敢於挺身而出拿出那個東西,咱們可以拿到世界級的機構去鑒定。而且我相信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對於這種鑒定真的是不難。我們的一些昧著良心的鑒定者居然會鑒定不出來它是真的還是假的。”
趙忠祥還稱:“我可以心平氣和地或者是我可以內心裏麵很坦蕩地告訴你,沒有的事情就是沒有,有的事情就是有,沒有的事情你可以認為有,但並不是世界上因為你認為了就有。”
饒穎:把我惹毛了新舊賬一起算
另據華西都市報報道,得知趙忠祥發毒誓後,饒穎十分氣憤:“他為什麽總要拿我饒穎來說事?還不是為了炒作他的書!”,她還敬告趙忠祥:“我想平靜地生活,你主持你的節目,我當我的醫生,井水不犯河水。你別把我惹毛了,否則,新賬老賬一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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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饒官司
2004年4月,饒穎到北京市豐台區人民法院起訴稱,她於1996年在中央電視台當保健醫生時認識了趙忠祥。自1997年9月,她長期遭受趙忠祥的性虐待並由此引發疾病的折磨,致使其精神極為痛苦,工作丟失、生活無保障,故要求法院判令趙忠祥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共計1萬元。2004年10月豐台區法院裁定:駁回饒穎的起訴。裁定後,饒穎不服,提起上訴。北京二中院經審查認為,饒穎的上訴主張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2005年1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饒穎訴趙忠祥人身損害賠償上訴案,作出維持原審“駁回饒穎的起訴”的終審裁定。
另外,饒穎還在2004年4月起訴趙忠祥欠錢不還,稱在2002年八九月間,她曾為趙忠祥治療右腳骨折後遺症,使趙忠祥的傷情得以痊愈。饒穎說,在治療結束後,她多次向趙忠祥催要治療費3800元,可趙忠祥一直未支付此費用,要求趙忠祥立即支付3800元治療費。同年11月,饒穎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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