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3家企業抄襲德國客車設計被判賠211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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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1月21日報道 認為江蘇鹽城中威客車公司(簡稱中威客車公司)等3家中國公司生產銷售的大客車“抄襲”了自家客車的外觀設計,德國尼歐普蘭汽車公司將其告上法院,索賠4000餘萬。記者昨天獲悉,市一中院一審判決中方3公司賠償德國公司2116萬餘元。
德國尼歐普蘭汽車有限公司起訴稱,2005年,他們生產銷售了“歐洲星航線”係列客車並享有專利。
次年該公司就發現,中威客車公司、中大工業集團公司生產和銷售的A9係列客車涉嫌侵權。在北京地區,該係列客車由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公司對外銷售。
法庭審理時,德國尼歐普蘭公司認為,該係列客車已經侵犯了“歐洲星航線”客車的外觀設計專利權,他們要求上述3家被告公司停止生產和銷售涉案侵權產品,兩家生產商則連帶賠償自己4000萬元經濟損失。此前,為了打這起官司,尼歐普蘭公司特地斥資近百萬元購買了一輛被告生產的客車,遞交法庭,作為證據。
被告生產商中威公司認為,被指侵權的產品外觀,由該公司自主開發,並未構成侵權。而銷售商中通公司則稱,他們作為銷售商,無法確認商品是否侵權。
最終,通過對比中威公司製造的A9係列客車與“歐洲星航線”客車的外觀,法院認為,兩者有著眾多相同的設計,而這些設計基本構成了客車的整體外觀。雖然少部分設計上存在一定差異,但這些差異都屬於局部細微差異,對於客車產品整體外觀的視覺效果不會產生顯著影響。
據此,市一中院認定,被控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屬於相近似的外觀設計,北京中通星華汽車銷售公司應立即停止銷售涉案客車;中威客車公司、中大工業集團公司應停止製造該侵權客車,並共同賠償原告2000萬元經濟損失及116萬元訴訟合理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