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德國結婚簽證須知 zt
(2008-12-15 05:20:40)
下一個
赴德國結婚簽證須知
如果打算在德國結婚,婚後在德安家落戶的話,請提交下列材料:
1、三份經填妥並分別貼上照片的白色申請表格
2、一本有效護照
3、一份注明逗留時間和目的的結婚邀請信
4、一份已購買醫療保險證明
5、一份赴德和在德逗留費用擔負證明
可提交由居住在德國未婚夫/妻承擔此費用的經濟擔保書(參照外國人法84條)作為證明。經濟擔保書上擔保人的簽名一般需官方認證。擔保書表格可到德國駐外代表處或德國本土的移民局領取。
6、經公證處公證和主管外事辦認證的中方申請人的下列證書:
a 出生證
b 可婚證明
法律用途的中方證書須經所主管的德國駐外代表處認證。在此參看我處“中方證書認證和合法化”須知。
7、如邀請人是在德國生活的外國人,請提交其護照和有效居留許可得影印件。
所有材料必須提交原件並附上兩份複印件。總領事館和德國主管部門有權要求提交補充材料。
所有材料隻能由本人親自提交。 郵寄的申請材料基本不接收, 作退回處理。
辦理時間可為2至3個月。一旦對您的簽證作出決定,即刻電話或去信通知。
領取簽證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2:00-2:30,星期五下午1:00-1:30,也可由他人憑收據代領簽證。
簽證費用為25歐元,在申請簽證時根據當日的匯率折換成人民幣收取。
簽證申請表和簽證須知可以在本處免費領取。
簽證主管機構
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三個固定的簽證事務管理機構:
1、德國駐廣州總領事館主管廣東、廣西、海南和福建居民的簽證事務。
2、德國駐上海總領事館主管安徽、江蘇、浙江和上海居民的簽證事務
地址:上海市吳江路188號,靜安新時代大廈14樓,郵編:200041
電話:(+86-21) 62171520 傳真:(+86-21) 62180004
3、德國駐北京大使館主管中國其它地區居民的簽證事務。
地址:北京市東直門外大街17號,郵編:100600
電話:(+86-10) 65325560 傳真:(+86-10) 6532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