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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至少要經曆一次的事? (圖)

(2007-08-28 12:38:23) 下一個

女人至少要經曆一次的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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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至少要體驗一次閃電結婚。當年謝霆鋒揚言娶王菲的承諾變成泡影,倒是張柏芝和他複合不到3個月,毫不含糊地閉門一家親。女人就該快刀斬亂麻,當年李湘不也以閃婚勝出?哪怕將來不合再離,起碼在這場戲劇化的三角戀中,她們凱旋而歸。

  二、至少要被偷拍一次。阿嬌也算是遠近聞名的“太平公主”,那副發育未完全的身材估計混在情色電影中也不起眼。但因為是被迫出鏡,滿足了大多數人的“窺私欲”,再無“重點”的身材也成為“焦點”。

  難怪工作片段被偷拍上網的“公交妹妹”,風頭蓋過了芙蓉姐姐和二月丫頭,被迫暴露更能彰顯女人的純良和自然美。

  三、至少要有一段撲朔迷離的戀情。蔡依林素來沉默應對有關周董的話題,卻在她的付費網站上侃侃而談與“劈腿男友”的分手經過,再度引人聯想起“雙J戀”。未經證實的感情有最多的可能性,對周傑倫來說,無論他和主播相戀還是和HEBE偷情,似是而非的“緋聞女友”,永遠不會被好奇的觀眾遺忘,也就永遠有表達想法的機會。

  四、至少要在愛情上犯一次差錯。楊恭如隻是犯了許多女明星都會犯的錯,在年輕時做過第三者。“楊姓女星涉嫌豪門婚變”的疑雲四起時,楊恭如因有“案底”而成為票選冠軍,她卻斬釘截鐵地說:“我找男友的條件,一定要他是單身。”若非當年那位元配妻子當眾摑她耳光,楊恭如怎會知道第三者的艱辛?如果沒有曾經的教訓和悔悟,她哪裏有機會以“過來人”的姿態洗清嫌疑?

  五、至少要有一個旗鼓相當的對頭。章子怡從出道開始就被冠以“小鞏俐”之名,從此也逃不開與鞏俐做比較的命運。有個強大的假想敵在前方,她怎能不奮力追趕?鞏俐為“柏林電影”頒獎,章子怡也不甘人後地上台分享張導的“銀熊獎”。章子怡的《夜宴》才唱罷,鞏俐的《滿城盡帶黃金甲》又喧鬧登場,二人的演技又成為大熱話題。有什麽比兩個女人的明爭暗鬥更容易使人進步呢?

  六、至少被嚴重騷擾過一次。沒有被瘋狂追求過的女人算不上有魅力,所以袁立被陌生老總以書信和跟蹤示愛後,她將過程示眾還公開表示:“請你遠離我!”袁立的用意呼之欲出:人人都做豪門春夢時,她偏不上有錢人的浪漫圈套!女人一定要被嚴重騷擾過,而且要在博客上高調拒絕,這才能顯示她非凡的魅力與定力!

  七、至少要才藝兼修。複旦大學法語係的畢業生多如牛毛吧,但是像尚文婕那樣稱霸“超女”的,恐怕隻有她一人。女人可以不夠漂亮,但一定要有文化底蘊,而且還要唱功了得。任何時候都是“知識力量大”,比起那些隻會唱歌的美女,知性加實力的名牌大學生,當然技壓群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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