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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製能根本解決造假與偽劣產品的出現嗎?

(2007-08-12 12:58:37) 下一個
亟須引進“召回製”的不隻是藥品
新京報
 
 

  召回製度應該普遍推行,從藥品、醫療器械,推廣到食品、汽車、玩具、牙膏等大部分消費品領域,不要把問題藥品召回製度僅視為藥監新政,更應該看作中國產品提升質量與國際形象的契機。

  國家藥監局日前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一係列的藥品食品監管新規,對不良藥品、醫療器械的召回,做出規範化規定。這一連串措施可以視為藥監局的加強監管新政。在食品、藥品等重要行業,推行國際上成熟市場保護消費者最為得力的召回製度,是大勢所趨。

  召回製如果能得到認真執行,是中國藥品市場、醫院與患者的莫大福音。此舉首先可以明確醫院和藥企的責任,其次可以建立中國藥品的信譽根基。任何產品要建立質量信譽,重要的是采取懲劣獎優的激勵機製,這樣市場才不會被格雷欣規則統製,由低價低質產品一統天下。

  我國出現一些產品質量問題,與產品召回製度的確立和執行有很大關係。一是我們沒有全麵采用有害安全的劣質品召回製度,導致違法違規成本降低;二是即便實行了召回製度,由於措施柔弱無力,或者在如何執行層麵語焉不詳,導致召回製度不夠“硬”。如我國從2004年開始實行汽車召回製度,但真正的召回案例屈指可數。這才有了東芝問題筆記本或者豐田車在美國實行召回製,而在中國卻實行調換製的案例,這是國外廠商利用我國對消費者保護的法律缺陷,對中國消費者的明顯歧視。

  我國之所以遲遲難以從產品質量“三包”升級到“召回”製度,不良反應信息反饋機製固然是技術障礙,但技術障礙長期無法解決,根源在於不重視。

  但是,在下遊工業產品市場供過於求的情況下,對消費者的保護卻仍然滯後於產業的發展,反而是工業發展的不可承受之重,那些生產劣質品的廠家在市場上魚目混珠,使得國產優質品牌在低質低價的泥潭裏陷入惡性競爭。尤其在汽車、食品等涉及公共安全的領域,已經造成了嚴重的隱患。《第一財經日報》曾報道,據上海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副主任杜文民透露,我國每年5000多萬住院人次中與藥物不良反應有關的可達250多萬人,其中死於藥物不良反應的有近20萬人。

  其實,一些質量合格的廠家,或者一些為保護本地產業的地方監管部門,已經以提高自身門檻的方式,主動實行了召回製度。2005年年初,武漢20家製藥企業向社會承諾,主動召回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藥品,並承擔損失。這是國內首例製藥企業主動推出的召回製度。從2006年開始,北京藥監局采用企業自願召回與行政強製召回兩種方式,推進藥品召回製度。

  這些現象固然令人欣喜,卻是散狀的、非係統的,大多取決於廠家的自覺,不可能從根本上改變歧視消費者、保護廠家的逆向激勵機製。如今由國家藥監局統一製定規則,全國範圍的統一的藥品、醫療器械召回製度今後將有規可依。但是,要做的還不止於此。

  召回製度應該普遍推行,從藥品、醫療器械,推廣到食品、汽車、玩具、牙膏等大部分消費品領域,不要把問題藥品召回製度僅視為藥監新政,更應該看作中國產品提升質量與國際形象的契機;其次,在實行召回製時切忌執行條款語焉不詳,讓執法者與消費者無所適從;建立公平的促裁機製,便於生產者與消費者得到公平的產品質量裁決;最後,製訂配套法律措施,對不良產品的受害者建立高額民事賠償製度,使廠家不敢以身試法。近日,齊二藥事件受害者向中山三院要求高額經濟賠償,消費市場已經有了民事賠償為先的先進理念,政府順勢而為,可收事半功倍之效。

  □葉檀(上海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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