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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公務員非法出境,從事淫亂活動的處罰條例

(2007-04-29 13:06:33) 下一個
 

500萬行政機關公務員從6月1日起將執行新條例.人大,政協等機關的公務員不在此列.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6月1日起實施,監察部副部長稱,黨內處分不能替代行政處分

  本報訊對於近年來屢見報端的“出事”官員大量涉及個人生活作風不端問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中做出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有包養情人行為的,一律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另外,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

  昨日上午,中紀委、監察部、人事部和國務院法製辦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以下簡稱《處分條例》)全文。這部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的法規,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全麵、係統規範行政懲戒工作的專門行政法規。

  《處分條例》正式實施後,1988年發布的《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貪汙賄賂行政處分暫行規定》將自動廢止。

  曾出現邊受處邊升職現象

  監察部副部長屈萬祥表示,《處分條例》力求解決因行政機關處分程序不規範而帶來的混亂問題,“比如以前曾經出現過問題官員一邊受處分一邊升職,甚至已經受到刑事處分的官員還在原單位領取工資的現象,將有望不再發生”。

  人事部副部長尹蔚民也對此分析,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撤職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降低級別。即使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也不視為恢複原級別、原職務。同時公務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

  三五年完善公務員法規體係

  屈萬祥稱,雖然目前我國大部分行政機關公務員同時也具有共產黨員身份,但是在出現紀律問題時,黨內處分一律不得替代行政處分。他表示,中紀委、監察部曾經查辦過此類地方案件,其具體表現為,兩個政府官員同時出現問題並案處理時,黨員幹部受到黨內處分而保留公職,非黨員幹部則被開除公職,“現在我們明確,同時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官員,兩類處分一起執行,違反法律的,還要受到刑事處分。”屈萬祥還解釋稱,《處分條例》僅針對我國目前總數約500萬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而包括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在內的其他公務員部門,目前也在研究製定各自領域內的處分條例。

  根據尹蔚民在發布會上透露的消息,目前有關部門正力爭用3年-5年的時間建立一個比較完善的公務員法規體係,而下一步將力爭在今年內陸續出台一係列的公務員配套法規,包括錄用、獎勵、職務升降、任免等方麵的規定。

  ■解讀

  1 非法出境一律開除

  公務員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將丟“飯碗”

  本報訊根據《處分條例》的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未經批準獲取境外永久居留資格,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給予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而機關公務員非法出境,或者違反規定滯留境外不歸的一律開除。

  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人事部副部長尹蔚民沒有直接回答本報記者關於此條規定是否主要針對高官外逃現象的問題,但他明確表示,雖然人事部並不掌握全國行政機關公務員已經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資格,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確切人數,但是可以確定的是,相關部門對目前已經發現的案例均已進行了處理,其處分依據為黨內條例或者各部門各自的規章製度。

  2 超生將被降級或撤職

  公務員參與嫖娼色情淫亂活動可被開除

  本報訊即將於6月1日實施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公務員違反規定超計劃生育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條例還規定,公務員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組織、支持、參與賣淫、嫖娼、色情淫亂活動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處分。

  另外,條例還明確,負有領導責任的公務員違反議事規則,個人或者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或者改變集體作出的重大決定的;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命令的;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對處分決定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的有關規定,可以申請複核或者申訴。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因提出複核、申訴而被加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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