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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搭夥夫妻多不多?

(2006-12-13 20:24:15) 下一個
為了家庭很多移民隻身“打先鋒”獨自前往美國淘金,麵對來自各方麵的壓力和孤寂,出軌也在所難免,這就形成了旅美中國大陸新移民“搭夥夫妻”的現象,專家表示,搭夥夫妻婚姻不具備法律效力,隻能從倫理層麵上解讀。

  洛杉磯家庭教育專家胡慧玲女士認為,雖然“搭夥夫妻”男女雙方是在忍受不了孤獨寂寞、性的壓力、身心疲勞下,希望互相依偎而暫時結合在一起,但這種本能與道德相矛盾。

  胡慧玲說,移民為了家庭,先到美國打拚。人都會有弱點,特別是一個人獨自奮鬥,在寂寞無聊時,出軌是很正常。而遠離家人,婚姻沒有了約束力,想避免出軌也不太可能。況且,現代人比較開放,在一切條件具備時,就形成了“搭夥夫妻”。

  胡慧玲表示,一些人到美國前,沒有考慮到那裏的實際情況,認為美國是天堂,遍地是黃金,未考慮到困難,這也是一些人到美國心理落差大的原因。他們為了麵子,又不好意思回去,硬撐著,多方麵壓力下,難以熬過精神、身體的難關。

  因而,胡慧玲認為,新移民到美國前,對遇到困難應有充分準備,也許會減少“出軌”的可能。

  戚博雄律師說,“搭夥夫妻”在大陸新移民中比較普遍,但不被法律認為合法夫妻和事實婚姻。他們隻是同居關係。一旦發生財產糾紛,不能等同夫妻關係形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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