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填I-485表時,我想也沒想,就把我小孩(中國出生)的英文名字寫成他的first name, 中文名做middle name。AP 和EAD的表格也是如此。等AP 和EAD批下來以後,我才意識到我們有了大問題。孩子護照上沒有英文first name!我到舊金山領事館,要求加注改名字。辦事員問我有沒有綠卡,我說正在等。她說那不行,必須有了綠卡以後才可以在護照上改名字。我聽了差點兒暈過去。
回到家以後到處打聽,怎樣改名字,慢慢有了一些線索,要上法庭申訴,要登報。我還特意打電話給USCIS, 問這件事,幸運的是一位很nice的IO給了我很好的解釋。他說在美國改名字是很常見的事,隻要上法庭合法的改名字就沒有問題。這下我心裏踏實多了,下麵就是具體操作了。
在網上查了查,有很多律師可以做,服務費幾百大刀。我決定自己做,即省錢又長見識。具體細節就不談了,大致過程是,在網上download表格,填好,交到court,交手續費,court人員給蓋章,預訂開庭時間,給個通知讓我送到報館去,要登報4次。這目的是讓盡可能多的人知道,某某某要改名字了,如果反對的話,就在開庭那天去抗議。我想說的是,這是加州的規矩,別的州我不知道。自己去狗狗吧。在加州自己改名字的網址http://www.courtinfo.ca.gov/selfhelp/other/namechangeform.htm。
出庭那天蠻有意思的,長這麽大第一次上法庭,還是美國的法庭,我又興奮又不安。審理9點開始,8點大廳開門,7:30就有人在門口等了。開門後警衛人員仔細檢查,相機手機之類都不許帶。那天上午大概有10撥人,就我們一家亞裔。有幾位衣冠楚楚,像是職業律師的樣子。其他人穿的也都很正式。9點整法官進來,全體起立。那天幸好我們不是排在第一,而是最後,使我有機會觀察別人怎麽申訴和答辯。有幾個案子是經濟上的紛爭,具體細節記不清了,好像有借錢不還的,損壞東西的,等等。巧的是有兩個是改名字的。第一位是個女士,要求改回娘家姓,因為離婚了,那是自然,法官二話不說,當即應允。第二位是個小夥子,要連名帶姓一起改,法官問他為什麽,他回答說有一次他正在聽音樂,突然被一個詞打動了,他喜歡經常聽到那個詞,就決定用這個詞做自己的first name。 關於他的姓,他回答說有一次他正在教堂祈禱,突然一句話就進入他的心田,他認為是上帝的啟示,就決定用這個詞做自己的last name。 法官悚然動容,稱讚他說的好,給予批準。輪到我們時已快到中午了。法官要我們陳述給孩子改名的理由。我說孩子自從到美國以後,就一直用這個名字,從小學開始,所有學校的成績單都是這個名字。孩子也喜歡這個名字,人人都這麽叫他。所以想讓這個英文名字合法化。法官問為什麽不繼續用中文名字,我說他的中文名字用中文念非常好聽,意義也很好。可是美國人念出來就走樣了,聽起來意義也很糟糕。我讓法官念孩子的中文名字,法官念得怪腔怪調,我說不對,再來,法官努力了好幾次,還是不行,弄得滿臉通紅,旁邊的人也都笑了。法官最後說,行了,你的新名字生效了。並且評論說“you have a good story. I like it.”
拿到法庭判決書以後我又去了舊金山領事館,要求加注改名字。 還是那位辦事員, 她竟然記得我。我給她看判決書, 她愣住了,說, 還真上法庭啊?我說,當然了,我一定要改名字。不知是我的固執還是那份判決書起了作用,她同意了。留下了孩子的護照和有關文件,還有幾十大刀。兩個星期以後,孩子的護照出現在郵箱裏,加注頁上有了新名字。
憑這個加注的護照,孩子用AP入關,申請駕照都沒有問題。如果不加注會怎麽樣呢?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