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211)
2008 (200)
2009 (187)
2010 (177)
上周末我們和幾家同是大陸來的新移民去camping野營,那幾家人中隻有一家是我們認識的,其他的以前不認識,也沒在一起玩過。
我一次次想寫這篇博文,一次次把念頭按下去,可總有個疙瘩堵在那兒,不吐不快啊。
這次camping野營,我們要在外麵住三晚待四天,想著又下雨、孩子可能會悶,我買了帶了好多小孩愛吃的、流行的零食。我家的帳篷前搭了個遮雨蓬子,還放兩個長條桌,所以我家是活動中心,也是大家吃大鍋飯的地點。
每次我拿出零食,有別人家的小孩在,我都先拿給他們一份。小孩沒一個客氣的,拿起就吃,顧不上說謝謝。有小孩不時到我家的桌子轉一圈,見有零食坐下就吃,吃光才走。還有的小孩翻我家的東西找零食。我發巧克力,一個小孩掰給一條,有個小孩和我說,他不要一條要自己的一整塊。見我女兒喝可樂,一個小孩也要,我女兒說沒有了,給你倒一杯吧。小孩說,我要一罐,說著從我女兒手上拿過可樂就走開了。
“出奇”的事又讓我遇上了。不是一個小孩這樣,不是一家的小孩的這樣,雖然他們都不大,但也上學了。
我都不知道說什麽好,心裏怪不舒服的,就覺得是家長平時不怎麽給買零食,把孩子讒壞了。不買,在家裏能管住孩子,在外麵就管不了,孩子盯著吃的、眼裏隻有吃的沒有人。
小孩就是小孩,愛吃零食、愛玩遊戲是天性。無論家長出於怎樣的良好目的不給孩子買零食,在物質生活極大豐富的今天、在零食花樣翻新的北美,讓孩子讒著、惦記吃的,都有些太過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