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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頭和金子的區別,大概最主要的,就是依賴於人所賦予它們的價值。
無論怎樣強大,怎樣自視良好,一個人,行走塵世,是石頭還是金子,全在別人的定義。又極有可能,因為別人的定義,使得自己在石頭與金子之間,在一定程度上,自行轉化。
我就曾經藉著些人言,在石頭與金子之間,麻利地滾來滾去。
讀小學的時候,曾經有一位音樂老師,不知為什麽,一直不太喜歡我。當然,我也確實不是會討人喜歡的那種小女孩。記得有一次上音樂課,她讓我唱歌。我應當是天生五音不全的。一首歌唱下來,她隻是冷冷地給我幾個字,都走調了。
我敏感嗎?應當是敏感的。沒有辦法不敏感。全班那麽多學生,肯定有人比我走調走得更正宗的,卻隻有我一個人得到這樣的評語。
那以後,我就不喜歡唱歌了。總覺得,張開嘴巴,會有意想不到的恥辱。
到小學五年級,班主任老師很喜歡我。一次唱歌比賽,她要我領唱。還是那位音樂老師,當著我的麵,說不可以,我唱歌跑調。班主任卻很堅持。
我一定是惴惴的。也莫名地欣喜。小孩子也會懂得,班主任在護著我,我想盡心盡力,不讓她失望。所以我唱得極其賣力。結果那一年的比賽,我們學校拿了曆年最好的成績。那首歌,我想,我應當是沒有唱跑調的。
那次領唱的經曆讓我的自信恢複了很多。不過,很快又被打擊下去。
那是初中一年級的時候,也是音樂課,老師考試我們唱歌。兩個兩個的一起唱。至今記得那首歌《媽媽的吻》。我跟一位同學一起唱,唱完了,老師讓那位同學坐下,讓我單獨唱。我一定是想起了從前的那位音樂老師,想起了自己的五音不全。然後就唱得糟糕極了。老師的一句評語,你的嗓音很好,但是音調不準。說得很客氣,卻好似蓋了一個鮮紅色的戳記。讓我徹底放棄了自己。有很多年,我沒有在別人麵前唱過歌。
我喜歡唱歌嗎?很喜歡。記得那時候住在老家,有很大的院子,很多個晚上,我都自己躺在房頂上,或者在院子裏走著,一邊看星星,一邊大聲唱歌。幸好,我從來沒有過當歌唱家的夢想。
再次唱歌,是在大學裏。現在想,在大學的時候,我幾乎每一個方麵都表現很出色,除去唱歌。第一次張口是在什麽情形下不記得了。隻是張開的嗓子便很難合上。
那時候,青春是飛揚著的。而飛揚的青春,不可以沒有飛揚的歌聲。很多時候,唱歌就是嚎,就是抒發一種情緒。大概因此,很多人忽略了我的音準。我也一度感覺良好。
直到臨近畢業的時候,一次酒後,我跟同學一起自我陶醉地唱歌。班長偷偷溜到我身邊坐下來,借著月色,含情脈脈地看我半天,終於說,你是不是沒有學過樂理啊。
他是含蓄的,月色是美的,我是醉著的,不過,我還是因為他這句話崩潰了。
那個晚上,他再讓我唱歌,我死活都不開口了。
當然,我隻是悲憤了那一個晚上。
過後,在那段特殊時期,被離別情緒牽繞著的我們,好像除去在一起喝酒唱歌,就沒有別的發泄了。
那是離開學校前的最後一個夜晚。我跟兩個女生喝完酒,在學校的小公園裏聊天。熄燈時分,夏夜就莫名安靜下來,那樣涼爽的夜,我喜歡對著它唱歌,就像小時候,躺在房頂上對著星星唱歌。我就那樣開始唱起來,唱那時最喜歡的那首歌《晚秋》。
有一個男生一直站在一旁聽。中間他壯著膽子走過來,對我說,你唱得真好聽。我從來沒有聽過有人把這首歌唱得這麽好聽。我可以認識你嗎?
很讓人心花怒放的一番話。當然,我是不信的。我又不是大一的小女生。
那一夜,我像一台錄放機,一直一直的,重複那一首《晚秋》,而他,被我拒絕之後的他,一直站在兩米開外,聽我唱。除去陪我的兩位朋友,他是那場枯燥的音樂會唯一忠實的聽眾。
大概瘋鬧了一個多小時吧,我終於累了。離開時,他在身後說,明天我會認出你的,一身白裙,一頭長發。很好認。我一定會認出你的。你唱歌這麽好聽。
我一定是有些步履蹣跚,嘴角該會掛著得意的笑。怎麽可能認出我,明天,我就離開這裏。
沒有回頭,沒有一個字的回應,隻是我知道,我的身後,拖著他長長的目光。
一直都沒有跟他說聲謝謝,那一天,因為他,我唱得從未有過的舒暢。
你唱歌這麽好聽。-----這是我在唱歌這方麵,聽過的最動聽的讚美了。
我相信他是真心的。估計那首歌是從心底唱出來的,無論我唱得準確還是不準確,他都聽懂了,都感知到一種共鳴,應和了那一夜他的心情,所以,他會覺得,從來沒有人把這首歌唱得這麽好聽。
他是個什麽樣的人,我一直不知道。我甚至沒有看清他的願望。隻知道,那一刻,我像個歌星,唱那首歌,有人聆聽,有人懂得。就足夠了。
金石全在指點間。
或許會點石成金。也有可能點金成石。人的能力的彈性是無止境的。可能借勢彈至最高,也可能因為一句話被打壓到最低。
不過,凡是人,總是希望自己被看作金子。高山流水就是這樣吧。相知相惜的兩個人,即使在外人眼裏,是怎樣頑劣不堪的石頭,而對於他們彼此,則是光華灼灼的金玉,心理上該是多麽的安慰和滿足。
也許久而久之,石頭就成了真正的金子,也不一定。
你終於現身了。~~~
你這麽客氣,我都要不好意思了。
看到你的回帖了。謝謝。會給你發郵件的。~~~
嗬嗬,放棄了。~~~人貴自知啊。~~~~~~
薩特說:Hell is other people,其實隻是就別人的評頭論足而言。
也來特地拜訪,求恕我失迎之罪。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