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少八掛了,當媽的人了,怎麽也應該斯文一點,講話悠著點,不然朋友總說我的嘴是欠扁.
不過最近看新聞又忍不住了,田亮這個小帥哥結婚啦!還又是”奉子成婚”!
怎麽說”又是”呢? 咦?忘了小謝和張柏芝啦? 兩人的BB都生了,好漂亮的!
這年頭,不管人家和我說現在國內的男人,有點錢和權是如何吃香,我總相信女人們總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
男人可以花心,可以一夜情,可以腳踩兩隻船.
可是遇到敢以自己的肚子為賭注的女人,還是一槍戳到軟肋上了,為什麽?因為孩子總歸是自己的骨肉,因為現在的社會,”拋棄情人”實在不算什麽了,但是”拋棄孩子”,可是道德和法律雙重的譴責. 那些男人不能不掂量掂量.尤其是有名望的,經常上新聞的,群眾的眼睛時時刻刻盯著的.
女人,說實在的,用這一招也是沒有什麽損失,能想到用這招的,不過是想擁有這個男人.
可悲的是,越是心高氣傲,聰慧可人的女人,越不屑於用這一招,白白讓不那麽聰慧可人的占了便宜去.
男人呢,有沒有肚子裏偷偷罵一聲的,那誰也不知道,但最終結果,很少有男人會冒著被千夫所指的危險而否認,或者一拍兩散,或者叫女方去打掉孩子,有這些想法的男人,估計都不可能是”成功人士”.隻要男未婚,女未嫁,趕緊在肚子現形前辦個轟轟烈烈的婚禮,是唯一,也是最圓滿的出路.
所以很明顯,一個未出世的孩子,比愛情更能成就一段婚姻.
記得李連傑為自己第一次的婚姻做辯解的時候說:”那時候年輕啊,有一個女孩很愛我,我也喜歡她,就以為是愛情了”
我就套用一下李大俠的名句,為這些”奉子成婚”的男人做個總結:”那時候年輕啊,有一個女孩很愛我,我也喜歡她肚子裏的孩子,就以為是婚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