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由於這些小型搜救潛艇在設計之初,就考慮了快速救援能力,因此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搭載大型運輸機趕往事發地點,具有很強的快速機動作業能力。目前,在亞洲各國中,隻有中國、新加坡、印度、日本和韓國等國家擁有這類救援潛艇。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國際民航公約》、《1979年國際海上搜尋救助公約》等國際性法規的規定,不論是哪個國家在海上遇到突發事件,周邊就近各國都有進行快速無償救援的義務。為搜尋海上突發事件發生地點和救助海上突發事件遇險人員,救助力量需進入或越過其他國家領海或領空,須由各國的相關機構進行聯絡。
在中國由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與有關國家或地區海上搜救機構聯係,說明詳細計劃和必要性之後,就可以派出救援力量執行國際救援任務。而這次馬航失聯事件已經引起事發海域很多國家的關注,已有11個國家派出艦船或飛機前往執行救援任務。
由於機上有很多中國乘客,所以中國有關方麵也毫不含糊,目前已派出4艘軍艦5艘船火速前往,未來不排除在多方立體搜救無效的情況下,中國有關方麵將再次增加艦船或飛機前往的可能,特別是上麵提到的926型專用潛艇救援艦和LR-7型深潛救援艇在後續成行的可能會更大。
一旦中國及時派出水下救援力量前往事發海域,那麽,將有機會與新加坡的同類船舶進行合作。不過,這類合作大多是在救援協調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各自劃分搜索救援區域,以便分別在各自的區域作業以提高搜救效率。從事發海域的海況來看,天氣很適合水下作業,而且水深也不超過百米,因此對於新加坡和中國的救援潛艇來說,基本沒有什麽技術難度。
可以說,如果馬航失聯客機真的是墜毀在了越南與馬來西亞海上交界處的話,即便其沒有漂浮物從而無法準確確認墜海地點,那麽,憑借新加坡和中國的救援潛艇先進超強的水下搜救能力,可以確保能夠在短時間內發現飛機殘骸並能夠打撈出一些殘骸樣品以供專家判斷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