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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院首次受理二戰勞工起訴書

(2014-03-19 01:27:52) 下一個

 

 【財新網】(記者 陳立雄)在二戰時期被強擄至日本的中國勞工及遺屬起訴日本企業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3月18日受理了此案。這是中國國內首次受理二戰勞工的相關訴訟。

  日本《朝日新聞》報道分析,此舉標誌著,中國對日本戰後賠償問題的方針出現轉變。

  日前,40名原勞工和遺屬起訴三菱綜合材料株式會社(原三菱礦業株式會社)和日本焦炭工業株式會社(原三井礦山株式會社)。除了在中日多家報紙刊登謝罪廣告之外,原告還要求兩家企業向每位中國勞工支付100萬人民幣的賠償。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就有受害者向中國法院提交起訴書,但法院一直沒有受理。中國外交專家、東京大學教授高原明生向財新記者表示,這是因為中國當局考慮到兩國關係的大局。高原認為,這次起訴“不僅會影響到中日關係,同時還會加強日企對中國市場的悲觀看法”。

  代表原告的康健律師之前介紹,當時兩家日本企業一共征用超過9000名勞工,其他中國勞工或家屬可後續加入訴訟。

  據日本官方調查,1943年至1945年,約4萬名中國勞工被強擄至日本35家企業,被迫從事挖煤等工作。在嚴苛工作環境下,整體死亡率高達17.5%。這些勞工30歲以下居多,主要來自華北地區。

  有觀點認為,此次起訴與韓國最近舉措有關。2012年,韓國最高法院首次認定對日個人索賠權並未因《日韓索賠權協定》的簽署而失效。2013年7月,韓國釜山高等法院和首爾高等法院分別判韓國二戰勞工對日索賠訴訟勝訴。被告新日鐵住金公司有意在敗訴確定時進行賠償。

  一位接近社科院的人士向財新記者稱,從去年中期開始,律師協會、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以及中國政法大學方麵推動,在慰安婦、擄日勞工和化學武器等曆史遺留問題上對受害者進行了調查,計劃在年底或春節之前先圍繞擄日中國勞工起訴日本企業。

  進入本世紀後,受害者開始前往日本起訴加害企業,但這些案件都在日本最高法院以敗訴告終。最大的爭議點在於,兩國在1972年簽署的《中日聯合聲明》中,中國是否放棄對日索賠權。其第五條顯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在此基礎上,今年2月,在原告向中國法院提交起訴書之際,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包括個人請求權在內的日中間請求權問題已在《日中聯合聲明》簽署後不再存在。”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反駁稱:“強征和奴役勞工是日本軍國主義在對外侵略和殖民統治期間犯下的嚴重罪行,至今仍對受害者的身心持續造成嚴重傷害。中方一直敦促日方本著對曆史負責的態度,認真對待並妥善處理這一重大曆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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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民族解放 回複 悄悄話 從這段公案的經曆可以看出中國的司法如同兒戲,完全手政治氣候的擺布。哪有什麽公正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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