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將“naughty” 翻譯為淘氣。記得剛來美國時,第一次見到老板(professor) 的兒子,小家夥十分可愛,我對老板娘說, “Your son is very naughty.” 她當時楞了一下,緊接著就問他們做了什麽錯事。後來才知道原來在英語裏邊 “naughty” 這個詞貶義更多,如果用在孩子身上,一般是指孩子沒有規矩,做壞事。也就是說,淘氣不等於有趣可愛。
雨晴現在六個月了,小手見到什麽抓什麽。LG抱著她時,她常常一把就抓下LG的眼鏡,放在嘴裏咬。我每次的第一反應是 “好笑”。我一笑,女兒轉過頭來,也壞壞的笑。她一定在想,這個動作有趣,因為媽媽笑了。還有好幾次,女兒揪我的頭發,女兒將小手插進我的飯碗裏,女兒將玩具扔到地上,我都是一笑了之。LG總是責備我,“不要把淘氣當有趣”。我想一想,是有道理。寶寶現在什麽都不懂,她的是非標準就是大人的反應。我們如果一味的任由他們 “淘氣”,到了 “沒有規矩” 的地步,恐怕到Toddler 的年齡就很難糾正一些 “習慣”了。
另一方麵,寶寶的這個年齡階段也是探索的時期,不可避免的會去嚐試各種各樣的事情。不要把淘氣當有趣,並不是要“訓斥”一個六個月的baby 。而是用一種不同的表情去應對“吃完一碗米糊”和“有意將小碗扔到地上”。我會開心的鼓掌用表揚的口吻說,“雨晴好乖,吃飯真好!”當她搗亂推開小碗,故意扔掉玩具時,我還是會拾起來玩具,但不是笑嘻嘻的。我會安靜的對她說,“寶寶不應該故意扔掉玩具噢!” 女兒好象聽懂一樣,不再扔她的玩具了。我想,成人往往低估了小baby的認知世界的能力。那個小腦袋瓜裏可是每時每刻都靈光的轉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