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不高速:沒有辦法還是沒想辦法
(2006-12-08 10: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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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那天夜裏,忽聞家生變故。自北京出發,經由京津塘上京滬高速,驅車趕往山東老家。心急如焚之人,偏遇上了高速公路堵車。從北京到濟南,原本不足四個小時的車程,走走停停,用了近七個小時。
見識了高速公路堵車的壯觀場麵,也終於知道,名為“高速公路”的京滬線,為什麽會經常堵車。
說起來車並不多。一路上大多數時候,大亮的月光下,前前後後的車寥寥無幾,甚至在很多路段,視線可見的範圍內,都看不見同行的車輛。
但還是堵——就集中在兩個地方,一個是津冀交界,一個是冀魯交界。堵車的原因也很簡單——停車收費。兩省交界的地方,收費站如同一把大閘,把原本通暢的高速公路攔腰截斷。後車不斷堆積,就在收費站的兩側,人為地“堆”出了兩條長龍。
仔細觀察了一下,僅僅因為過這樣的“關卡”,在津冀交界河北境內積壓的車“龍”,首尾相接,竟長達4公裏多。而彼時,正值淩晨一時左右。
高速公路管理部門並非不知。猶記得過了第一個關口(津冀交界)之後,路邊的提示牌上曾閃過幾個大字:“因流量過大,冀魯界壓車”。
“壓車”的事實說明白了,而為什麽“壓車”,卻推到了“流量過大”的頭上。當時心生“惡氣”,就有了拒絕交費的念頭——相信有過類似經曆的人,都曾有過此類念頭,雖然最終還是忍氣吞聲。趕路要緊,本來就堵了老長時間了,再花費些時間在口舌之爭上,更不值當。
這可能也是高速公路的中國“特色”。想想也能明白:天津界內的高速公路,收費歸天津,河北界內的高速公路,收費歸河北——肥水不流外人田。不設個關卡,怎麽做到收益明確?隻是苦了趕路人。本來花費不菲走高速(天津境內,小型轎車收費50元;河北境內是60元),為的就是盡快趕路,但這高速公路的“高速”效益,卻被分省收費這一人為因素消耗殆盡。北京到濟南不過450公裏,花的時間卻高達7小時,算起來車速是平均每小時60多公裏。如此“高速”,難道我們沒有不交費的權利嗎?
據說在高速公路上,這樣的“堵車”已經是司空見慣。很多所謂的“高速公路”,隻不過有個高速公路的樣子——全封閉,全立交,卻沒有高速公路的效率。而相關管理部門思考的,也隻是如何更方便地從過往車輛那裏收費,至於修建高速公路的初衷,早已拋至腦後。
說起來現在是“信息時代”,即使有分省投資、建設,分省收費的現實需要,如果想要以更方便、更高效,也更便於通行的方法實現統一收費、明確分配,也並不是難事——想來不用投入很多,也用不著進行多少年的“科技攻關”。
拆掉高速公路上的“關卡”,讓它真正發揮“高速”效用,需要的僅僅是相關部門的大腦,為他們的衣食父母——用路者、交費者考慮一下。僅此而已。
根據12月7日的《京華時報》,交通部已在近期下發了一個關於“規範公路收費”的通知,規定“收費公路同一主線兩個收費站間距不得少於50公裏”。關於高速公路,通知中是這樣規定的:“除兩端出入口及省際交界處外,一律不得在主線上設(收費)站。”
這一口氣強硬的“通知”出台,說明相關部門已經意識到了問題的存在,相信也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高速公路“堵車”的現狀——隻是不明白,為什麽要“除省際交界之外”?其他公路又為什麽要“不得少於50公裏”?
其實大家都明白,在深夜造成“堵車”的,都是些不得不“跑夜路”的大車。筆者曾經問過幾個這樣的大車司機,結論卻未必誰都知道:他們選擇高速公路,因為那是他們的“避難所”。
很簡單,走普通公路,他們麵臨的幾乎是“三步一崗、五步一哨”(規定“不得少於50公裏”也正是由於這一局麵),還要加上隨時可能出現的“巡邏車”。一路走下來,過路費加上各種名堂的罰款,有時候會超過所載貨物的價值。走高速公路,尤其是夜裏,關卡要少,查車的更少得多。所以,選擇走高速公路,即使加上高速費,即使他們原本就跑不出高速度,即使有幾乎逢卡必堵的“壓車”,也要比走普通公路“劃算”得多。
他們根本就沒有考慮高速路的“速度”問題——在他們看來,交給高速公路部門的費用,不是“高速費”,而是“保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