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的做法震驚全世界
(2006-12-06 2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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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深圳警方公處百餘名發廊女,在眾目睽睽下,這些手無寸鐵的可憐女人被全副武裝的警察押解著遊街示眾,吸引了千餘群眾圍觀。包括新加坡《聯合早報》,美國《紐約時報》在內的國際媒體都作了報道。中國警察這種忽視人性與尊嚴的野蠻執法和極端做法,震驚全世界。
賣淫嫖娼誠然不雅,理應受到道德譴責,但並非為非作歹,罪大惡極,如此興師動眾地搞一個“公處大會”,會起到什麽效果? 在公處現場的那張照片上,那個以手掩麵的女孩,讓我想起了去年感動眾人的蘭州發廊女苟麗。苟麗遇害後,警方從她的遺物中發現了兩本寫給丈夫的愛情日記,經媒體披露後,曾令多少國人垂淚!
說來可笑,我國查處貪官汙吏總是替那些包養情婦的惡劣行徑百般遮掩,美其名曰為保護個人隱私,對待老百姓的賣淫嫖娼卻這樣大張旗鼓,真正應證了一句古話,隻準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是一種典型的濫用公共權力的行為。其實領導的私生活需要保密就值得商洽,對普通老百姓罪加一等的分別對待的歧視政策是對人民群眾的人權的侵犯。封建社會動不動便給人戴高帽子遊街眾示,無端羞辱,如此死灰複燃的行為就表明在公共權力濫用的社會環境下普通百姓的尊嚴多麽渺小!基本人權根本無法保障,文革中多少無辜的人挨打受批,滅絕人性地羞辱,老舍等一大批正直知識分子選擇了自殺來對抗這樣殘酷的公審批鬥。隨便公審是一種無比愚昧而粗暴的做法,對發廊女這類弱女子明目張膽地遊街示眾進行公開羞辱,是粗暴踐踏人權的行為!
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這樣的口號處處皆有,而老百姓的基本權利卻一再被踐踏,在人民權力低於政府權力的今天,出現諸如此類的曆史倒退的法製事件說明了我國不少執法部門心裏沒有人性,一個步入市場經濟時代的改革大國竟然堂而皇之地上演一次次這樣的鬧劇不僅是全體中國人民的悲哀,也是封建勢力對人類文明赤裸裸的嘲笑與挑戰!這種在現代文明社會難以理解的事情,怎麽到我國就如此暢通無阻呢?
希望類似的事件不要再發生了。因為,無論社會角色的卑微或高貴,每個人都有不可剝奪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