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和老百姓有關係嗎?
(2006-12-05 22:3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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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榮融向英國《金融時報》表示,他希望一項重新引入紅利支付計劃的提議,能在明年初獲得批準。若該計劃批準,即意味著:國企十多年來首次給其大股東“國家”分紅。據說:要求國企分紅是為了抑製中國的投資熱潮,並增加政府稅收收入。上繳的紅利將用於完成企業的改革重組,其次,將投資於企業的弱勢領域,比如研發領域。整件事情聽起來有點怪。
聽完了國資委主任的這番講話,不由得要提幾個問題:
國企是全民所有嗎?
一直以來我們都有一個基本的概念:國企(State-owned) = 全民所有(people-owned)。現在看來這個概念有點問題。這些國企每年賺取幾千億的利潤,跟我們老百姓(owners)竟然沒什麽多大關係?而代表我們owner管理國有資產的國資委要求國企給股東分點錢過年,還得打報告審批?幾萬億的國有資產,十多年了竟沒給股東分錢?還沒人過問?這是咱老百姓的資產嗎?這些資產和我們普通百姓有關係嗎?
在改革開放之處,當大部分國企在虧損和破產的邊沿掙紮時,國家左補貼右照顧(都是納稅人的錢),給與這些國企特殊的經營環境,其中付出的代價都是全民買單,那時的國企還真是people-owned。但,隨著經營環境的改變,國企開始大把掙銀子了,賺了十多年的錢,竟然沒有通過分紅利返還百姓?事情怎麽會這樣?這是什麽邏輯?
國企就納稅和解決就業;那和私企 外企又有什麽區別?
可能有人會說,國企給國家納稅,還解決了就業。那私企,外企不也納稅?而且他們解決的就業效率比國企還高?既然,都納稅,都解決就業,那國企和私企 外企又有什麽區別呢?私企和外企還都給他們的股東分紅,而國企卻不給股東分紅?
老百姓為壟斷付出的代價,卻沒有回報或補償?
目前國資委直接管理的161家大型國企,基本上都處於通訊,交通,能源,電力,金融等壟斷行業,這些企業獲得的不是正常的市場利潤,而是壟斷利潤。為了,維持這樣的利潤,普通消費者付出的代價是:用一流的價格(壟斷價格),買二三流的服務或產品。銀行就是一個典型的行業,中國銀行在高度保護和封閉的環境下,中國銀行的存貸差比開放的金融體係高一倍(中國銀行的spread:4厘;開放的國家一般在2厘),這中間的差就是老百姓為壟斷付出的代價。
這樣的國企一不用向股東分紅,二不用向社會提供優質產品和服務,那作為股東的老百姓得到了什麽好處?然而,並非所有的人都沒有好處。國有企業的管理者,職工,還有一些利益相關者都有好處。一些壟斷行業的國企職工拿著比其他同行業高幾倍的工資,但做的是低效的勞動。一些利益相關者,他們有更大的權利使用國有資產,在監管嚴重不足(十多年不分紅竟沒人過問)的情況下,其中有極大的尋租的空間。難怪,現在又有那麽多就業者打破頭地要擠進國企。
也許,國企(state-owned) = (some-people-owned)??
形成獨特的利益集團
近年來,出現的一些逆市場化傾向值得關注和思考,就是一些大型的國企,在壟斷的經營環境下,形成了獨特的利益團體,他們仰仗著壟斷地位經常發出有違公眾利益的強音和噪音,同時以強大經濟力影響著政府部門的決策,他們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國家經濟安全。一涉及國家安全,整個社會都啞然。這些新的利益集團的利益似乎越來越和老百姓的利益對立;和公眾的利益對立。
由於體製轉型不到位,法律和監管的缺失,代理人製度的不健全等等原因,使得全民所有變得有其形,無其實,變成無人所有。難怪一些國企的老總(打工的)經常敢對他的“老板(老百姓=國企所有人)”發出咄咄的怪調,“老板”則徒呼奈何?天下有這樣當老板的嗎?
明智的政策:還富於民
應該建立一定的機製:將國企向國家上繳的紅利或出售國企股套現的資金返還給社會。或注入社保基金,或注入教育基金,或廉租屋基金,或醫療.....等形式還富於民。而不是通過內循環係統又返回到國企低效的投資領域。國企占有的資源已經太多太多!
現在國企應該加快退出與民爭利的行業。在股市上不斷稀釋國有股權也許是最好的途徑。固守“國有控股”的底線,是不智的。實際上,一個股權高度分散的上市公司更像是一個全民所有的公司。如:匯豐銀行單一大股東的持股量不到10%,大股東是誰並不影響銀行的運作和盈利,你隻要有錢就可以成為股東。從某種意義上看匯豐比工商銀行更象全民所有!從某種意義來說,一個公司一旦掛牌上市,就成為公眾公司(Public Company)。國企的上市過程既私有化(Privatized),在股市上以優惠的價格逐步稀釋國有股權也許是一種更有效的還富於民的方法。即使是壟斷企業,上市後股民還可以分享壟斷的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