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家“原罪”大討論 ,不能用現在的製度來要求過去的事情
(2006-11-27 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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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富豪拽出民營企業家“原罪”大討論
要用一種理性和建設性的眼光來看待改革開放中出現的富豪,規範我們的製度
“如果周偉彬有8億元的身家,怎麽會連1500多萬元的稅收都無法交納?”廣東順德金冠塗料集團董事局主席周偉彬涉嫌巨額偷稅後,一位該公司前高管質疑說。
據報道,廣東省佛山市公安機關10月31日證實:周偉彬日前因涉嫌巨額偷稅被刑事拘留,其涉嫌偷稅金額為1500萬元,加上滯納金,應繳金額共計3000萬元。而在10月11日“2006胡潤(胡潤新聞,胡潤說吧)百富榜”發布之時,周偉彬以8億元的身家名列該富豪榜第438位。
也就是在“2006胡潤百富榜”之後,有人向佛山市國稅部門寫出舉報信,信中稱“周偉彬為何有錢不繳納欠稅”、“為何欠工資不發放”?
俗話說,“人怕出名豬怕壯”,有媒體分析認為,周偉彬之所以有如此遭遇,是由於其登上富豪榜的原因,更有媒體把富豪榜比喻成“殺豬榜”。
就在人們為此爭論不休時,11月2日,2006年《福布斯》中國富豪榜在北京揭曉。僅僅數天之後,以180.9億元榮登首富的黃光裕遭受“創業第一桶金”問題的困擾,而以15.25億元名列第183位的北京物美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文中(張文中新聞,張文中說吧)則正式辭職,“以個人身份”配合中紀委對有關房地產事宜的調查。
早在2003年就對富豪“原罪”問題進行研究的經濟學家、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趙曉博客,趙曉新聞,趙曉說吧)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一年又一年的富豪落馬現象其實提出了一個‘原罪’問題。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目前看來並沒有有效的辦法。”
一年又一年的“原罪”現象
“原罪”(英文是Originalsin)一詞來自基督教,它是指人類生而俱來的、洗脫不掉的“罪行”。人們提出富豪的“原罪”問題,是借用了這一說法。
“我個人認為富豪榜和富豪落馬並沒有必然的聯係。很多上榜的企業,比如,新浪、網易、百度、盛大等高科技公司,在公眾的視野中很透明,讓人感覺他們的財富很陽光。”北京中關村某上市公司的一位員工說,他不願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公司名稱,但他認為這可能也是很多人的普遍看法,“對於違規富豪,我感覺社會上對他們還是很寬容的。再說,落馬的富豪相對於這個群體來說,畢竟是個別的”。
一年又一年的落馬富豪,列起來可能是一個比較長的名單,比如,愛多集團胡誌標、健力寶集團李經緯、科龍電器顧雛軍、托普集團宋如華、大午集團孫大午、伊利集團鄭俊懷(鄭俊懷新聞,鄭俊懷說吧),等等。
仔細了解富豪落馬的原因,多是由於挪用上市公司資金、假賬、虛假注冊資金、違規擔保、合同詐騙、偷稅漏稅等問題。
趙曉認為,富豪獲罪的原因不外乎上述一些內容,但這種現象之所以一年又一年地出現,應該是由於“沒有製定一個良好的遊戲規則”。
趙曉分析說,中國目前處於經濟轉軌期的現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相關製度的完善和健全。“問題富豪”是在有問題的環境和製度下、在一些問題官員的配合下產生的。除製度原因外,他們中很多人都是“江湖豪客”,不喜歡遵守遊戲規則,有著明顯的“撈一把”的心態。
作為“80後”創業的新貴,高燃基本認同上述觀點。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原罪”問題比較複雜,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一方麵,這些年社會上確實有一股拜金主義思潮,有些人為了發家致富,抱著僥幸心理,昧著良心賺錢;另一方麵,市場的激烈競爭和快速發展,使得一些創業者“鋌而走險”。
怎麽看待這些富豪的“原罪”,趙曉有一個“木炭理論”。他認為,很多民營企業家的誕生本身可以看作是一根木炭,如果你試圖去把它洗白,那麽最終的結果是把整根木炭都洗掉,木炭還是洗不白。他說,“我主張要有曆史的眼光,一切向前看,用一種理性和建設性的眼光來看待改革開放中出現的富豪,規範我們的製度。”
不能用現在的製度來要求過去的事情
富豪落馬現象和“原罪”清算的一些說法,在業界確實引起了不小的爭議。
11月23日,《南方周末》刊發了《胡德平: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績》一文。在該報道中,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黨組書記、第一副主席胡德平提出,“對於清算‘第一桶金’的說法,說得不好,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績。我們還要反躬自問的是,就像孩子一樣,我們給予民營企業早期的奶水夠不夠?很多企業確實是在艱苦的情況下發展起來的,在它幼年時候,我們應該給予他們更多的學前教育,應該像對待祖國的孩子那樣對待他們。”
胡德平認為,民企真正的法律地位1988年才確立。“如果不考慮曆史的環境條件,一味用法律、用憲法大帽子扣下來,非常嚇人,但不能服人”。
這是一個敏感的話題。在記者的采訪中,有幾個平常很願意對媒體表態的上榜富豪被問及此事時都不願意回答。也有富豪反問記者:“盡管也可能有的富豪確實沒有‘原罪’,但這種幾率是多少?”
聯想集團現在已經成為中國民營企業的一個典型,但創始人柳傳誌(柳傳誌新聞,柳傳誌說吧)在公開場合表示,聯想早期曾經搞過走私;在富豪榜高居不下的新希望集團劉永好兄弟也曾坦承,公司早期的時候也曾在飼料中“摻水”……
如果清算“原罪”,該從哪裏開始清算?是不是所有的企業都要清算?還是隻是部分企業進行清算?
對這個問題,高燃說,他和一些上榜富豪有過私下交流,有的富豪對此表示擔心。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院長、社會學家李強教授曾經提出,應當重視民營企業家經濟罪犯的社會背景——正處於製度轉型、社會轉軌時期的中國民營企業家們,事實上也正處於整個社會違規、違法現象激增的“社會失範”主題之下,一如底層叫賣假文憑、私刻公章、販賣假發票等現象頻發,投射到富有階層,便有部分民營企業家的經濟犯罪。
趙曉認為,國外也有過類似問題,一般的處理辦法是,規定一個特定的時間,在某段時間內對企業或企業家的“原罪”進行赦免,“對於由於製度的缺失造成的一些問題後果,不應該全部由企業和企業家們承擔”。他介紹,河北省曾出台過一個類似的文件,但備受爭議,“我個人是支持這個措施的”。
“我基本認同胡德平對民企的看法。”趙曉說,改革開放確實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企業和企業家,“但我們不能用現在的製度來要求過去的事情,如果真要清算‘原罪’的話,那麽,產生‘原罪’的土壤也應該清算”。
讓財富暴露在陽光下
11月21日,《中華工商時報》刊登了四通集團董事長段永基(段永基新聞,段永基說吧)的署名文章《建議成立36條獨立審閱機構》,他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把更多資源配置功能讓渡給市場,為民營企業開放更大發展空間”。
對於富豪落馬問題,段永基曾經說,“因為資源分配沒有實現市場化,給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間,造成違法亂紀,出現經濟犯罪現象”。由此,他呼籲,盡快實行資源分配市場化,才是治本之道。
趙曉認為,當前,中國的市場經濟轉軌航船正在徐徐駛入法製化、規範化、完善化的軌道,年輕的創業者們和當今的富豪們一定要下定決心賺取陽光下的利潤,否則財富背後將永遠拖著一根“原罪”的尾巴,就會像《百年孤獨》中那個長出豬尾巴的孩子,永遠都走不出在法律麵前惶惶然的“孤獨”狀態。
“我覺得短期內要想使經濟製度變得非常完善,以達到減少問題富豪的出現是不可能的。我們隻能抓住一些主要的環節來進行改革,以求盡快實現我們的目標。”趙曉建議,要建立規範的土地交易製度和金融體係,政府要完善相關經濟製度和營造有利於創業的環境,同時,要建立一個好的稅收機製,“讓大家心服口服地納稅”。
“一切都在陽光照耀下進行,越來越多的富豪才會敢於把自己的財富暴露在陽光底下。”趙曉樂觀地說,盡管還有一些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中國富豪的財富增長依然會保持快速,“現在已經出現一些很陽光的富豪,比如北京中關村的一些高科技企業,還有浙江的一些草根富豪,他們的財富我感覺都很幹淨”。
高燃說:“一個企業的成功重在業務模式和客戶,現在創業者的‘第一桶金’相對都是很透明的,比如一些網絡公司的崛起和一些風險投資的介入,都會使公司變得很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