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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馬悲鳴: \'中國政府詆毀達賴喇嘛是自取其辱\', 是嗎?

(2008-03-27 14:03:19) 下一個
馬悲鳴先生此文有點意思,值得一讀。從嚴格意義上說,達賴不應該主張暴力,引發這次西藏暴力衝突,這也與他公開宣稱的“非暴力”相左。但問題不止於此:馬先生有意或無意的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即達賴對本次“事件”事先應該是知道的,並鼓勵和縱容的,以加強他與中國談判的砝碼,但很可能達賴本人並不希望和支持使用暴力手段,這就是他在事後強調如事態失控,他會“辭職”的原因。 但反過來說,達賴既然事先知道並縱容,僅僅發生的過程與其想象有差異,他還是難逃其咎。在這點上,中國也就沒有什麽“詆毀”他的。 這種定論與美國及其他國家的刑法“合謀”量刑一致,即在同一合謀中,他人在合謀犯罪中的“新罪”可追溯到每個合謀人。Bad luck, Da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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