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英國人怎麽從開發商身上“拔毛” (來源:郝倩 2007.10.23)
(2007-10-28 10: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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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英國人怎麽從開發商身上“拔毛” (來源:郝倩/2007/10/23)
之前在國內,與一個開發商探討“地王”的屢屢出現,是否是房價急速上揚的原因之一。和顏悅色的總經理當即就板起了麵孔。
這也是很多開發商的直接反應。畢竟,經過拍賣或是掛牌,“天價”拿到的土地,可是真金白銀掏出來,拍到政府桌上的,誰不指著土地賺錢。也有城市的政府規定10萬平方米建築麵積的小區,必須配建一定比例的經濟適用房,目前僅是少數的試點。
英國的情況是這樣的:
從對於“房地產開發”的英文翻譯就能看出點端倪——speculative development。Speculative是投機的意思,投機在中文中有貶義。但是英國人就是樂意在“開發”前麵加這麽個詞。
既然是“投機”,自然就不會讓開發商賺錢那麽順利了。
傳統的英式住房,兩層高,前麵可停車,後麵有花園,受很多英國人的喜愛。這種住房,在新的“社會住房”中,已經十分少見
傳統的英式住房,兩層高,前麵可停車,後麵有花園,受很多英國人的喜愛。這種住房,在新的“社會住房”中,已經十分少見
在倫敦,土地同樣金貴。可是,按照英國現行的“planning permission”(也許應該翻譯成“規劃許可”),費盡周折拿到一塊地,沒有政府的許可,誰也別想蓋一磚一瓦。
我曾經問倫敦大學的Nick:“planning”是什麽意思。之所以問這個傻問題,是因為我覺得英國社會住房係統裏麵的這個作解為“規劃”的“planning”,還可以翻譯成“計劃”。Nick說,這個的確是“計劃”,隻是這個計劃可以與“市場”並行不悖。
作為交換,開發商即使一百個不樂意,也必須要蓋些社會住房出來。這是英國開發商要賺錢必須付出的代價。政府也明白,這種對於開發商,或者一些土地主利益的犧牲,其實也是政府公共補貼的一種體現形式。大體來說,有20%到50%的可負擔住房是通過這種體製實現的。
理論上來說,這些占一定比例的社會住房,不管政府拿來是賣是租,都必須要保證與市場出售的房屋同等質量,而且可能與市場出售的房子就緊挨在一起。這些住房最終可能移交給管理機構,用以作為社會住房的長久保障。對於土地私有化的英國人來說,這種嚴格的規劃限製事實上也是地方政府手中的尚方寶劍。
開發商要蓋房子,前提就是要和政府進行“協商”(negotiation),這一協商的過程可能本身比與“地主”談價錢買地還要麻煩。不為社會作貢獻,就別想賺錢。就是這麽個道理。
接下來,倫敦會出現越來越多的高層,城市,開始從“橫”向“豎”發展
以前英國人都是以“Council housing” 為主,這種房子,個人感覺與我國之前的公房很像,政府出錢蓋,老百姓住,大家都覺得理所應當,甚至一些英國人都沒法這種房子作為“福利”來看。這其中當然也有一個主要的背景,就是在二戰之後,英國很多地區在經曆一夜轟炸之後就幾乎夷為平地了,政府蓋房子,也是一種責任和義務。那時候,也是英國“公房”大量出現的時候。
可是現在,政府也不樂意掏那麽錢,慷慨解決住的問題了。在英國部分地區,一種叫Housing association(房協)就開始出現了,他們都歸一個非政府機構的Housing corporation管理。Housing corporation每年從政府得到預算,然後RSL(Registered Social Landlord)競標政府補貼,之後再網聚更多的社會力量,在自己的土地儲備上,進行社會住房的建設,供給給社會中的Key workers或者其他符合條件的申請者。
多方博弈、多空對決,甚至就是社會住房定價這樣的環節,都可能由獨立的第三方調查完成。
現行的住房保障體製,讓開發商和政府、以及RSL有了一個不斷協商的過程,他們的謀利,並非“像賣大白菜一樣賣房子”那麽簡單了。
說說倫敦一個小開發商,Pocket livings的故事。一個叫“Pocket”的開發商,定位於開發針對Key workers的“可負擔住房(Lower cost/affordable homes)”。套用現今的時髦詞匯,Pocket是對開發“小戶型”十分在行的。
這家開發商對於顧客的定位,就是“low-level middle class”,也就是在中產階級中,比較低層次的這樣一些工作者。
Pocket設計的房子中,有一個項目是37.5平方米的一房一廳,以及50平方米的兩房一廳。上市之後,預計售價可能為市場價格的80%左右,大概在15到18萬英鎊。
Nick認為,這種房屋,雖然可以“打折”銷售,但是並不是英國傳統意義上的“可負擔住房”,最多算是便宜的房子。
Nick舉例說:一個兩房一廳的公寓,市場價格大概在30萬英鎊左右,但是按照英國目前可負擔住房的銷售標準,合適的購房者可以購買25%到75%範圍內的部分股權,如果按照購買50%股權來計算,就是需要15萬英鎊。其餘的部分,每個月支付固定“租金”就可以了,沒有人會強迫你一定要購買整個公寓的使用權。
我也在倫敦看到這樣一個倫敦社會保障體係下運行的案例:在他們的樓盤中,一套2室一廳的公寓,最貴的全價為27萬英鎊,但是最少隻需要購買25%的使用權,也就是支付6.75萬鎊,就可以入住了。之後,每個月為剩下的75%使用權支付464鎊/月的租金。隻要你想買更多的使用權,也可以隨時申請購買。
15萬英鎊,可能正好是一些開發商提供的小戶型的折扣價,但是所購買的房屋麵積可能小了一半。在英國人的觀念中,購房,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現在英國的社會住房體係中,一個70平方米的公寓起碼可以保證一對夫妻帶著一個孩子,但是開發商提供的便宜“小戶型”也許隻能滿足單身生活。
可是,不論如何,由於他們規劃建設的就是這種可供“折價”銷售的房子,所以他們可以和政府協商,例如,提高容積率。
對此,這家開發商對我們解釋說,如果蓋一個擁有24套商品房的公寓,可能要蓋20%的社會住房;但是如果要全部蓋社會住房,則可能容積率提高一倍。這樣一算,即使價格低於市場價,開發商依然有利可圖。
同時,由於這家開發商在市場上獲取的土地都是麵積略小的項目,又是提供有社會住房特征的可負擔住房,所以,他們可以選擇在交通便利的位置建設房屋,並不提供車位。
“我們需要盈利,希望一個很好的回報。”Pocket的相關人士說。
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英國規劃係統變通性的體現。雖然並不包括在英國傳統意義社會住房的體係之內,但是,隻要開發商可以為key workers提供住房,就可以從政府獲得一定優惠。當然,這也是開發商本身在市場生存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