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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寢室的韻和雪梅頗有些水火不容。
同為都市的時髦女孩兒。但韻有著大家閨秀的閑定自若,而雪梅則稍顯瑣碎浮躁。
比如,當樓下有男生找雪梅時,她會立刻放下手中的遊戲,或放下吃了一半的蘋果,或放下做了一半的功課,或放下講了一半的笑話就衝下樓去。
但韻不會,就連韻的男友清晨約好了韻一起跑步,韻也會斯條慢理地花半小時塗上睫毛膏。
我一向早起自習,看見樓下的大男生哆哆嗦嗦地徘徊在未明的天色中,終於看不下去。有天,我走之前問韻。
“你再不下去就來不及早自習了,你回來還會再洗一次臉吧?多累啊?”
韻回答我,“我根本就沒打算早自習,跑步也要美美地去跑。”
有一次,我們一同下樓見到等候室裏坐著韻的男友,看著那個等了許久滿臉無奈的大男孩,韻很生氣地說,“你怎麽不刮胡子就來找我?多難看呀!”
韻男友委屈地說,“我來之前刮過了,在等你的時候長出來的。”
眾人哈哈大笑。都同情上了那個胡子長得賊快的大男生。
我那段時間頻繁上圖書館是因為我在那裏遇上一位詩人。詩人和我同為校報效力。但因是不同的係,少有接觸。
那天在圖書館,他遞給我一張小紙條。上麵用我的名字寫了一首有趣的詩。
此後天天有所期待地去那裏,都能收到他寫的詩。
他的攝影很專業,在那期間他給我拍了很多珍貴的照片。記錄了我青春的模樣。
在把照片給我看過之後,他當著我的麵把底片毀了,理由是,“如果你要看自己的照片,必須來找我才能看,這組照片不可能有第二套。也不可能讓第二個人擁有。” 他常用我的照片配著他的詩在市裏的報紙上發表。
我性格的懦弱從那時就能看出來。如果有人打著愛的名義,我連肖像權都甘願放棄。
有一天,他送我一本相冊。全是他獲獎的作品和他得獎的證書拍成的照片。
就在那時候,我突然對詩和詩人感到厭倦。
如果我愛一個人,我怎麽會因為他的詩愛上他呢?如果我是因為愛詩愛上他,那就會因為不愛詩就不愛他了。
詩應該讓詩人更光彩,但不應該隻是詩人唯一的光彩。
於是,我離開圖書館,離開了詩人。在那時,我們還不算戀人,隻能是“比友誼多一點,比愛情少一點”的朋友。
接下來,我認識了阿元。他結束了我的清純時代。
(未完待續)
彼此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