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公司也可以如此混日子
(2011-04-02 10:34:54)
下一個
同事D在上周三又一次開始病休了,是一個月的病休。這已經是D第二次病休了。而且也是突然消失。去年的八九月份,D突然消失一天,沒人知道為什麽沒來,然後第二天人事部告訴我們主管D開始病休三個星期。後來又續了一次。D六周後回來上班。
對於D的病休我們所有同事都認為很奇怪,D很年輕,而且沒有任何生病跡象。上次的病休,還有人說希望他沒有健康問題,而這次的病休,已經沒有人懷疑D是買通了他們本國的醫生開的證明。美國的法律保護隱私,所以病休證明也不需要說明因為什麽,隻是說需要病休就行了。所以包括人事部也不知道D為什麽要病休。
要不是我親眼所見,很難相信在美國的公司裏也可以混日子。我的這個同事D已經混了4年了。D是來自一個中國鄰國。好象是上初中或高中時來美國的。自稱在美國大學畢業,不過從他的工作表現我有點懷疑。D可以說是又懶又笨,而且毫無責任感和羞恥心。交給他寫的程序他可以完全複製別人的程序,隻是把文件名改一下,然後告訴你他已經做完了。我們除了搖頭外完全拿他沒有辦法。
D是現在的主管剛開始被提拔時雇的。他完全沒有經驗。所以雇了D。 D剛來上班時說他有五年的工作經驗。D開始上班後,隻是看他總是問別人問題。等到我和他一起做了一個項目,才知道了D的厲害。當時因為他還不太熟悉項目,所以我隻給了他20%的部分,是很簡單的部分,我自己做最複雜的部分。沒想到,D從一開始就連續不斷的問問題。而且你回答他的問題後他還是不明白,然後讓你去給他示範,最後就變成你給他做了。關鍵是他的問題都是很簡單的,他隻要Google一下,然後就學一下他不懂的部分。後來我就告訴他自己Google一下,他居然讓我給他Google然後把結果Email給他。後來我發現這個D是完全沒有腦子的,他不會自己解決任何的問題,他隻想抄別人寫的程序。當時的那個項目是有時間限製的,後麵有一個大項目要開始,他的不斷問問題搞得我也沒法做我的部分。後來我就告訴他把他所有的問題列出來,每天下午和我約時間專門回答他的問題。有了這次經驗,在接下來的項目我就要求我們主管不要加D。因為當時D還需要完成他的部分,也沒有辦法加入大項目。我們後來的項目做的很順利。
剛開始我還沒有告訴主管D的問題,覺得不應該背後說別人,到後來我實在是忍無可忍了,就告訴主管這個D完全沒有工作能力,我也不相信D有五年工作經驗。主管開始還不相信我。D不管問別人多少問題他絕對不會去問主管。所以主管還覺得D有工作能力。
後來我們又雇了一個美國人Jim,年紀比較大,和D一起做小項目。做了兩年。所有同事都看得出來其實項目都是Jim一個人在做,但是這個Jim非常的讓我佩服,Jim從來沒有說一句D的工作表現。後來連主管都看出來D在敷衍,Jim還是隻字沒有提。後來Jim決定退休了。我們同事都說,如果不是和D一起做項目,也許Jim不會決定離開。
Jim走了以後我們又雇一個人S,一個年輕的美國人。這個S和D一起幹了一兩個星期就直接告訴我們主管, D is out of his mind. 我不知道當時主管是否相信他。
接下來我們要S 和D 一起加入我們的項目,項目開始時同事Leo說他可以和D一起負責一個部分。Leo雖然隻是高中畢業,但人很聰明,非常能幹。我知道D是什麽水平,可是Leo隻是聽說D的問題,從來沒有和他一起做過項目,我就告訴Leo可能會有問題,問他是不是要再加一個人給他,可是Leo說,沒有問題,他會花時間教D。結果項目開始後,Leo花了一個星期教D,讓他熟悉項目,D還是什麽都做不了,S也是同時開始熟悉項目,S 已經沒有問題了。我們項目的一個階段是兩周,Leo本來希望花時間教D然後一起做,沒想到D什麽忙也幫不上。Leo隻好在第二個星期一個人做兩個人的活。我看是把Leo給氣的夠嗆。後來沒過多久Leo就另找工作走人了。
最讓人沒法忍受的是D會在項目程序中加入他的垃圾程序,就是抄別人的程序,然後改一下程序名,我們還要專門花時間刪掉,或者重寫。我一直都想不明白D的腦子裏在想什麽。
好在Leo也開始告訴主管D的問題了。估計當時主管已經決定要讓D走人了。這就是第一次D的突然病休。
這個公司害怕被解雇的人回來告公司歧視,所以解雇人以前要一定要記錄工作表現。過程是主管向人事部要一個表格,然後寫上要求。主管要給D看,D要簽字。時間大概要一個月。到兩個星期時,主管要告訴D他做的如何,如果不好,給個警告。如果D還達不到要求,就可以讓他走人。D應該就是在這個警告後突然病休的。 在D病休時,公司不可以解雇他。
關於D的無能和混事在公司裏是人人皆知的,他做過的項目你問他時他永遠都是一問三不知, D平常上班時會長時間的消失,找不到人。不知道這個公司還會雇他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