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搶的姐 拿到錢還欲強奸
2006年1月26日,樺甸市的馮某想,眼看要過年了,自己卻負債累累。便打算從女出租車司機那“弄”錢過年。當天下午便開始尋找獵物。
下午3時許,他在樺甸市仿歐街金都大廈附近上了一個女司機駕駛的羚羊出租車,謊稱去接丈母娘和孩子過年,往返車費100元。一路上,為了不讓女的姐懷疑,馮某還裝著給媳婦打電話:“親愛的,別著急,我馬上就到了。”
當車行駛到通往輝南路邊的一片偏僻的小鬆樹林附近時,馮某拿出了刀讓的姐立即停車。並拔下車鑰匙嚇唬的姐:“有人花錢要買你一條腿,看你這人還成,給我點錢就拉倒。”的姐拿出了一把錢交給了馮某。拿到錢後,馮某竟又欲向的姐施暴。
謊稱有性病 的姐機智脫身
緩過神的的姐急中生智,衝劫匪說:“勸你還是別碰我了,我有性病。”正在馮某不知所措的時候,的姐拿出一張名片給他,並奉勸馮某:還年輕,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毀了自己,錢沒有了可以再掙,但身體是自己的。見的姐如此苦口婆心的奉勸自己,馮某放棄了原來的想法。
當他拽著的姐走到五六十米遠的一片苞米地時,馮某突然轉身跪在了女的姐的身邊:“大姐,謝謝啊,咱倆做個朋友,你給我打電話,老弟安排你吃飯。”的姐連忙點頭同意。之後馮某慌忙逃走了。的姐隨後到公安機關報了案。
搶劫、強奸、脫逃 罪名真不少
2006年4月13日,警方將馮某抓獲。經審訊,馮某,36歲,曾因盜竊罪、招搖撞騙罪被判刑,係1996年吉林市看守所脫逃的網上逃犯,還是輝南縣搶劫網上逃犯。馮某供認了於2006年1月26日和2月4日兩次搶劫兩名女出租車司機的犯罪事實。還交待了1996年8月29日,將被害人聶某騙至輝南縣杉鬆崗鎮其四叔家,並多次對其實施奸淫的犯罪事實。警方詢問為何下跪時,馮某說他曾染過性病,他覺得這的姐心眼挺好的,便下跪道謝。
2006年11月9日,樺甸市檢察院依法對其提起公訴。日前,樺甸市法院判處被告馮某犯搶劫罪、強奸罪、脫逃罪,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來源:東亞經貿新聞,李楊 記者 遲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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