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1)
2007 (139)
女友乙
從溫州移民到美國, 白手起家的女商人,也是我的同齡人。她學曆不高,但卻是處事能力最強的。“事當曲盡人情“,真正社會大學畢業的。她很聰明,學東西很快,英語的發音比我這個學位讀了一個又一個的人都正。當年為了掙學費,我陸續為她打了兩年工。我們兩個跑遍了全美的各大城市去推銷中國製造的消費品,也自此使我這個自稱在跨國公司搞營銷的土產“MBA“, 搞懂了美國小企業的運營,後來我寫了好多如何在美國做生意的文章,全得益於此經曆。
她真正讓我佩服的是集勤勞,溫柔,賢惠,剛強,和理性於一身。她從不隨便發火,善於不動聲色的處理重大事情。對待任何層次的客人都是一個態度。而且裏裏外外都拿得起來,公司再忙,每天回家都給孩子和丈夫做飯,一有時間就做家務。真是我們這些自以為傲的‘書蟲子’的榜樣。她如今已是有兩個孩子的漂亮媽媽了。真讓人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