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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首長特別費案 簽分偵字案 許添財許陽明將列被告

(2006-12-01 14:12:32) 下一個
006.12.02  中國時報
南市首長特別費案 簽分偵字案 許添財許陽明將列被告
黃文博/台南報導

偵辦首長特別費案,南、北兩地檢察官獲取共識,決定從嚴認定。台南市部分,因已發現有不實發票核銷情況,承辦檢察官陳明進正式簽分偵字案調查,針對市長許添財、前副市長許陽明,最遲在年底前,將會以列為被告身分傳訊。

許陽明再次澄清,他沒住霸王屋,特別費單據一向「實報實銷」。

偵辦台南市長許添財、前副市長許陽明被控違法使用特別費的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陳明進,前天北上高檢署查黑中心和檢察官陳瑞仁、周士榆討論後,取得就現有法律從嚴認定首長特別費得依法使用的共識,也就是說,需要單據和不需要單據部分,都要偵查,南北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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