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解讀反分裂法--中美相互通報製度已經成型
王者歸來
正如本人所料,反分裂法名字的由來其實是中國和美國相互妥協的結果,也是中美之間重大事件相互通報製度的一個結果。但這一次立法外交戰是由中國主動發起的,中國的讓步是有原則,有底線的讓步,和江澤民的一味委曲求全有天壤之別。 先談談中美都做了什麽妥協。
溫家寶今年訪法時首提統一法,美國反應強烈。對比今天美國的態度,可以證明從統一法到反分裂法是中國做出的讓步。為什麽美國認同反分裂法的提法?大概因為統一法所指的隻有台灣,而反分裂法則通用於任何地方。雖然有腦子的人都知道此法就是針對台灣的,但保持一點模糊是給美國的一個麵子吧。其次,統一法有主動統一台灣之意,而反分裂法則是指台灣走向實質台獨時中國才會出手,也符合美國反對任何一方片麵改變台海現狀的一貫立場。
再看美國做了什麽讓步,很簡單,美國不再反對這種立法。其實,不論叫統一法還是反分裂法,中國針對美國的意味都要超過針對台灣,美國做出妥協實為不得已。中國高調出擊,然後在細節上做出象征性的讓步,反應了胡錦濤外交思想的成熟。 從江澤民時期的求美合作,到現在的聯美製台,中美合作的性質已經發生了本質變化。江澤民和胡錦濤都深知解決台灣問題美國是最大的障礙,但采取的策略大相徑庭。江澤民采取的是與虎謀皮式的合作請求,而美國不合作時江隻會委曲求全,步步退讓;胡錦濤則繼承了老毛和老鄧的遺風,先劃定自己的底線,美國如果願意合作,中國則做出妥協的姿態,否則就按自己的意誌去做讓美國下不了台,從而逼美國主動和中國協商並做出讓步。
反分裂法的出台是中美之間重大問題協商製度已經成熟的另一個例子。本人在中日核潛艇事件時曾根據梁光烈訪美推斷那是中美聯手警告日本右翼勢力的好戲,現在看來與其說中美聯手不如說中方向美方主動通報。也許台獨分子會說,中國還是怕美國,才會向美國通報。他們這樣說或者是別有用心,或者是僅僅是無知。大國之間為了避免衝突相互通報其實是冷戰的產物,標誌性事件是古巴導彈危機,美蘇首腦之間建立熱線以避免衝突。這種通報是相互的,美國最近主動向中國通報TMD的情況就是一例, 盡管沒有什麽實質意義。
2020年的限期不知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話,那這個期限應該也是中美相互妥協的結果。我們都知道美國最不願意看到兩岸統一,任何期限都是美國不願意看到的。美國如果在統一期限上做出讓步,肯定也是不得已的。也許很多中國人會說16年太長了,但對美國人來說16年又太短了。如果中國領導人認同這個期限,可能出於幾方麵的考慮。一是增加一點彈性空間,畢竟從517聲明到反分裂法各方麵回旋的空間越來越小,給台灣多一點考慮統一的時間也是理所當然;其次,中國也不想現在就拿下一個對大陸充滿敵意的台灣,麵對一群被民粹主義衝昏了頭腦的民眾。 但別忘了,如果大陸認定台獨已經踏過了大陸劃定的底線,統一戰爭會隨時打響。到時候就算島上每個人都改個日本名字,大陸也不會有半點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