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 (47)
2009 (1)
2013 (11)
我自以為我的理由很充份,2009 Camry車,新車就有毛病,在此壇還有存底,刹車時還會加速,所以有時超速難免,這不是我的責任,路警應去告豐田。存底見如下連接: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auto&MsgID=297965
於是仔仔細細準備了材料,一早起來上路去法院,好不容易找了個奇貴的停車場,不想到庭後還沒見到法官,一個美女律師單獨約我談話,問超速了為何還要打官司。等我把前因後果一說,再把材料給她看了後,好象覺得也有道理,可還是說我事實上是超速了,影響了別人安全,所以建議罰款還得交,如三個月內沒有另外的罰單,將把這次的罰單記錄從我駕駛記錄中除去。而去告豐田是不現實的。
這算什麽,律師的工作根本就是和稀泥嘛。可回頭一想,我英文不行,真要在法庭上堅持自己的觀點也許小官司會變成一個馬拉鬆官司,如等翻譯下次再來啦,出具更多證明啦,實在是討不了什麽便宜,想想也算了,聽律師的吧。
我前麵十多人上庭都是超速的,都是罰款要交,三個月到半年不等看表現,如無罰單就漂白駕駛記錄。
我就這樣在硬板凳等坐二小時後,被叫上前問了幾個問題,我回答了 Yes Or No,不到一分鍾官司就完了。更本沒有看到什麽路警出庭必輸,路警如不出庭必贏的傳說(事實上根本沒有一個路警出庭)。
一個庭三十多上訴人,三律師,一法官,一警察。法官出庭前律師基本上都已把所有上訴人都搞定了,所以法官出場就象走過場樣,一點也不刺激,不精彩。
悶悶不樂走向停車場,心中還在問自己,官司怎麽就這樣稀理糊塗地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