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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女童小悅悅在街頭被撞兩次,18人從旁路過沒人相救。這是一起很惡劣的事件。但我一直認為,就是論事的說,悅悅的家長有失看護之責,在一開始就不應讓幼童處在危險之地。隻有做家長的承擔起責任,才能杜絕這類悲劇。
但是家長也是人,也會有疏忽、誤判的時候。這時候,就是考驗社會的時候了。
就此事件,右右們叫嚷的很凶,說:“冷漠、凶殘、滅絕人性、喪盡天良,這些詞都無法形容這個社會”。對此我無法反駁。但是什麽原因導致我們的社會變成這個樣子的呢?
右右們像打了興奮劑一樣喊:“是TG統治,是49年後,是文革,。。。”
慢著,右右們請你們把四處指點的小手指頭放下。
魯迅在1933年就說過:“救急扶傷,一不小心,向來就很容易被人誣陷,……於是人們就隻要事不幹己,還是遠遠地站開幹淨。。。在中國,尤其是在都市裏,倘使路上有暴病倒地,或翻車摔傷的人,路上圍觀或基至於高興的人盡有,肯伸手來扶助一下的人卻是極少的。” (一九三三年七月十五日《申報月刊 》)。那時TG正被趕到雪山草地上流竄呐。
所以該問的問題應該是:什麽原因讓中國今天的社會風氣墮落回三十年代的上海洋場?
看看中國知識階層中蔓延的主流右右思維,不難得出答案。
當右右們把百年來中國從被人追到首都屠殺,扭轉到走出國門,擊敵於它國的抗美援朝這樣一起劃時代偉大事件,用金錢來衡量利益得失並詆毀的時候;
當右右們把一個在前線犧牲的軍人,就因為他是統帥的兒子,嘲笑成“掛爐烤鴨”,並打雞血般亢奮的時候;
當右右們詆毀平凡英雄雷鋒、張思德的時候;
當一個群體不崇尚自己的英雄,甚至冷血地對待自己的英雄,還以這種“獨立思想”、“超然”為榮的時候,
它能善待弱者、兒童和老人嗎?
在右右思維的瘟疫蔓延中,我們的社會自然而然的走到今天。
我今天要說的是,這還不是右右思維的最壞結果。你若問還會怎麽壞法,我隻能給你講曆史。
就是在魯迅揭露中國人冷漠的1933年之後的4年,也就是1937年,中國南京數十萬人,包括數萬軍人,被日軍向牛羊一樣宰殺。雖然當時中國人口遠多於日本,但沒有血性、沒有互愛、沒有尚武精神,與牛羊的唯一區別是會算計蠅頭小利。
可喜的是,我們的人民已經不是30年代的人民。他們不是像右右一樣手指亂點,他們中有猛醒者。現在網民中普遍的議論是,“我如果路過,我會怎麽辦?”
這種自省,而不是一味罵TG罵社會的裝B,才是我們民族的希望。
既然現在大家都不信我們自己聖人的話,我隻好引用美國聖人肯尼迪的話了:“你不要總是指責社會對你做了什麽,你應該問問你為社會做了什麽!”
樓主潔身自好並沒有錯.
公務員確實有公開招聘的,鄉村也有普選試點.當然問題比希望更多.
人是應該有所忌諱的。現在的社會,沒有因果報應的忌諱,沒有反咬一口受到法律嚴懲的忌諱,沒有賣淫、嫖娼、通奸被判刑的忌諱,等等,現在貪汙多少才被判處死刑?現在強奸犯還被判處死刑嗎?都是錢惹的禍,現在反倒是黑社會又大行其道並得到警察的保護,做好事的被反咬一口還有了罪,真是執法犯法!再看看網上那些有露陰癖女人們,那些玩“換妻遊戲”或是李銀河稱作公平的“換偶遊戲”,那些製造有毒食品的人們,.... 可悲呀!這就是我們的社會,我們怎樣才算是更開放?更資本主義化?!我們是資本主義的法律製度學不來,烏七八糟的倒學得有過之無不及。所以,中國目前最需要的是強化法製的人物,建國初期不也是很快就消滅了“黃毒黑”嗎?那時候能做到為什麽現在做不到?都是共產黨嗎?所沒有的是毛澤東式的鐵碗型人物,我並不是希望回到大躍進和文革時代,曆史不就是在“肯定-否定-再肯定”模式中發展的嗎,而右右們的錯誤恰恰是把毛澤東時代的東西徹底否定了,卻又結束不了“一黨專製”的機製,他們也找不到能與共產黨相抗衡的政體。以這樣的國民素質,真要是一步邁進資本主義,那中國真就成了“地獄”了。
作為我們個人現在能做些什麽呢?一、提高自己的素養,別讓自己成為墮落分子中的一員,也是對這個社會作了貢獻;二、利用網絡發出自己正義的呼聲,鞭撻那些不良行為和犯罪行為,行使自己的監督職能,即使現在網絡有些管製,但這是我們唯一能製衡這個社會和這個製度的舞台,這個舞台也必定起到又一個“星火燎原”的曆史作用,而且也看到了這個作用;三、中國目前是很糟,但冰凍三尺非止一日之寒,這事也急不得,小心自己被“賭運輪”和西方反華勢力當槍使了。
有些中國人的思維應該改改,遇到事情罵別人最容易,輪到自己其實一樣。
難道這就是冷漠的理由嗎?就是這些簡單到絕對不會給自己惹麻煩的助人行為:打個電話報警、高聲呼籲幫忙、找尋孩子家長、攔住過往車輛。。。成為不可能的理由嗎?立法的缺失是一定的,這一點我讚同你,但是不是因此而讓人變成冷硬的石頭呢?既然人的自省更為重要,那麽為什麽要把個人的冷漠全部歸咎於社會?
無論如何得承認這是一個可能避免至少可以減低傷害度的悲劇。
而這一線之差,是實實在在的舉手之勞,毋須什麽高言闊論又或者
生命之酬!
嚴重同意。
製標製本.中央應立法保護見義勇為之人,嚴懲反咬一口的刁民.
1. 提高反咬一口控告門檻. 既控告必須提供人正物正, 否則無罪.
2. 嚴懲汙告反咬一口者. 既經事實查明屬汙告,應對汙告者從經濟及法律給與嚴懲.
3. 對辦案法官經事實查明屬明顯偏袒汙告者, 應與撤職. 如發現受賄將嚴懲不怠.
4. 中央應高度重識此類案件. 把它提升到宏揚民族正氣的高度.
難道幾千年人吃人, 我們現在人吃人就可以了?
捫心自問,現在的社會是不是比二十年前差遠了? 難道TG沒有責任??
隻有錢,隻有利益。
我完完全全讚同你“人重要的是在自省”這個觀點,但我也希望大眾的聲音再高點,高到讓每個人的心都蘇醒,好好的去自省。這種事總要認識到反思到消失。。才好!對道德呼籲的聲音也是為社會的一種作為。總比無動於衷強。
當然我必須說,我強烈鄙視那些煽風點火唯恐社會不能再亂的聲音。
我覺得你說的很有道理。據司機和路人說,當時天很暗,還刮風下雨。
監視器中看到的影像其實是亮度自動增強的效果。跟人眼當時看到的是不一樣的。
在這個社會裏,人人都在熱衷於GDP、熱衷於天宮一號、航空母艦,卻沒有人願意摸一摸自己的良心。
在這個社會裏,人人都在熱衷於做生意、做官、做學問,卻沒有人願意好好做人。
在這個社會裏,人人都在熱衷於講經濟,講政治,講核心利益,卻沒有人願意講道理。
這是一個行將崩潰的社會,羅馬帝國崩潰前出現的所有元素,都在中國上演。
參見: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1110&postID=17087
你怎麽跟打雞血似的。回答我,你為你的社區做過什麽?
你可以說這個事件跟不普選有關。好,台灣是普選的吧。看看台灣新聞:在台灣,孩子被撞傷倒在地上眾多人圍觀,一個男人說不是我家小孩不要緊啦,走進一看,那個孩子就是他兒子。還有一則新聞,一個男人聽到一女子呼救,為了怕惹事上身假裝沒見不聞不問,後來知道那個被歹徒強奸的就是他女兒。
美國也有汽車撞人逃匿,受害者陳屍街頭數小時被警察發現的事例。美國是法律不支持街頭監視錄像,若有,肯定會發現從旁經過的“冷漠”路人不在少數。
從我們,每一個人,默默地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