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哲學概念
(2004-12-10 01:50:09)
下一個
哲學(philosophy)
1.對智慧的熱愛與追求通過智力途徑和道德上的自律來達到對智慧的熱愛與追求.
2.在現實的基礎上對原因和規律的探究.
3.基於邏輯推理而不是憑經驗得來的方法來探究事物的本質.
4.所有知識的綜合.
5.技術法則和實踐藝術外的所有知識.
6.由邏輯學、倫理學、美學、文學和認識論組成的學科.
7.基本原理;觀點.
8.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一個人生活的價值體係.
本體論(ontology)
又稱存在論、實體論,是專門對自然存在(the nature of being)進行研究的理論,屬於形而上學理論的分支。
方法論(methodology)
1.研究知識形成的一般性原則的邏輯分支.
2.對工作方法的進行研究或理論分析的學科.
認識論(epistemology)
哲學的一個分支,研究知識的本質,先決條件和基礎及其程度和效力。
形而上學(metaphysics)
1.哲學一分支,研究現實的本質,包括意識和物質、物質和特性、事實和價值之間的關係.
2.深奧莫測的推理極度複雜細致或深奧博學的推理.
3.某一具體學科理論上的規則或基本原理。
唯物主義(materialism)
哲學兩大派別之一,認為世界就其本質來說是物質的,是不依賴於人的意識而客觀存在的,意識是物質存在在人腦中的反映.
1.也稱唯物論,該理論認為物質實體是唯一現實存在,包括思想、感情、想法、意念等在內的一切均可從物質現象的角度進行闡釋。
2.指實利主義,物質主義。認為物質上的富足、世俗財物的擁有是人生中最有價值的、最美好的事物的理論或信條。
3.指對世俗非常或過分的關心物質中心主義。
唯心主義(idealism)
也稱唯心論。認為一切外物無論是其本身或觀察到的都存在理念的觀點.
哲學兩大派別之一,認為物質世界是意識、精神的產物,意識、精神是第一性的,物質是第二性的.
1.mentalism,心靈主義.認為一些精神現象是不能用物理法則來加以解釋的觀點.
2.spiritualism, 唯心論.一種強調存在的精神方麵的哲學、學說或宗教.
3.immaterialism, 非物質論.一種形而上學的教義,宣稱物質現實的不存在.
辯證法(dialectics)
關於事物矛盾的運動、發展、變化的一般規律的哲學學說。辯證法認為事物處在不斷運動、變化、發展之中,而這些是由事物內部矛盾引起的.
1.通過邏輯論據的交換求得真理的藝術或實踐.
2.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馬克思通過對立力量衝突取得變化的過程,此處給定的矛盾具有主要和次要兩個方麵,矛盾的次要方麵展從於主要方麵,然後,主要方麵轉變入新矛盾的一個方麵。
3.為了解決實在或外觀矛盾,係統地權衡矛盾事實或理念的爭論或展示方法.
辯證唯物主義(dialectical materialism)
辯證唯物主義馬克思對現實的解釋,認為事物是唯一變化的主體並且一切變化都是對立麵之間持續衝突的產物,這些對立麵是由一切事件、觀念和運動固有的內部矛盾引起的
邏輯、邏輯學(logic)
1.邏輯學.一門研究推理規律的科學,尤其是研究命題中區別於內容的結構和演繹推理中的方法和有效性.
2.邏輯.一種推理體係.
3.推理方式.
4.基本原理.一個學科、學派或一門科學的正統的、起指導作用的原則.
5.合理的推理.
6.內在聯係.在一係列物體、個人、原則和事件中,部分之間、部分與整體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