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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終於沒有忍住,嗬斥了一位魯莽的駕車者

(2013-10-18 10:23:48) 下一個

今天終於沒有忍住,嗬斥了一位魯莽的駕車者

    安娜是本人的接班人,她從今年秋季新學期開始,替代俺在社區小學的路口值班,管控上學時段的一個丁字路口的交通。這一路口的交通狀況示意圖如下:



在清晨上學期間,主要的車輛交通流向有3個:直行的B1,左轉的A1和送完小孩返家的C1和C2。步行上學的小朋友流向有2個:P1和P2,其中以P2為主。紅框為義務交通管製員站立的位置,同時管控ABC三個方向的交通。

    管控的程序如下:1)舉起STOP牌,吹哨;2)所有車輛停止後,從P1與P2的交匯街口,走到Me的位置,引導P1與P2的人流通過街口;3)從Me處返回右上街口。

    日前,安娜向校長抱怨說,她在上述第3個步驟的時候,幾個英寸的距離,就差點被一輛C2行駛的右轉車輛撞到,駕車者是一位亞裔女士。

    本人在充當義務交通管製員的一年多期間內,分別發生過如下幾次駕車人士的違規行為:
    1)在俺率領小朋友們過街,步向Me之前,B1越過STOP線,準備在人流之前穿越斑馬線。大部分情況是駕車者沒有注意到行人,注意力都放到其它車輛上造成的。本人用短促連續的哨聲提醒駕車者停車等候,通常奏效,但還是有3次硬闖通過。
    2)在P2通過路口的時候,A1越過STOP線,慢慢接近Me處,以便在俺回撤至右上街口時,第一時間通過路口。大概有3~4次之多。
    3)本人站在Me位置,等候P2走過最後一段路口的時候,C2起步右轉。大概有2~3次之多。很不幸,安娜遇上的就是這種情形,而且是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發生的。
   
    事後,安娜頗為驚恐,再加上適逢搬家,決定休息幾天。本人作為其替補,代班一周。
    昨天,一切正常。校長申請了社區警察,站立在路口的對麵,準備捉拿違規的駕車人士。所有的駕車者均很小心,沒有一人違規。
    今天,警察不見了,幺蛾子就撲撲愣愣地飛出來了。
    一輛送孩子上學的A1車輛,就在俺步向Me的時候,越過STOP線,慢慢地往前蹭,俺吹哨提醒,還是繼續地蹭!
    俺這個火大,俺知道你撞不到俺,可這TMD的讓人也忒緊張了點吧?再說,路口牌子和本人手中的牌子上麵,明明白白地寫著“STOP”,不是“SLOW”,尼瑪不懂英文咋的?!
    頓時怒火中燒,俺也不走了,站在路口中央,指著那車就訓斥了一通。。。

    本社區居民以老印、老中和老越為主,那駕車女士不是老印,東亞人麵孔,俺也不方便給人安排族裔座席。如果您是文學城讀者,自律吧,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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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1)
評論
阿唐 回複 悄悄話 感謝大家的無言支持!
今早值班,校長手持攝像機站在路口,全程拍攝,所有經過的車輛,駕駛的都很規矩。
本人不曾將周五發生的糾紛報告校長,原本隻是想自己拍下違規者的照片,呈交校方處理。但是校長在周五接獲家長的反映,決定今早親自上陣來支持這一路口的交通疏導工作。
也希望更多的華裔家長站出來,為本社區的安寧,盡一點微薄之力。
chinomango 回複 悄悄話 "一輛車朝著我們開過來,隻是想停在我們前麵,更接近路口一點。"如果他沒過stop線我以為是合理的,你的假設沒意義,如果覺得stop不夠寬把它弄寬些。
funbuddy說的對。如果你隻有一人,是不應該同時管P1/P2,你必須帶領一隊,並示意另一條線的學生等你。
你既說不是誤會,又說司機沒看到小孩。有點矛盾。司機沒看到小孩會誤認為你們是往前走,安娜犯的同樣錯誤。你們若往回走應當示意,這是為了自身的安全。
你的正確做法是回去等那兩個學生,視情讓那輛車通過。然後再帶領學生重新過來。
加州法律上,要等行人上了人行道才能開車,但是絕大多數人不按此規定而是判斷安全距離。因此,你們在馬路中央突然轉身就走是有危險的。
同時我認為越過stop都是不對的。但你們兩人的做法對自己並不安全,不要讓車子壓了你們的尾巴。
MMMMM06 回複 悄悄話 校車的規矩都知道,但對行人是什麽規矩呢?隻要有人,車輛一定要等嗎?如果明明該這個車走了,行人還沒到路口,非要等著他嗎?
阿唐 回複 悄悄話 即使這個路口無人值守,每一位駕車人士也應當遵守交通規則:在有行人通過路口時,在STOP線後停車等候。交規中有此一條,有校巴亮出STOP牌子停在路旁時,後麵的車輛要停車等候,即使該條線有足夠空間通過。

好了,廢話不多說。請朋友轉告朋友:下一次執勤,本人將隨身攜帶相機,凡違背交規或者其駕車行為對行人構成威脅者,拍照存檔,交給小學校長,是否報警,由校方決定。
funbuddy 回複 悄悄話 最好有兩個義工,每人站在一個路囗來引導車行。或者一人隻在一個路口引導,當所有學生都過了P1,然後再到P2引導車行,當然這樣會累一點兒,但最明白。因為車在三個stop sign 前先停的車,有優行權,除非你站在丁子路中前引導。
阿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ynzy' 的評論 :
我不認為這種行為是reasonable的,尤其是我已經鳴哨警告過2次之後。
我不能確定,當我站在街道中央,旁邊還有小學生走過馬路的時候,一輛車朝著我們開過來,隻是想停在我們前麵,更接近路口一點。萬一對方錯踩油門為刹車,我們的小命就沒了。
沒有很多人願意做義工,所以我們也找不到足夠的人手:)
同道中人 回複 悄悄話 報警扣分罰錢,這是最好的方法。
ynzy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阿唐' 的評論 : I don't think that most of people differentiate the sign meanings on a T share street and a cross street. They usually drive to the direction facing signed stop. So I think that it's reasonable for the guy drive to P2 and wait. And you are right to stop him when you see two another kids come from P1. My suggestion is that for the safety of you and kids, ask one more volunteer to stand on P1 to work with you. If both of you raise stop sign, so I would see that all traffics will stop as expected.
阿唐 回複 悄悄話 回複 'ynzy' 的評論 :
你說的情形如果是十字路口。可能Me會引起A路口的駕車者誤會,但是本案是丁字路口,A1是要左轉通過Me的位置,不可能存在任何誤會。
有時候,我站在Me的位置時,的確有右轉的A2在P1無人時,右轉通過,這種情形下,駕車者沒有錯誤,盡管不甚安全。

今早發生的事情,基本上不是誤會造成的:
1)我吹哨亮牌,走向Me處的時候,A1慢駛過紅線。
2)我馬上吹哨警告,A1停在了路口。
3)等到P2大隊快要通過路口,我看到右上方人行道上有2個小孩跑過來,就站在原地多等了一會,以便讓他們追隨大隊一次性通過(因為小孩有時候會漠視STOP,強行通過),這時候A1再次啟動,我馬上吹哨製止,那人減慢速度但還是慢慢往前溜車。
4)本人大怒,上前一步嗬斥。

俺猜想,駕車者是沒有看見後麵還有2個孩子要通過路口,以為我的下一個動作就是轉身走回路邊,同一時間,她可以在我走到橫路的上方時,她在下方通過。如此,她就可以節省點時間了。
這種思維,與綠燈無車,紅燈搶行,沒有什麽區別。

當然了,本人感覺自己的權威受到挑戰,心中不爽,也是衝突的原因之一。嗬嗬。
ynzy 回複 悄悄話 I think that it maybe a mis-leading for such schema. Since "Me" stands in middle of the straight street, usually, it means to ask stopping traffics going along the straight street. To stop another street traffics at same time, another "Me" is needed to stand on "P1" with stop sign on parallel with straight street. This is supposed that "Me" doesn't raise two stop signs, each of them face one direction. So I think that the guy drives to P2 is mis-led.
Danning 回複 悄悄話 右轉不顧stop sign 按闖紅燈論處。記下Plate 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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