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的戀愛經過其實很簡單。
2004年1月中在一女性朋友處party,第一次碰到他,不過沒什麽深刻的印象,當時我們幾個女的(都大齡單身)正在熱火朝天的聊買房子的事,他被拉進來介紹經驗,因為他剛從Boston relocate過來買了一康鬥。大家胡亂扯了會就散了。後來又在其他幾次聚會上碰見過,不過都是閑聊幾句無關痛癢的話題。
直到2月13日,我們公司的各屆 MBA Leadership Development Program 搞 Happy Hour,我和一印尼籍女生Irna一塊去的,玩得差不多要走的時候,Irna非要轉戰另一聚會。她拉著我,一個印度男和我老公(他們都是一屆的,我早兩屆)往城西趕場。結果,走錯了路,還是我幫他們繞回來的。但到那就有點太晚了,人都快走光了。
我們4個一商量,去旁邊的日餐吃晚飯。那頓飯從大概8點半吃到12點左右,因為人少,聊得話題廣泛,我當時就對他開始有點另眼相看,心裏覺得這人還有點墨水。另外我覺得他似乎對我好象也蠻注意的。我們開回公司停車場的時候,他表現得也比較gentlemen,一直等到我上了車,啟動了,他才跟著退出來。
第二天是情人節,有一菲律賓籍的男生開單身者的情人節大爬梯,我們都去了。人多地方小音樂吵,所以我們站得近聊得歡。我能感覺到彼此的好感,可是有點失望,他居然沒提出單獨約會的要求。我回家以後琢磨了好一會兒才休息。接下來的整個周末都在研究各種戰略的可能性。
星期一到班上,開完晨會又琢磨開了,到午飯時我決定主動進攻,於是給他發個email (公司內部的,好找)內容簡單,就是說 I had a good time, thanks for the ride to my car, blah....hope to see you again soon 之類。 他很快回複了,說正在忙一big presentation,如可能周五喝咖啡。
結果周五喝了咖啡之後又讓我失望啦,他一本正經地向我介紹了他自己的經曆,搞得象工作麵世。然後說他之前和Boston的朋友約好了度周末,最晚9點得出發。我一聽,那好吧,周末愉快。
到家跟一姐妹聊,我說這不是要急死我嗎? 不行,我得跟他明說。成就成, 不成拉倒。我姐妹說,你就不怕他利用你的感情嗎?我說管不了那麽多了,我先把我心裏的念頭說出來,起碼我就不折騰了。他怎麽想那就是他的事了。姐妹說,哎,真是性格決定命運呀, good luck.
大概也就過了1小時吧,我給他打電話直接告訴他我對他有好感 (稍稍有些尷尬,第1次如此直白)他回說好感絕對是相互的,隻是我還在療傷期,請原諒我的謹慎。周一我回來之後再細談。
後來的幾個星期我是給足了他時間和空間,也聯絡,見麵,但我沒給他任何壓力。出差也沒提前通知,他打電話給我約吃dinner,才發現的。
到3月底,他在家請我吃晚飯,他做的,太辣了,不過心夠誠。那之後,才算開始真正地交往。3個月後,參加他的class reunion,4個月後見到了他父母,6個月後結婚。我們結婚5周年紀念日馬上就快到了。
敲的我手指快斷啦。。。nite nite...
- Maomaoma said 這戀都戀得精煉
發現咱兩有個共同點哈,要是對方沒腦子,不管多帥都提不起精神。。。
I replied: 謝謝!為咱的共同點幹杯! 人還是得有點想法,才有意思。
你知道嗎,這戀之所以比較精煉是之前 kissed too many ugly frogs 的結果。一年左右的 online dating 對我來說整個一"練兵"徹底搞清楚了什麽樣的人肯定不成。
我第一次和match dot com約的人見麵,我特慷慨地給自己定了1小時的期限,安排好我姐們到時候給我打電話。結果那1小時起碼有45分鍾是對我自己的折磨。後來我逐漸給減到30分鍾。最後見的一個,都沒等到姐們給我打電話, 我20分鍾就把他打發了,實在太不對口味啦。
從那之後,我決定象Sex and City 裏的 Stanford 一樣,如果頭一眼看著就不爽,那就直接告訴他 Sorry, I made a mistake. 幸好2個月後遇到了我老公,沒來得及做一回Stanford, 小有遺憾, haha...
With the Wratney's, 1 week after our wedding in Tulsa, OK. They have been very important in my life since I came to the US in 98.
哈哈,就你精!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