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禁止售貨員用輕蔑審視眼光掃視顧客
(2006-11-30 08:5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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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務局三十日公布了《北京市商業零售企業員工行為禮儀規範(試行)》,禁止商業零售業服務人員亂發“爺”脾氣,如不得有不耐煩情緒,嚴禁用輕蔑或審視的眼光掃視顧客等。
我覺得北京市商務局有點多管閑事的嫌疑。售貨員,完全有權利用輕蔑或審視的眼光掃視顧客,他有這個權力。顧客呢,被掃了,心裏不舒服,他也有今後不再光顧這個商場的權利。 北京商場多了,遠沒到壟斷市場的地步,不用任何規定,用市場規律來調節嘛。你掃100個顧客,100個顧客以後不來,你掃1萬個顧客,1萬個顧客就不來。最後商場客流量小了,自然就倒閉了嘛。如果商場經理有點責任心的,發現了問題,把這個售貨員炒了。
同樣,飯店做的菜不好吃,醫院態度差(醫院有壟斷的嫌疑),公司客戶服務不好,你也不要抱怨,以後敬而遠之不就行了嘛。這是個反饋的社會,說得專業一點,自動控製。一個好的自動控製係統,還用人幹預什麽呢?所以,跟本不用什麽北京市商務局操心。還搞出一個行業規範,真搞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