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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英語的謬誤

(2009-07-11 15:18:56) 下一個

講英語的謬誤

朱雨心

最近看到《人民日報》(海外版, 2009 年 6 月 18 日,第 2 版)上的一則報道,令人費解。那個報道說的是:民航局近日規定:“執飛首都航線須講英語”,以“減少隱患確保安全”。

飛行員會講英語,本不是件壞事,但是,倘若因為會講英語,或因為要會講英語,而造成了其他方麵的損失,那麽,就要看其他方麵的損失的大小來判定:會講英語,到底是件好事,還是件壞事。不僅僅是飛行員,這對其它的人,也都是這樣。

學英語,要花費大量的時間、精力。要學到會流利地聽講英語,要花費總的學習時間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時間。一個中國人,會講英語,可算是一種成就,但是,這種成就意義不是很大,不一定值得去追求。美英等講英語的國家,就是個叫花子,他都會講英語。你的英語學的再好,隻怕都還不如那叫花子。如果你不學英語,把那個時間用來學鋼琴,你也許會彈的象朗朗那麽好,那麽,盡管你也許一句英語也不會說,但是,你的成就,會得到包括美英等講英語的國家的人共同認同。如果你不學英語,把那個時間用來學跳水,你也許會跳的象郭晶晶那麽好,那麽,盡管你也許一句英語也不會說,但是,你能夠在與全世界的人,包括美英等講英語的國家的人,的競爭中取勝,拿到包括美英等講英語的國家的人都夢寐以求的金牌。沒有人,包括美英等講英語的國家的人,能夠否認:你是優秀的,盡管你也許一句英語也不會說。

如果你真是個天才,把那個時間用來專研物理,你也許會成為愛因斯坦,提出新的假說,開創一個時代。那時,你根本就不需要用英語寫你的論文,還怕你的論文沒人看嗎;你根本就不需講英語,還怕你的話別人聽不懂嗎?如果你把那個時間用來學你的專業,你也許能設計、生產出世界上最好的飛機、導彈、原子彈,國家民族再也不用生活在列強的威脅下;或是設計、生產出世界上最好的小汽車、電視機,為公司賺進了大筆銀子,為國家帶來了大量稅收,給社會提供了很多就業機會;而你自己則成了最受重視、最受歡迎的人,包括美英等講英語的國家,都爭相聘請,盡管你也許一句英語也不會說。

也許你不是那樣的料,也許你也沒有那樣的願望,那麽,如果你把那個時間用來學學太極拳,你也許能活過一百歲;如果你把那個時間用來學做菜,以後你的家人、你的子女就都有福了。倘若每家的人都有福了,那麽,國家民族也就有福了。甚至你就算什麽都不學,你把那個時間用來休息、娛樂,你的壓力就不會那麽大,你就不會那麽憔悴,你也許就不會戴上眼鏡,你會更健康、更美麗、更快樂,你也許會因此而把其它的事做得更好,把其它的科目學的更好。那三分之一的時間,做什麽不好,非要學那對大多數人來說沒有用處的英語?

一個中國人,不會講英語,那是理所應當的,因為這本來就不是他的語言,也因為一個英美人不會講漢語,也是理所應當的。你若必須要用英語與人做學術交流,那主要是因為你(中國人)在學術上缺乏建樹。你倘若真正在學術上有建樹,你的文章就算是中文的,洋人也會巴巴地想要知道;你就算是一句英語也不會說,洋人也會巴巴地想要與你交談。你若必須要用英語與人做生意,那主要是因為你的銀子太少,因為市場不在你的控製中。你的國際航線的飛行員與航空管製人員若必須要講英語,那主要是因為你的銀子太少,因為市場不在你的控製中,因為你在學術上缺乏建樹,因為你在意識形態領域沒有主見,因為你的飛機、導彈、原子彈威力太小,因為你生產的小汽車、電視機等等差勁。所以,你若必須要用英語,那是你的恥辱。

用英語,本是出於無奈,不值得強調,更不值得以此為榮。講英語,本是出於功利,不是出於審美。飛行員倘若要飛國際航線,需要講英語,不是因為會講英語有什麽美感,而是因為洋人不會說漢語。這本是洋人迫使中國人講英語,迫使那些飛行員耗費三分之一的大好時光,學習美英等講英語的國家叫花子都會的技能。這是中國人的恥辱,不是中國人的榮耀。當然,這些都未必是洋人的顯性的行為所至,而是形勢所迫。國家、民族沒有強大到誘使洋人、或是迫使(形勢所迫)洋人說漢語的程度。這本是一個占人類人口約四分之一的民族的恥辱。有什麽可以此為榮耀的?

飛行員倘若隻是飛國內航線,則不需要講英語。飛首都航線的飛機,有國際航線,也有國內航線。不論是飛什麽航線,飛行員說的最好的語言,應該都是漢語。所以,為“減少隱患確保安全”,應該要求所有的飛行員與航空管製人員,都必須說漢語,而不是“須講英語”。說漢語,自然就會“減少因英語通話差錯造成的安全隱患”。本來,凡是進入中國的飛機的飛行員,不論他的母語是什麽,也都應該說漢語。他不會漢語,聽不懂中國航空管製人員的話,那是他的事。我們能學英語,洋人為什麽不能學漢語?他不願花那三分之一的時間學漢語的話,可以雇用中國的飛行員呀。本來是遷就洋人的事,隻因國家民族積弱,一時翻不過身來,也就罷了,怎麽卻自己主動用來折磨自己,羞辱自己呢?我的揣摩,民航局規定:“執飛首都航線須講英語” ,不是為“減少隱患確保安全”,而恰恰是以旅客和飛行員的安全為代價,以便航空管製人員練習講英語。其心可誅。

有些東西,是要靠自己踏踏實實幹出來的,有些東西,是可以用巧取豪奪得來的。例如,飛機、導彈、原子彈之類,真的能有威力,那是必須要靠自己的科學家、工程師,踏踏實實幹出來的。象銀子之類,部分地是可以用巧取豪奪得來的。象奧運會金牌之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用巧取豪奪得來的。這種娛樂性的、麵子性的東西,最好巧取豪奪,不值得花力氣。例如,田徑,遊泳之類,中國人不容易那到金牌。其實,隻需要改一下規則,洋人的優勢立刻就能去掉大半。例如,你可以在跑步、跳遠、跳高、遊泳、劃船等等項目裏,象舉重、摔跤等一樣,都改設重量級,輕量級之類。為“公平”起見,你還可以在你有優勢的乒乓球之類項目裏,也改設重量級,輕量級之類,金牌立刻就加倍了。對於這類東西,你不這樣想,那是你笨,是你思想僵化。你定不了規則,那是因為你的銀子太少、拳頭太小。

外交部的新聞發布會,本來是用英語的。對於做外交的人,外語是他的基本工具,本來就是要學的,花三分之一的時間,甚至三分之二的時間去學,那也都是必要的。所以,用英語做新聞發布,本是不用額外費勁的事,然而,盡管如此,外交部的新聞發布會,後來改用漢語了。洋人並不是全說英語,還有日語、俄語、法語、德語、……,等等。你單用英語做新聞發布,本來就是偏心。一個那麽大的國家,應該堂堂正正做事,應該公平待人,才能讓人信服。用漢語,才是公平待人,才是一視同仁。改用漢語後,洋人也沒有什麽不方便,無非是改派了會漢語的人來做記者,或是洋人記者學會了漢語。同樣的道理,中國航空管製人員如果用漢語的話,洋人也沒有什麽不方便,無非是改派了會漢語的人來做飛行員,或是洋人飛行員學會了漢語。中國航空管製人員用漢語,才是公平待人。但是,中國航空管製人員如果都用漢語的話,對中國人卻有很大的方便。不但因此而“減少因英語通話差錯造成的安全隱患”(倘若洋人因漢語通話差錯造成安全隱患,那是他洋人的事。誰讓他不好好學漢語。),而且,因為航空管製人員和國內飛國內航線的飛行員都不需要講英語,這些人一下就省出了三分之一的時間。這三分之一的時間,可以用來做許多其它的事,學習許多其它的東西。這將大大提高效率,降低社會成本,改善國家的競爭力。

以今天的現實,對一些人來說,是不得不學英語。這是我們的悲哀。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今天不得不學英語,是為了將來的中國人不需要不得不學英語,是為了他們能省出那三分之一的時間,做更有意義,更喜歡做的事,不再被迫以蝸牛般的速度閱讀洋人可以一目十行的英文文獻,從而耗費他們本來可以用於做學術研究、科學探索、生利發財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的時間;也是為了能誘使洋人、或是迫使(形勢所迫)洋人學漢語,輪到洋人被迫以蝸牛般的速度閱讀我們可以一目十行的中文文獻。他們因為不得不學中文,耗費他們三分之一的大好時光。自然,他們的效率大大降低,他們的社會成本大大增加,他們的競爭力全麵削弱。 曆史是無窮無盡的。經濟、技術的發展,也是無窮無盡的。在這些坐標上的絕對位置,前一點,後一點,是沒有任何實際區別的。絕對位置的前後,是不值得追求的。隻有與其它國家民族相比的相對位置的前後,才是值得追求的。彼消就等於此漲;此消就等於彼漲。

所以,從國家利益的角度講,扭轉不得不學英語的必要,是最高的國家利益之一。現在,國家沒有那個力量實現那樣的轉變,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絕無反過來自己主動作踐自己的道理。國家的政策,應該是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盡力爭取實現那樣的轉變,例如,外交部的新聞發布會,改用漢語。政府也不要再用英文發布任何官方文件。學術論文,要鼓勵一稿兩投:中文一投,外文一投,以扶持中文學術刊物和中文文獻的應用。凡是政府官方的行為,包括什麽評獎啦,定什麽職稱啦、頭銜啦,民間自己弄得不管,凡是官方的,都要以中文文獻為準,外文的文獻,一律不予引用。司法時的所有文件,都必須是中文。凡是英文或其它外文的文件,或含有英文或其它外文內容的文件,都必須由提供文件的當事人自己,經由政府專門認定資格的商業翻譯機構中的某一家譯成中文,與原文件一起遞交法院。而法院隻以中文文件、或中文文字為準,不得直接引用外文原文。若因翻譯錯誤而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那是當事人的事(當事人可以自己去那翻譯機構索賠。再另打官司就是了)。法庭上的發言,問答,都必須說漢語。不會漢語的,必須由當事人自己到有資格的商業翻譯機構中請翻譯。法庭隻以漢語的發言為準,不得直接引用外語。少數民族的中國公民,母語不是漢語的,由政府提供翻譯,若因翻譯錯誤而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政府賠償。

個人願意或喜歡講英語,那是他個人的事。一般的人,在中學學點外語,也不一定非要是英語,有個基本的了解,也就夠了。例如,見了洋人要稱呼:阿三。香港人稱呼洋人以及公務員都叫“阿 Sir ”。其實,這個“阿 Sir ”也就是日本漢字“太君”的意思,翻譯成中國漢字,最接近的,應該是:“大人”。舊上海人所謂“紅頭阿三”,本是學的香港人的叫法,中文的意思應該就是:“紅頭大人”。廣東人喜歡用“阿”字。北京人喜歡用“子”字。如果按北京人的習慣,應該是叫“ Sir 子 ” ,然後演化成“三子”。如果按杭州人的習慣叫,應該是“三兒“。

就國家的政策,政府的願望來說,應該是:能不學英語的,盡量不學英語。國家應該盡量創造條件,爭取盡可能多的人不需要不得不學英語,以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國家可以設立專項預算,用於支持專門的(商業)翻譯機構,把外文學術文獻譯成中文。例如,一萬個人的規模。以每人每天平均翻譯一篇文章(平均五千漢字)計,每周可以翻譯五萬篇文章,組織好了,隻需一兩天就能把一期外文期刊譯成中文。版權的問題總是可以談判的。現在有了計算機,翻譯基本上可以自動進行,詞匯庫和數據庫可以隨時更新。國家可以設立專項基金,以比較大的力度,支持發展自動翻譯的軟硬件。然後再加上語音功能,就可以做語音翻譯。這些功能,需要時,可以裝載在手機上,隨身攜帶,你就能與洋人麵對麵交談,或打電話。你也能讓手機翻譯它聽到的任何語音,例如周圍人的說話。你也可以用手機拍攝外文,然後顯示出中文。這樣,即使你不會講英語,也能走通全世界。這些,都是可以辦到的呀。現在也許還沒有這樣的東西,那是因為洋人(主要是美國人)沒有這樣需要呀,否則,洋人早把這些東西弄出來了。哪有那麽傻乎乎的,耗費自己三分之一的大好時光,去學人家的叫化子都會的技能,還自得其樂?現在也許還沒有這樣的東西,那是因為你笨呀,你不動腦子呀;你整天“代表先進的文化”呀,“先進的文化”(實際上就是洋人)不弄,你就不弄呀。其實,絕大多數中國人沒有講英語的需要,更沒有經常講英語的需要,根本不需要每個手機都有這樣的功能。這裏隻是說明,即使絕大多數中國人有經常講英語的需要,也不是非要學講英語。

據說,現在講英語甚至成了政府官員的一項指標。令人費解。例如,一個縣長,他治下的人民都是不講英語的,要求他縣長會講英語幹什麽?莫非日後鬼子進村時,便於給鬼子帶路?或是能說得鬼子撤兵回家?倘若作為個人修養,有人會彈琴,有人會畫畫,有人會做詩,有人會書法,有人會武術,有人會種地,有人會養羊,有人會講英語,有人會講日語……等等,都是好的,何以:廢黜百術,獨尊英語?共產黨人的思想方法很有問題,這是共產黨經常犯重大錯誤的主要原因(見《共產黨的崇拜》,《一代人的追求》,《也談文學和出汗》,《論曹劌論戰》等文)。共產黨上台後所做的荒唐事,幾乎都是因為“民主崇拜”與“進步崇拜”作怪,其中尤其是“進步崇拜”的危害特別大,而且至今仍然是國家民族的最大危害。所謂“代表先進的文化”就是“進步崇拜”的一種表現。而最禍國殃民的,也正是這個“代表先進的文化”。中國今天的許多問題,與共產黨人的思想方法有很大的關係。“民主崇拜”造就的,是反賊;“進步崇拜”造就的,是漢奸。一個隻是飛國內航線的飛行員,要他會講英語幹什麽?這就是“折騰”,不符合胡主席“不折騰”的主張。“執飛首都航線須講英語”,與什麽“減少隱患確保安全”沒有什麽關係,而隻不過是“代表先進的文化”罷了。

朱雨心 ( 2009 年 7 月 10 日。 11 日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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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朱雨心 2009719 日)

《講英語的謬誤》發表後, 有網友認為:“ 隨著北京進離場的國際航班大幅增加,管製員必須說英語的時候占了很大比重。正因為管製員要在漢語、英語之間來回切換,會造成安全問題”,所以,飛行員與管製員之間 “須講英語”。

問題是:你主觀上希望“須講英語”,還是希望不講英語,而講漢語。如果你認為:國家應該盡量創造條件,爭取盡可能多的人不需要不得不學英語,以減輕個人的負擔,降低社會成本額,改善國家的競爭力;那麽,總是會有辦法的。

例如,我對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案:

第一,以可以給洋人提供使用漢語,還是使用英語兩種選擇。理由是:“北京進離場的”國內“航班大幅增加,管製員必須說漢語的時候占了很大比重。正因為管製員要在漢語、英語之間來回切換,會造成安全問題”。所以,我們配備有專門說英語的管製員,專說英語,不說漢語;以及專門說漢語的管製員,專說漢語,不說英語;以免“在漢語、英語之間來回切換,會造成安全問題”。但是,你洋人要說漢語,我沒有理由不準許。所以,所有洋人的飛機,必須事先選擇語種,以便分配相應的管製員。對這一條,洋人沒有理由抱怨吧?

第二,所有國內航班,必須使用漢語,以便我們配備有專門說漢語的管製員,專說漢語,不說英語,以免“在漢語、英語之間來回切換,會造成安全問題”。對這一條,洋人沒有理由抱怨吧?非洋人也沒有理由抱怨吧?

第三,至於本國飛國際航班的飛行員,可以選擇英語,以免“在漢語、英語之間來回切換,會造成安全問題”。對這一條,也沒有人抱怨吧?

第四,還有個方法也許更簡單、更合理、也更有效,即:任何航班,不論國內、國際,也不論洋人、非洋人,都以可以選擇使用漢語,或是使用英語。凡使用英語的,機場費比使用漢語的,高 30% (或更高);因為培養講英語的管製員的成本,以及與使用英語相關的其它成本,遠高於使用漢語。另外,因為 容易發生 “因 英語通話差錯造成的安全隱患”,所以, 凡使用英語的航班,保險費等,都相應的要更貴些。

以上四條都不難實施吧?對人、對己,都很方便吧?很合理吧?也更有利於安全吧?

有網友很在意所謂“國際規定”,或“國際慣例”。這裏麵充滿了謬誤。其實,我們沒有任何道德、或法律上的義務,而必須參加任何國際組織、國際條約,包括聯合國、國際民航組織等等。你不參加這些國際組織、國際條約,那麽,那些相應的所謂“國際規定”對你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我們參加某些國際組織、國際條約,是因為對我們有利。倘若,參加某些國際組織、國際條約對我們沒有好處,我們就不參加,我們就退出。不參加那些國際組織、國際條約,無非是用雙邊條約取代多邊條約。到底采取什麽做法,取決於怎麽做對我們最有利,而不是說:不論是否對我們有利,我們非要接受什麽“國際規定”。聯合國不是中國政府的上級機關。國際民航組織也不是中國民航局的上級機關。這些都是為我們服務的機構。服務的好,我們就用;服務的不好,我們就不用。

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麽“國際規定”,或“國際慣例”,而是取決於你的認同。對你有利的,你就認它是“國際規定”,或“國際慣例”,對你不利的,你就不認它是“國際規定”,或“國際慣例”。某些國際條約,盡管對你不利,你還是不得不參加;那是你的悲哀,因為你的銀子太少,拳頭太小。明明對你很不利的東西,還要,甚至是主動地,認它為“國際規定”,或“國際慣例”,那隻有“代表先進的文化”的人了。

你若實在很在意國際組織、國際條約,這樣的形式,你也何以自己組織一些,例如,如果國際民航組織不能滿足你的需要,你可另外按你的需要成立一個“世界民航組織”、“全球民航組織”、……,等等。那麽,你的規定,就是“國際規定”;你的慣例,就是“國際慣例”。你就是要另立“聯合國”,那也沒有問題。是否有人來入夥,那就看你的能耐了。你倘若招不到人入夥,那主要是因為你的銀子太少,拳頭太小,以及你那副自卑、自虐,毫無主見的樣子,“望之不似人君”,沒有人格感召力。

朱雨心( 2009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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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cdeffagg 回複 悄悄話 此文甚好。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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