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部分市民認為個稅起征點應提高
(2005-02-19 15: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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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前提要:個人所得稅的調整涉及立法的程序問題,還有大量的調查、研究、測算,還包括征管手段的相適應,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今年看來不會有大的動作,因為個人所得稅的修改沒有被列入今年全國人大法律修改的計劃之中。
本刊記者 張學慶
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方向已經明確,今年稅務部門會在哪些方麵有實質性的改革進展呢?記者獲悉,今年個人所得稅改革仍然強調“征管優先”的原則,在稅製上不會有大的改動。加強個人所得稅征管,主要是“建立四項製度、強化三個管理、加快一個建設”,即,建立個人收入檔案製度、代扣代繳明細賬製度、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雙向申報製度、與社會部門配合的協稅製度,強化對個人收入的全員全額管理、對高收入者的重點管理、對稅源的源泉管理,加快個人所得稅信息化建設。
今年稅務部門將采取切實措施,加大征管力度,繼續做好對金融、保險、證券、電力、電信、石油、石化、煙草、民航、鐵道、房地產、學校、城市供水供氣、出版社,以及外商投資企業、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體育俱樂部等高收入行業人員的征收管理。
記者就有關個人所得稅的改革問題,采訪了兩位專家。
稅負水平偏高
理財周刊:中國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方向是分類和綜合相結合,分類對個人來說有什麽好處呢?
陳雙榮(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合夥人):從1994年就開始談論個人所得稅改革,但10年來仍然沒有多大改變,這說明改革的艱難。從分類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轉變,參照其他國家的經驗,應該是分類比較好。英國是實行分類征收的,工資收入和勞務收入的稅率是不一樣的,計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分類的做法是比較合理的,不同來源的收入應納所得稅額是不同的。比如,你是打工的,那拿到手的收入是淨收入,而勞務收入,是自己做老板,有各種開銷,要有成本費用,所以得到的收入不是淨收入。我認為,收入來源的性質不同,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該進行分類對待。從個人來說,當然是稅負越輕越好。
理財周刊:與國際先進國家相比,中國個人所得稅的稅負水平是高還是低?
陳雙榮:稅負水平的高低不能一概而論,中國實行累進稅率,看起來比較繁瑣。從國際水平看,中國個人所得稅的平均水平是偏高的,特別是工薪收入部分的稅率偏高,最高要達到45%。而相對來說,利息、股息的收入要繳20%的個人所得稅,這屬正常水平。由於個人所得稅繳納中大部分是工薪階層,他們的稅負平均水平較高,個人投資所得到的股息收入隻有20%的稅率,這樣的稅負有點不公平。所以從這個角度看,應該進行分類征收。至於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是否要分類,沒有合理和不合理的說法,最終還是要看稅率的高低。國際上很多國家都是實行統一稅率的。
個稅改革難在何處
理財周刊:在征管方式上會有什麽變化嗎?
陳雙榮:在征管方麵,如果按照分類和綜合相結合征收的話,就要實行按年報稅的方式,而不是像現在按月征稅。但中國的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於稅收,所以這就決定了要以“按月預報、按年結算”的方式進行。說得通俗一些,就是國家和你到年底結算,有些項目可以合起來計算,有些項目可以有抵扣,實行“多退少補”。這套做法在理論上是最好的,但真正實行起來可能有不少困難。首先,中國勞動力人口龐大,每個人都要一套報表,即使可能多退100元,也不能缺少或省略任何一個環節,複雜的流程,會給征管部門帶來很大壓力,而征收成本肯定提高。現在都要講究經濟效益,如果從成本和效益的角度衡量,這樣做可能很不合算。
我個人理解,中國要進行個人所得稅改革,如果參照外國先進國家的做法,其實是很簡單,照搬成熟的做法就完全可以了。但為什麽過了這麽多年仍然沒有出台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呢,就是可能征收成本過高。美國個人所得稅繳納過程是個很大的工程,要招收很多臨時工來幫忙回收表格,可他們征收的金額高,納稅額每年要達1000多萬美元。相比而言,中國完全靠個人自行申報還做不到,不僅個人的納稅意識還有待提高,稅款征收的電腦網絡的建設也需要時間。這就不難理解個稅改革的難點所在了。
尋找一個平衡點
理財周刊:征收個人所得稅的目的是為了調節高收入,緩解個人收入差距懸殊的矛盾,以體現多得多征,公平稅負的政策。但是否還要考慮其他方麵,如,鼓勵創業投資等?
陳雙榮:全世界各國征收個人所得稅中都有調節收入差距這樣一個目的。征稅的目的是要減小貧富差距,但不能打擊個人勞動致富的積極性。個人所得稅要在兩者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這個非常重要。像北歐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稅率最高的甚至超過50%,幾乎一半的收入都被征去了,那誰還願意幹?中國經濟正處在高速增長時期,越來越多的人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獲得更多的回報,這是非常合理的現象。如果稅收政策不是鼓勵人們創業致富,而是更多考慮縮小貧富差距,對高收入征收高額稅,那麽,這將對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理財周刊:在稅法沒有大的改動的前提下,起征點、稅率是否可以先作出調整呢?
陳雙榮: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都經常調整個人所得稅中的起征點,中國也可以考慮這麽做,完全可以借鑒社保基金每年都要根據工資總額的變化作出調整的做法,每年對免稅額度(起征點)進行調整。中國經濟在增長,大部分人的工薪收入都有所提高,另一方麵,物價也在上漲,免稅額一直不變,也就意味著繳納的稅額會提高。
個人所得稅的改革,也不是非要整個體係都改變,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作一些小的改動,在現行稅法的基礎上,免稅額、稅率可作調整。建議,工薪部分的稅率從5%-45%改為5%-35%。如果是這樣的小改,今年要實行也完全是有條件的。如果改革幅度大,今年出台的機會不大。
起征點、稅率如何調整
理財周刊:個人所得稅改革由分類向分類和綜合相結合轉變,改革的方向明確,步伐是否也會加快?
白景明(財政部科研所研究員):所謂的從分類征收到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意思是,把有些類別綜合起來歸在一起,執行一個綜合後的稅率,有些類別仍保留。現在要研究確定新的起征點。由於個人所得稅跟群眾的利益直接相關,其改革是“牽一發動全身”,涉及到比較多的方麵,要根據經濟發展情況,在相對穩定時期進行改革。改革要看時機是否適當,條件是否成熟。
理財周刊:事實上,各地都在對費用扣除的範圍、標準,做一些調整。那麽,這是否說明稅法規定的800元起征點標準也要改變?
白景明:現行個人所得稅稅製起征點低、級次多、級距小、邊際稅率高。800元的起征點偏低了,很顯然已不適應我國居民現在的實際收入水平,尤其是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已提高了很多。我個人認為,全國如果劃定一個統一的起征點,應該定在1200元。
理財周刊:起征點提高了,稅率是否也應作必要調整?
白景明:我國應改革個人所得稅稅製,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采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階界,稅率過高會抑製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
當前在中國每月可支配貨幣收入達到3000至10000元(不包括由單位負擔的物質福利和社會保障等)的工薪群體(不包括資產型收入者和自我就業者),就應劃入中等收入階層,這一收入階層在全國所占比例並不大,但消費潛力非常大。今後我國住房、汽車、旅遊等中高檔消費的主體就是這一群體,而3000至5000元區間則是中等收入階層中的大多數,所以降低這一收入區間的稅率是十分必要的。
至於稅率的降幅,現在業內的看法也不一致。我個人看法是,從個稅起征點到5000元可合並為一檔,稅率統一為10%,將2000至5000元區間15%的稅率調低到10%,這就體現了國家培育中等收入階層的政策傾向。
理財周刊:今年個人所得稅的改革會有很大進展嗎?
白景明:個人所得稅的調整涉及立法的程序問題,還有大量的調查、研究、測算,還包括征管手段的相適應,需要一個相當長的過程。今年看來不會有大的動作,因為個人所得稅的修改沒有被列入今年全國人大法律修改的計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