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窮人“可恥”與民工“跳樓秀”看中國社會
(2004-12-22 13:53:38)
下一個
我本來對於聖誕節沒有多少感覺,總覺得洋人的節日離我們中國普通百姓的生活有些遠,不過,2004年的聖誕節,我想沒感覺都不行,因為有媒體說“聖誕節留在深圳是可恥的”。而我很不幸的被歸於這“可恥”一族。
這都要拜深圳某媒體所賜,在該媒體上的一則旅遊線路推薦廣告上寫道:“如果你在12月25日那天上街,放眼望去全是窮人。因為,有錢人都不在深圳過聖誕。”“於是,購物狂們兵分兩路,要麽選擇去香港(價格88-1488元),要麽選擇歐洲遊(價格9900-22800元)——去哪裏不重要,重要的是,聖誕節留在深圳是可恥的。”
此則廣告的邏輯告訴我,窮人在聖誕節這天是可恥的,可恥的原因窮人沒法隨他們去“瀟灑”。看來,我如果要洗脫這種“可恥”的惡名,不僅要迅速的成為富人而且還要比較“有閑”,這樣才能“要麽選擇去香港,要麽選擇歐洲遊”。不過,我要想擺脫這種“可恥”的惡名,至少在短時間內還看不到希望。好在,有人替我們這些“可恥的窮人”說話了,說“聖誕節留在深圳並不可恥,恰恰是公然提出‘聖誕節留在深圳是可恥’的人和媒體最無恥。”
據說,有讀者打電話到該報社,詢問這篇文章的編輯,該編輯笑稱,純屬調侃!這“調侃”不禁讓我聯想到另一次的“調侃”,所謂的“跳樓秀”。首創權也屬於媒體。“跳樓秀”比起“聖誕節留在深圳是可恥的”更加無恥,在網絡上已經被評為2004年最沒有良知的詞語之一。所謂“跳樓秀”就是指一些民工在走投無路之際,為了討回被老板拖欠的工資及報酬,通過采用跳樓等行為,以期引起社會重視,達到維護自身權益的目的。
目前,“秀”已經被媒體用爛了,充斥於各大媒體。民工“跳樓”之所以也會被某些媒體冠之於一場“秀”而被付上被調侃的意味,在我看來,也同樣是因為這些媒體的無知與無恥。按道理,任何一個正常的人,不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誰也不會用生命做代價去做這樣一場“秀”。有良知的媒體應該報道民工之所以走到這一步的原因,應該去譴責理虧,侵權的老板,應該去呼籲如果保護民工這個弱勢群體,使他們今後不再出現這種維權無門的慘景。
無論是“聖誕節留在深圳是可恥的”,還是民工“跳樓秀”,反映出來的都是媒體所出現的一種媚俗的做法——用一些出位的辭藻去吸引讀者眼球,以迎合讀者低級趣味。如今這股媚俗之風已經從娛樂、社會新聞領域擴散到了其它新聞領域。比如,筆者所熟悉的財經報道領域,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做財經新聞的總恨不得事不驚人語不休,除了在報道內容上做足文章外,也在報道的標題上做文章,總力求出位出新。讀者往往在看完了整個報道之後,才醒悟過來,原來是被“調侃”了一把。
誠然,吸引讀者本身並沒有錯,中國的媒體業經過多年的發展,目前的競爭已經是異常激烈,任何一家媒體沒有了讀者就沒有了生命力。但如果這種做法一旦過分,變成了一種媚俗,其後果就不可想象。因為,媒體已經成為了中國大眾生活和構建精神文明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媒體作為社會環境的監測者和守望者,對培養一個民族積極向上的健康心理至關重要,媒體負有正確引導社會形成正確價值觀的責任。
在很大程度上,媒體會以其強勢地位影響到社會價值觀的形成,特別是在如今信息爆炸的時代。讀者在接受大量信息的同時,很難再有時間去仔細辨別信息背後的是非對錯。很多時候,讀者是被動的接受了媒體所引導的價值觀。還是拿“聖誕節留在深圳是可恥的”和民工“跳樓秀”來說,如果任由這種言語大量出現於媒體,那麽讀者就會受到錯誤的引導,以為社會提倡的就是一種歧視窮人、以貧富劃分貴賤的價值觀,而實際上每個人都有尊嚴,不論是富者還是貧者。
所以,作為正直而有良知的媒體及從業人員,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不應該為了一時的眼球效應、一時的轟動效應而陷入媚俗之中,去製造“精神鴉片”與“文化垃圾”而放棄應有的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