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台灣人計,追回阿扁在海外的錢財,可做以下用途。

(2008-10-29 17:12:48) 下一個
阿扁貪汙的錢財如果能夠全部追回的話,灑家建議可以做以下用途。

第一,鑄造阿扁一家紀念銅像。在中正紀念堂的前方設置三具銅像,其人物分別是阿扁,致中和阿珍,他們分別朝向蔣介石的坐像呈下跪狀,以表示認罪和伏法。

第二,設置貪汙基金會,成立貪汙年度獎,獎賞世界範圍的貪汙創新者。看了阿扁的貪汙手法,實在是極其富有創造性,以後是否有人出其右者,實在是難說得緊。因此,為了鼓勵後人貪汙時有更大的進步,可以利用阿扁的錢設立貪汙獎,每年獎勵在貪汙領域裏的開拓者。獎勵的項目可以有貪汙新人獎,貪汙創新獎,夫婦貪汙獎和父子貪汙獎等等內容。特別應該對貪汙兒媳進行高額獎勵。總之,就和當年的若倍兒獎的運轉一樣,頒獎人可由台灣的總統擔任。

第三,征收貪汙稅。台灣人喜歡自己的錢被人貪汙,被人匯到海外,為了將貪汙稅製化,可設置一定數量的貪汙稅,大概是十分之一吧,這些稅收隻能供作貪汙或者練習貪汙之用,這樣就可以使貪汙合法化,職業化和法律化,是台灣成為一個正大光明的貪汙天堂,培養台灣以貪汙為美的道德觀念。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