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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忽視的證言——《在大漠那邊》讀後記(十二)

(2006-12-14 12:39:02) 下一個
不能忽視的證言——《在大漠那邊》讀後記(十二)作者 王麻子(昭昭若昏)09/22/06 美國通過上麵對與機長潘景寅和葉群屍體特征的分析以及死者每人腳底板都有的燎泡的這些特征來看,我們完全可以說,油箱爆炸並不是飛機起火的第一火源,林彪飛機早在著陸之前就已經起火,駕駛飛機的飛行員潘景寅和在他旁邊督陣的葉群,在機頭起火的瞬間就已經死去。飛機的爆炸不可能像孫一先等人所推測的那樣,是在選擇迫降地點之後,由於機腹與地麵摩擦所產生的熱引起油箱爆炸而失事的。事實應該是,突發的烈火燒死駕駛員,熏死了其他八名乘員,在無人操作的情況下空中盤旋滑翔之後傾斜著落地爆炸的。這就可以理解為什麽飛機的降落板沒有打開,飛機的反向減速器也沒有使用,因為林彪飛機上的駕駛員和乘客們都已經死了,飛機是在無人控製的情況下自由自在地落地的,至於飛機爆炸得如何慘烈,對於林彪等已經死去的人來說,已經沒有任何實際意義。如果林彪飛機是人為操作的情況下正常迫降的話,就是油箱因為摩擦而起火爆炸,再怎麽快也得個幾十秒甚至十幾分鍾吧?這可好,飛機的右側機翼還沒有接觸地麵,就轟然一聲全部完蛋了。說得極端點,就是顆炸彈的引信雷管也不可能爆炸得如此快速。何況還是油箱的爆炸,至少要有個幾分鍾的預熱時間才有可能發生。所以,孫先生在書裏所販賣的著陸不當引起油箱爆炸的可能性完全可以排除。稍微用腦子想像一下,淩晨2點的時候的蒙古,既是天氣晴朗無雲,駕駛員潘也活著,他也不可能看清地麵去選擇有利的地貌地形進行迫降。舉一個例子,現在大家都乘坐過飛機,在夜間的情況下,地麵除了一片黑暗之外,是什麽也看不見的。即使大白天,如果不使用現代化的儀器,也很難準確地判斷地貌地形的變化。所以,那些吹噓林彪飛機是在選擇了有利地點之後再迫降的說法實在小看了讀者的智力,是根本就不可能成立的笑話。再說了,如果林彪飛機是駕駛員有意識迫降的話,最基本的正確做法應該是,首先招呼三位機械師去駕駛艙協助迫降,幫助完成諸如打開反動力裝置,減速板等等必須的降落時所要求的基本動作和程序。其次是考慮如何降落。但是,從殘骸分布現場來來看,那三位機械師並不在駕駛艙裏,而是和林彪在一起。 相反,卻是對飛機一無所知的葉群和駕駛員在一起。種種現象說明,駕駛員和機械師們並沒有意識到飛機正處於降落的危機狀態。正確的解釋隻能是,林彪的飛機早在進入蒙古境內降低高度之後,就已經因為不明原因受傷起火,油箱早已被烈火烤得接近了爆炸的邊沿。加之駕駛員和乘員們已經死亡,使林彪的飛機在失控的狀態下在空中燃燒和自然滑翔,在機身尚未接觸地麵後不到一秒的瞬間就引燃了油箱而產生了劇烈的爆炸。至於林彪飛機的失事地點頗為平坦,那純粹是個偶然。在蒙古大草原,飛機降落在平坦地麵的幾率是很高的。如果林彪飛機沒有在空中經曆了充分的燃燒,也就不會超出常情地迅速爆炸,更不會那麽快地全員完蛋,林彪等人也不會暴屍荒野三日。但是,邏輯的推論如果沒有旁觀者的證言,盡管十分地正確和不可懷疑。好像還是缺了點什麽,就像沒放鹽的熟肉一樣雖然營養很多,但是卻淡而無味,有了鹽,那味道就完全不一樣了。在地麵上的蒙古人中有不少的目擊者,這些目擊者的證言(鹽)雖然不多,卻很有味道,是複原林彪飛機墜落失事現場不可忽視的重要史料之一。迄今為止,先後至少有八個人提供了目擊證言。孫先生在他的書裏就引用了一篇關於林彪飛機著火降落的生動見證。他寫道;“最早發現飛機墜毀的是拉哈瑪大娘??回憶,1971年9月13日淩晨兩點鍾,一陣嗡嗡聲把她驚醒,她急忙穿好衣服,出門一看,發現這難聽的聲音是空中傳來的,這時羊群驚散,馬嘶狗叫。她仔細一看,從西南向北飛過來一架冒著大火的飛機,飛得相當低,在巴圖腦爾布蘇木上空,繞圖門山轉了一圈,順著紮森山穀向西南方向飛行,聲音越來越大,大概不到二十分鍾,在蘇布爾古盆地墜毀。當時沒有聽到大的爆炸聲,隻看到現場大火連天。”這是一位中國的蒙古族記者采訪的,無論從用詞和描述上來看,沒有語言上的隔靴撓癢之感,具有極高可信度。拉哈瑪大娘的證言和本人在上麵的分析推理出來的結果是一致的。林彪飛機確實在冒著大火在低空盤旋進而墜落爆炸,隻是她把時間延長了,這也是見證人在觀看緊急危險情況時最容易產生的時間之錯覺,由於事情太離奇少見,使見證人感覺中的時間往往比較長,而不是比較短。但是,這種對於時間的延長之錯覺,並不影響證言的可信度和史料價值。可是,拉哈瑪的目擊見證,卻被林彪飛機的副駕駛員康庭梓所否定了,他否定的理由很簡單,就是生長在草原上的老大媽沒有見過世麵,分不清楚什麽是飛機的燈光,什麽是飛機燃燒的火光。這樣的否定有點太簡單化了,既是她沒有見過什麽八百瓦大燈泡所發出來的光亮,卻應該見過火吧?事實上,那時林彪飛機上所有的電源已經因為駕駛艙的起火而失去了自己的功用,除了燃燒所發出來的火光以外,整個飛機已經是黑糊糊的像個幽靈一般,既是有十八萬百瓦的燈泡也是點不亮的。如果拉哈瑪大娘的證言是個孤證的而令人不能信服的話,那麽,還有其他更多更生動的證言讓人不能再去懷疑。彼得·漢納姆(Peter Hannam)發表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上的文章《解開林彪死亡之謎(Solved: The Mystery of Lin Biaos Death)》就有很詳細的林彪飛機是冒著大火自天而降的記載。下麵是文中的片斷。 “1971年9月13日□晨,蒙古東部的天空十分平靜,半個月亮把白光灑在起伏的大草原上,一縷縷的雲在黑夜的天空中飄過。如往常一樣,杜卡嘉汶.丹吉德瑪(Dugarjavyn Dunjidmaa)守衛著一處炸藥庫,她凝視著一公裏外産熒石礦的小城市貝爾赫(Bekh)的方向。突然,發動機的嗡嗡聲使她昂首向天空中望去。在城的另一邊,同樣的聲音也引起了女哨兵納瓦盧桑吉·索若爾(Navaanluvsangivn.Soror)的注意。她回憶說:「我聽到有像汽車發動機般的很大的噪音,奇怪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於是我提起槍跑了出去。」很快飛機就進入了人們視野。回憶起二十二年前的事,丹吉德瑪說:「我看到它墜落時尾部著火。」她現在仍住在貝爾赫她的毛氈帳篷裏。索若爾也說她看到飛機上有三處著火,她衝回辦公室,打電話報告了上級。丹吉德瑪還說:「從我的位置可以追蹤到那架飛機,直到它墜毀。”“一位在當地瑩石礦上工作的蒙古目擊者說:“那天晚上兩點半左右,飛機的哀鳴聲把他吸引出來。他看見飛機降落時尾巴著火。墜落地點離他隻有九英裏,他看見了全部過程。”上述三個人,兩個是國家的哨兵,一個是瑩礦的工人,而且他們尚為年輕,應該比哈嘎瑪大娘見的世麵要多一些,至少什麽是火光,什麽是燈光還是能夠分辨出來的。丹吉德瑪和嫈礦的工人看到了林彪飛機的尾部著火,而索若爾看到了有三處著火。看來林彪的飛機確實是在烈火中落下來的。另外,一位中國的商人鄔經理在蒙古做生意的時候,曾親自奔赴林彪飛機落地的現場,自己出錢賣到了很多飛機上的殘骸並且將它們偷運到了國內。在這個過程中,他也訪問了不少的蒙古人,找到了兩位證人,他們說:“那天夜裏他正在外麵巡視,突然聽到一聲劇烈的爆炸聲之後,看到一架正在燃著熊熊烈火的飛機從天上掉下來。”還有一個年邁的老人當年也看到了幾乎同樣的情景。“1971年9月13日他正在值班,忽然聽到一聲巨大的爆炸聲。他出去一看,一架起火的飛機正往下掉。後來聽說上麵的人全死了。”上述目擊者的證言從不同的角度和距離觀察了同樣一件事情。其中鄔經理采訪的人所敘述的大概是林彪飛機失事現場附近居住的人所看到的飛機墜落地麵時的情況,他們所聽到的所謂劇烈的爆炸聲大概是右側機翼的小油箱的爆炸,由於是在超低空飛行,聽到的人可能不少,隻不過沒有人去進行詳細的調查發掘罷了。而中國《寰球日報》記者傲爾其所采訪的拉哈瑪大娘能將林彪飛機起火後在天上盤旋的全部過程觀察了將近二十分鍾之久,應該是距離飛機落地現場距離比較遠的地方所看到的景象。而Peter Hannam所詢問的證人是當地嫈礦的工人,距離林彪飛機落地現場也就五六英裏,這裏目擊者的證言說明的是飛機起火之後降低了高度正在快速墜落的情景。兩個說看到了飛機的尾部起火,另一說看到了三處起火。這是一個十分值得在下麵進一步探討的問題。上述八個人與中國或者蒙古的政治沒有什麽關係,他們絕對沒有必要編造謊言來欺世盜名。再者,他們都是十分偶然的情況下觀察到了林彪飛機墜落的全部過程。在他們的證言中存在有一個重要的共同點,那就是林彪飛機在空中的時候已經大火熊熊了,這是非常真實的見證,是具有很高信用價值的史料。蒙古人的見證,起到了畫龍點睛的作用,使本文從邏輯推理中所得出來的結論猶如親臨其境一般,應該說已經接近了曆史的真實場景。(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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