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Baitu請進!請教入籍及婚姻的問題
(2007-02-05 19:17:06)
下一個
小白兔,請教一下一個問題:
我BF持綠卡前4年都是在新澤西州居住,今年3月份搬到德州,他的綠卡9月份滿5年,根據規定,他應該是6月份就可以提出入籍申請。記得在入籍歸化要求裏好像看到過這麽一條:在滿5年的最後6個月必須是居住在提交申請的那個州。如果我BF 6月提交申請,則他在德州的實際居住時間是3個月,如果9月申請,則是6個月。但是由於記著趕緊入籍好給我辦身份,他打算6月趕緊遞交申請,這樣的話,他的申請應該是遞交到那個州的處理中心?德州?還是新澤西州?
我們可以在他申請入籍之前結婚,等他拿到公民身份後再給我調整身份呢?還是應該等到他拿到公民身份後再結婚?這兩種方法有什麽區別麽?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