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記住自己的銀行賬號是我兩星期前給自己下的死任務。我當時發誓一定要把它爛熟於心。我是在送走劉阿姨後給自己定下這個任務的。那晚劉阿姨來給我送<<明報>>和<<世界日報>>,我倆聊了一會兒。後來聊到許多夫妻剛來美國時都挺苦的,幾年過去日子過得輕鬆一些了,反而各奔東西了。因為同患難易,共富貴難。外界的誘惑太多,窮困時沒有享受的資本和心情,一旦生活狀況好轉,結發夫妻也到了視覺疲勞階段,所以,婚外情迅速滋生,離婚率則連年攀升。阿姨給我舉了幾個她身邊的例子,臨告辭時阿姨告訴我:"反正你記住:不能太信任老公,要留一手"。我附和著點點頭,而老公就坐在我身邊逗孩子。
我的家庭不富裕但是很幸福,老公是個知冷知熱顧家的人,我也是朋友眼裏被老公寵著的小婦人。我從來都堅定地認為老公不會背叛我,我隻要管好我自己就行了。嗬嗬,一定有人說我太自信,感覺太良好了吧。盡管在其他事情上很多時候我的感覺是錯誤的;可在我老公的事情上,我覺得我的感覺不會錯...因此,我婚後沒有積極地成為勤儉持家相夫教子的好妻子,反而變成了諸事不操心智商減退的低能者:愛吃老公做的飯,日子久了自己更不愛吃自己做的飯了;家裏的東西經我收拾後到用時都找不到了,為了用時不東奔西找的屋子就有老公收拾了;最可惡的是對數字一塌糊塗,總是混淆銀行卡並忘記密碼,不得不交出財政大權...這情形來美後稍有改變,我分擔了些家務,照看孩子,可在財務上是更迷糊了...自我在銀行上開了賬戶,我自己沒上網查過一次帳單,都是老公在看自己帳單時順便幫我看一眼。本來兩人的收入都屬於家裏的,誰查還不是一樣嗎?我還沒有想到要查帳時他已經查過了,他既然查過了我還有必要再查嗎?我一直不查怎麽能記得賬號和密碼呢?他不繳稅而我扣稅,把錢從我帳上轉到他帳上不對嗎?總而言之,我從不留意財務,更沒想過要對老公留一手...
阿姨走後,我倒是動了一下管錢的念頭。想想生活中真是有許多想不到的或者說是不願發生的事情,可是它並不會因為你沒想到或不願意就不發生。說到離婚,有幾對在剛結婚那會兒就知道自己以後會離婚的?還不是一樣想著能執子之手與之偕老,覺得自己是世上最最幸福的那個人。離婚者中年齡四十歲以下的夫妻居多吧?而四十歲以下的夫妻有多少是包辦婚姻沒有感情基礎的?縱不是自由戀愛也會在經人介紹後有過多次接觸吧。結婚前不都是興高采烈的幸福極了嗎?喜筵夠排場、旅遊結婚也夠浪漫吧?最後不還是勞燕分飛了嗎?在分分合合中盡是扯不清的對或錯,也無須論誰對誰錯,總之,都覺得婚前讓自己心儀的那個人變了,什麽都不對勁了。對婚前幸福生活留戀的人一定會想:他(她)怎麽就變了呢?事情怎麽會變成這麽樣呢?真想不到啊,也想不明白啊。實際上,每個人時時刻刻都在變化才是不變的真理(這是我自己的體會,也不知能不能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別拍磚啊)。
既然人的變化才是不變的事實,我固執地認為老公不會甩掉我是不是太過樂觀了呢?我不是美女,收入也不高,也不擅理家務,太普通的一個人了...想到這我開始不自信了,有些心虛...難道真要留什麽一手?怎麽留?先記賬號吧。我告訴自己一定要記住,我還不信記不住那幾個阿拉伯數字了...沒想到兩星期過去了,又把這事給忘記了。
可是,難道要來真的所謂的留一手嗎?留一手就意味著不信任,而不信任正是夫妻相處的大忌。以後還怎麽坦然相處?我還能心安理得的看著老公為我忙前忙後嗎?再撒嬌時說“我愛你”會自然嗎?...除了留些錢其餘的該怎麽著還怎麽著,你就不會做了嗎?我問自己。不會做,或者說肯定會做不好。我總覺得那是一種欺騙。而對於你想跟他共度一生的人,欺騙人一生我也太累了。因為怕被拋棄就以“莫須有”般的理由先背叛老公,那也太差勁了... 耳畔是老公均勻的鼾聲,我卻在這裏胡思亂想難以入睡。唉,這種行為已經是對勞公的背叛了。雖是自己的心理活動,也覺得自己的臉好象有些發熱。
帳號不記也罷。
謝謝誇獎。
你說得對!那我也就這樣下去吧。我也不是太擔心的,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