爨車 今天力氣『21』 | 主題: 何謂人權?
騎車的人是人,開車的人就不是人嗎?撞了不僅應該白撞,還應該賠人一輛新車!撞死人的車還怎麽開! | ||||
bigbear 今天力氣『43』 | 主題:
支持撞了白撞, 違反交通的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我開車的時候就想撞那些違章慢悠悠橫切機動車道的單車、行人。操! 他們自己都不愛自己的生命, 憑啥要十幾億不認識他們的人去愛護他們的生命!!! 正因為此,所以我騎車和走路時就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 ||||
ins 今天力氣『200』 | 主題: 照2樓的說法,凡是因為自己過失造成他人死亡的汽車司機
都應該斬立決。 開汽車的不論如何在可能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傷及他人,所以我支持撞S人的司機在他沒有責任的事故中隻賠火葬費 | ||||
爨車 今天力氣『21』 | 主題: 又鑽牛角
撞了白撞的意思是文中撞了白撞的意思 | ||||
bigbear 今天力氣『43』 | 主題:
至於鍾的案件,怎麽證明機動車速度過快?目擊證人的又不是警察(根據事故現場判斷)、也不是測速器,主觀認為不予取證,駕駛員一句汽車速度表顯示沒超速就能推翻。 加拿大法律單車擁有道路使用權,也就是可以在機動車道行駛,但正因為此,單車也要承擔“change the lane when it is clear”等交通法規。 所以,如果不能證明駕駛員“超速”,也不是追尾。那打官司隻能從人道的方向著手,惡心的說法就是為錢。因為如果警方記錄(證明)鍾是突然換幾條線(違章),換做是一摩托車以時速30km以下突然換幾條線被撞,你看有沒人理你? 就我理解加拿大法律,機動車正常行駛(含輕微超速,但非並警方認定魯莽駕駛),因其它車輛或行人突然切入、走進我正行駛的行車線導致交通事故,我最最多負超速責任。 | ||||
hyc555 今天力氣『19』 | 主題:
參與交通和使用交通設施 就要遵守交通法 | ||||
ins 今天力氣『200』 | 主題: To4樓:
就是那個意思,我說的是與你那“死人家屬賠你新車”的相對應的說法而已了。國內的相關法規已經有了很多修改,基本上是出於盡量保護生命的考慮,當然細節上和具體執行上還有很多問題。 我看不出有什麽鑽牛角尖的,哈哈。 | ||||
爨車 今天力氣『21』 | 主題:
無需多說,頭像已說明一切問題。 | ||||
xiaoshj 今天力氣『19』 | 主題:
3樓的明顯心理扭曲了!想想你如果是開不起車的人,你是怎麽看那些等不了幾秒鍾的司機的!開車最重要的就是要心平氣和!現在的交通越來越對行人和非機動車不利!廣州有很多路都是一個紅燈根本不夠時間走過馬路的,你必須要跑!操,過個馬路還要跑! 當然,我也鄙視不遵守交通法的人!我看到闖紅燈的汽車,我也會舉起我的右手,伸出我的中指!我也會提醒我的朋友不要闖紅燈,對於我們平凡的生命,並不差這幾秒鍾的時間! | ||||
ins 今天力氣『200』 | 主題: 哈哈,沒話說就瞎拽。。。
你懂個P,你根本就不知道那個頭像是什麽,好好學著吧。跟你這樣的傻B再說別的就沒意思了。 相關頁麵鏈接請點擊: http://www.gnu.org | ||||
hai 今天力氣『24』 | 主題:
就這個事,我可以給樓主打保票說,被撞的那個夜工既沒有戴頭盔,也沒有配置車前後安全燈。 因為在中國根本就沒有那種習慣,新移民就更不可能去學當地人的騎車方法。 所以那邊的司機晚上既看不清騎車的那個人,也不可能預料到他會突然連變幾線。 即使賠,也是保險公司賠,將來還是樓主這樣在加拿大的普通保戶出錢。 | ||||
怡紅公子 今天力氣『21』 | 主題: 講點實際咱們國情的
再中國,尤其是北京,大多數的情況是,非機動車到被當做停車場,請問自行車該在那裏騎? 咱們玩車的經常在馬路上騎行,速度又快,對其他的騎車人要躲閃,,不上機動車道,怎麽騎,要是這也撞了白撞,,靠,死人可就多了, 再說,沒有哪個國家可以這樣立法,,那刑事案件得成倍的增長,,,做個假象就完了,,,不付任何責任, 所以,我們應該對騎車一族進行保護 | ||||
怡紅公子 今天力氣『21』 | 主題: 講點實際咱們國情的
再中國,尤其是北京,大多數的情況是,非機動車到被當做停車場,請問自行車該在那裏騎? 咱們玩車的經常在馬路上騎行,速度又快,對其他的騎車人要躲閃,,不上機動車道,怎麽騎,要是這也撞了白撞,,靠,死人可就多了, 再說,沒有哪個國家可以這樣立法,,那刑事案件得成倍的增長,,,做個假象就完了,,,不付任何責任, 所以,我們應該對騎車一族進行保護 | ||||
bigbear 今天力氣『43』 | 主題: 10樓的,
我承認我一開車時就粗口多,動不動就想滅了那些明明違章慢悠悠過馬路、還要一臉拽拽臭屁看著你的人。 不要拿開不開車說事,我現在也看不起等不了幾秒鍾的司機。但違章就是違章! 交通規則在全世界都大同小異,車還是車、人還是人,怎麽到了我國就因為交通設計不合理就是違章的理由?我不會完全站在司機角度說話, 相反,大多數情況下我騎單車和走路, 正因為有了開車經驗才能深切體會馬路險如虎,才能為各方麵著想。 交通設計不合理是政府部門的事情,你可以去投訴、建議。 當然,每個人都知道我們蟻民的聲音和力量是渺小的,任何改變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行人綠燈亮時我也會跑、邊跑邊阿Q式地罵罵咧咧。但我不會蠢到變紅燈了還在馬路上慢慢行走,看看心理扭曲的司機會不會不等幾秒鍾來不撞我。 我看不出你這種人和我有扭曲的心理有任何不同,你看到闖紅燈(違章)的汽車會豎起中指,你的動機是什麽?因為你憤怒,你能控製你不會有過激的行為。 我開車也想撞違章的行人, 我也能控製我自己的行為。想就一定代表會實施嗎?就是扭曲嗎? 動不動就給別人上綱上線的人真正是心理有問題,自大得蹦出來開口就得罪人,真他媽的我表達自己看法還會惹到這種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