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新聞報道了一個美國29女人,因患無法醫治好的腦癌,她選擇藥物幫助自己有尊嚴地死去。她死的過程和所說的話,有興趣的人能在YouTube上看到。
她的這種行為引起了全世界人的關注,並讓德國醫學界和政府倍受震動。因為德國的法律,不允許病人自己選擇死亡,哪怕還有一口氣,醫生也要給予病人任何形式的幫助。
這種幫助是否真的出於人道主義?從表麵上看,的確是!但從病人的角度看,是否讓他或她還要忍受病痛的折磨?!
現在拿我的鄰居開說。上星期我們一個鄰居剛剛離開人世間,他還沒有滿59歲。從得知自己患癌症,到治療、化療、療養,前後大半年時間,最後還是撒手人寰。
在他剛結束療養時間不久,病情急劇惡化,被送往醫院,醫生告知他夫人,治愈的可能性為零。因此,他夫人想讓丈夫死得有尊嚴,在死前能舒服一些,便把他接回家裏,讓兩個兒子和自己一起照顧病人。
其間,他夫人通知丈夫所有的親戚,還有自己的親戚們,希望他們來最後看一眼病人。但奇怪的是,死者同事一個都沒有來看望過。這一點跟中國實在是太不一樣了,也讓我有些吃驚。
曾記得以前,我媽媽生病住院,她的同事們都來看望,病房裏人流不斷,問候聲不斷,好不熱鬧。難道說西人不需要這樣的問候與關心?
再來說一下癌症治療。我們認識的人裏,有患乳腺癌、胰腺癌、皮膚癌、淋巴癌和肝癌的。隻有一例,得皮膚癌的人沒有做任何形式的化療,其他的病人都做了不同程度的化療或者放療。
目前活著的隻有得淋巴癌和皮膚癌的病人。其他人都先後走了,經過治療的病人,最長的活了近三年,最短的在半年內就沒了。我真沒有聽說過癌症病人經過化療或放療被治愈的例子。
得了癌症,要不要進行化療?這可是醫學上的一個黑洞。治療會死,不治療能活多久?據了解,得皮膚癌的病人,她非常注意防曬,注意飲食起居,現在有五年了,沒有感到有什麽不適。
而患其他癌症的,能切除的都切除了,該化療的也都做了,可醫藥還是挽救不了病人的生命,真的讓人很悲傷。
選擇有尊嚴的去死,其實就像活得有尊嚴一樣無可非議。問題是,病人的家屬和親戚們會讓病人這麽快就死嗎?大家都希望病人能被醫治好,假如不好的話,能多活一天是一天。
據我所知,西人比我們中國人在對待死這個問題上,想得開、也看得開。有不少西方病人則認為,自己早死、早超生,少受病痛折磨,也少折磨家人。
眾所周知,西方是民主自由的,可是美國有些地方卻不允許病人自己選擇有尊嚴的死,聽起來是不是有點滑稽可笑呢?慶幸的是,開頭提到的美國女子,她所在的洲是允許病人自己選擇死還是活。
我更希望德國,在不久的將來,能允許病人自己選擇有尊嚴的去死,而不是讓家人受苦受累,自己受盡病痛折磨。讓人們選擇有尊嚴的死就像有尊嚴地活著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