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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上有一個概念說:在現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種行為叫做“非愛行為”。什麽意思呢?就是以愛的名義對最親近的人進行非愛性掠奪。
這種行為往往發生在夫妻之間、戀人之間、母子之間、父女之間,也就是世界上最親近的人之間。
夫妻之間、戀人之間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場麵:一個對另一個說,你看看,我就是為了愛你,放棄了好多的什麽什麽;我就是為了這個家,才怎麽怎麽樣的;所以你必須對我該如何如何,才能報答我所付出的。
不少母親也經常會對孩子說:“你看看,自從生了你以後,我工作也落後了,人也變老變醜了,我犧牲自己的一切都是為了你,而你為什麽不好好念書呢?”
所有這些,都可以稱為非愛行為。因為,它是一種以愛的名義所進行的強製性的控製,讓他人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事情。
我曾經看到過一本寫如何為人父母的書,作者是一個英國的心理學女博士。她在書的開頭寫了一段非常精彩的話: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以聚合為最終目的,隻有一種愛是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盡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從其生命中分離出去。這種分離越早,父母就越成功。”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距離和獨立是一種對人格的尊重,這種尊重即使在最親近的人中間,也應該保持。
以上文章是轉載於丹寫的《說是愛,其實不是》小短文。
讀後,我反思了以前自己對孩子們的愛,就是包辦太多,沒有讓孩子們學會獨立性,反而養成了他們對父母有極大的依賴性。
雖說我不像自己母親那樣,總在孩子麵前說,就是因為你拖後腿或因為你的存在,我失去了許多好的發展機會。為此,我在父母麵前總有一種負罪感,總想用萬般的努力去彌補自己給父母帶來的“損失”。
記得女兒小的時候,她是個非常要獨立的孩子。有許多事情她都喜歡自己做,比如吃飯,她基本上不需要我們大人喂,隻要飯擺在那裏她就會自己吃,從不挑嘴。
可我因為性子比較急,每次出門,看她動作太慢,就包辦代替了。我老公是因為疼愛加溺愛孩子,也喜歡包辦許多事情。
久而久之,孩子們就被我們養成了有很多的依賴思想。等我意識到了這一點,好像矯枉不過正了。唉,為人父母真不容易啊。
曾記得自己是上大學離開父母後,才一點一點成長起來的。真不敢想像自己要是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會是什麽樣子?
總之,我認為英國心理學博士說的話非常正確,那就是盡早培養孩子的獨立性。隻有這樣,才能讓孩子學習很快適應社會的能力。
要做到這一點,他們必須有機會去獨立的闖蕩我們沒有闖蕩過的領域。獨立能力越早培養出來,他們超越我們的機會越大。
父母可以和子女一輩子住在一起,但子女能力超過父母,才是父母最大的成功。
如果孩子不開口求助,就不應積極幹涉,但還是應該表示你在關注。你期待著他向你求助,隻要他覺得有必要——明確告訴孩子這一點。
Really? So people giving up their new-born baby are truly successful? What about kids sent away due to family crisis? Some learn to be independent quite young with scars that take a whole life to heal and conceal...
You might say I'm bone-picking but my intention isn't. These things are not carved in the stone. The Dr. might, after hard work, re-realized something basic but was too eager to offer something half-baked.
So you yourself didn't, couldn't, or refused to feel something similar before the English 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