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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現在中國的離婚率高得嚇人,結婚離婚的速度快得讓腦子慢的人轉不過來. 現如今,人們把從談戀愛到結婚的時間很短稱為“閃婚“, 即閃電式結婚.
記得以前在中國,從倆人正式談戀愛起, 通常都要談1到2年後才會考慮結婚. 不象如今,男女倆人相處幾個月就可以結婚,婚後發現不合適,幾個月後又可以離婚,這叫什麽事啊?!
別說老一輩的人不能理解,就是中年一代的人也不能理解這種做法. 但是談戀愛,千萬不能談成馬拉鬆式戀愛.
據統計,戀愛談5年以上的人,隻有5%的能成婚;戀愛談8年以上的隻有1%的人能成婚,戀愛談10年以上者,倆人肯定結不成婚,即玩完(分手).
真實的例子: 在我生活的大院裏,有一個女孩是出自工人階級家庭,很不幸她愛上了同院的一個男孩,該男孩出身知識分子家庭. 他們倆個因為家庭的阻力,戀愛談了8年,在此期間,女孩子為男孩多次打胎, 倆人曾經多次跟父母吵鬧,結果還是得不到男方父母的認可,最終他們也沒能走到一起,非常悲哀.
經驗表明,從戀愛到結婚的最佳時間是2到3年,由此組成的婚姻大多數比較牢固.
還在很久以前,假如有人想要離婚,那可是難上加難的事. 在我的印象裏,倆人要想離婚,那非得鬧上幾年不可. 要是女方不答應,死活不肯離的話,那男人就得等上十幾年.
例子: 我們中學裏有個男老師,他跟妻是在文革大串聯時火車上認識的,在串聯期間,他們倆就住在了一起(很新潮吧?). 不久女人懷孕了,於是倆人便草草結了婚. 可是倆人(雖說是同鄉)由於工作不在一個城市,當時倆人又無法調到一起工作,因而他們過的是“牛郎織女“的生活.
每年兩次假期,要麽男老師去妻那裏,要麽他妻來我們學校. 幾年下來,雙方都跑累了,都不願意往對方那裏跑了,漸漸地倆人感情就疏遠了,甚至變得陌生.
於是男老師便提出跟妻離婚,可他妻則認為夫肯定有了新歡才想跟她離婚,因而堅決不同意,結果離婚仗打了十幾年.
記得那女人經常來我們學校跟她夫吵鬧,她總說夫有新歡(其實當初根本就沒有),聲稱要拖住這個男人,不想讓他好好生活.
再看如今,倆人離婚的手續之簡便,速度之快讓人驚歎. 難怪人們把閃電式離婚稱為“閃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