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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中國有句老話: 養兒(孩子)防老. 言下之意就是讓孩子為自己養老送終. 通常老一代的中國人都這樣認為(我想肯定有例外): 我養孩子小, 孩子必需養我老. 這個觀念(點)是不是正確有待商討.
現在來看看我身邊的這個實例: 有個老人家養育了三個子女, 她的兒女們先後都移民美國了. 而她的兒女們也經常接她去國外小住, 但她還是覺得不夠理想, 她想跟兒女們長期生活在一起. 她常掛在嘴邊說: 在你們(她的兒女們)小的時候, 我養你們; 現在我老了, 你們該養我了. 為此她的子女們經過商量, 就著手給她辦了移民. 她為了能夠移民美國, 和國內老頭子(死活不願意移民)離了婚, 最終實現了能和兒女們一起生活的願望(她在三個兒女處輪流住). 從這個例子中我反思過, 要不要也讓孩子們為自己養老? 也就是該不該讓孩子們為自己養老送終?
對待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大部分孩子都是愛情的產物或結晶, 養孩子小應該是自己自覺自願而不是被迫的. 那麽孩子長大了, 就應該要求他們(被迫)養自己老嗎? 假如孩子是自覺自願地養父母老, 是自覺自願地為父母養老送終, 那應該另當別論. 但有些做父母的,在孩子小的時候, 他們並沒有盡到做父母的義務, 也沒有盡到做父母的責任, 那你還指望孩子為你養老送終嗎? 俗話說得好: 種瓜得瓜, 種豆得豆. 假若你隻是生了孩子,而沒有(時間和精力)養育他們或是沒有能力養育他們; 要麽把孩子寄養在別人家裏, 要麽出點錢把孩子放在全托幼兒園或寄宿學校什麽的, 讓孩子從小就飽嚐寄人籬下的滋味, 讓他們從小就有找不到家的感覺. 到頭來你還能要求孩子為你養老送終嗎?
我們現代人應該有現代人的思想和觀念. 特別是我們這群旅居海外的華人, 孩子們基本上都是在國外出生長大的, 他們深受所在國文化的影響, 他們的觀念(應該是西方觀念)是什麽呢? 我們又能要求他們做什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