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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要不是我自己為自己建立紀念碑,這紀念碑,它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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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一百元股--億安科技操縱案

(2009-06-16 23:25:56) 下一個


證監會查處“億安科技”股票違規操縱事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4月25日 22:25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4月25日電(記者張旭東)中國證監會今天對外披露了查處廣東欣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違規操縱“億安科技”股票事件。依據《證券法》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它們操縱股票違法所得的4.49億元,並罰款4.49億元。

  中國證監會已向這四家公司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它們分別是廣東欣盛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中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廣東百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和廣東金易投資顧問有限公

司。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這四家公司自1998年10月5日起,集中資金,利用627個個人股票帳戶及3個法人股票帳戶,大量買入“深錦興”(後更名為“億安科技”)股票。持倉量從1998年10月5日的53萬股,占流通股的1.52%,到最高時2000年1月12日的3001萬股,占流通股的85%。同時,還通過其控製的不同股票帳戶,以自己為交易對象,進行不轉移所有權的自買自賣,影響證券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聯手操縱“億安科技”的股票價格。截至今年2月5日,上述四家公司控製的股票帳戶共實現盈利4.49億元,股票餘額77萬股。

  這位發言人表示,這四家公司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九十條所述的行為。依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九十條的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沒收這四家公司違法所得4.49億元,並罰款4.49億元;責令它們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在交易所監督下賣出剩餘股票77萬股,並注銷違規開立的個人股票帳戶,盈利予以沒收。

  處罰中還規定,這四家公司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由開戶銀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付款憑證的複印件送中國證監會稽查局執行監督處備查。這四家公司如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完)

  中國證監會披露“億安科技”事件內幕





誰為億安買單
2003年05月28日15時01分 

    億安屬於誰

    億安悲劇終於產生了,隨著中國證監會8.98億元的巨額處罰和媒介的窮追猛打,它幾乎失去了生還的希望。這個由110億元巨額資本形成的龐大軀體倒下了,它被宣判死刑,於是,在它身上無論是健康的肌肉還是惡性腫瘤,都將瞬間化為烏有!

    真正熟悉億安內情的人都知道,億安是被中國改革大潮推上波峰,又甩到穀底的浪花。億安集團,這是一個由豪華的管理陣容,用100多億元的資金和廣大股民的投資所打造的企業品牌,它曾經閃耀著神秘的光環!然而,她的緣起、成長和衰落,再由天使淪為青麵獠牙的“黑莊”,其中有一個常人所不太理解的邏輯。

    羅成起家,借助於中國經濟改革的好風好雨,依托中國國有資本社會化經營的大勢,跑馬圈地,迅速形成局麵,5年間壘起了110億元係難以協調,致使項目中斷。

    37層高的億安廣場既是能夠提升廣州市城市形象的重大工程,也是億安集團的標誌性建築。億安廣場是億安集團實際操作的大型項目,也是對億安集團經營管理能力的驗證。

    無論是直接合作的廣州廣園東路、江門1973線公路、億安廣場、廣州大物流貨場,還是間接合作的揚州萬燕、揚州電動車、江門萬燕集團、花地名珠大酒店等,億安主要合作對象是政府。應該說,億安的產生與發展,都依托於不同的政府機構。億安集團所以能夠獲得廣州市政府和相關銀行的支持,也是因為億安投資建設了大量的城市工程,對廣州市的城市和經濟建設有相當大的貢獻。應該說,億安集團是民營企業投入市政工程建設的先導者。整體上看,廣州市給億安集團提供的外部環境是比較好的,客觀上促進了億安集團的高速發展。

    按照億安集團一些管理高層的分析,如果不是出現了“億安科技”事件,這些項目都將成功運轉。但億安對政府、政策的依附性太強,其生死沉浮都與政策、政府存在著密切的關係,如果操作不當,特別是政府機構的人事變更,會出現巨大的政策風險。

    億安的主要資金來源是國家銀行,是由負債形成的資產,實際上都屬於國家資產。如果億安集團的資產按照不良資產處置,其價值將大大縮水,會給發放貸款的銀行造成直接損失。億安的項目,多是國計民生的項目,而這些項目又多是非常好的項目。億安集團對廣州市的城市建設,作出了較大的貢獻,許多行為帶有社會性質,我們不能脫離開廣州市的社會環境來分析億安現象。因此,政府和司法機構在處理億安科技惡莊的同時,也應該從保護國家財產和股民利益的角度出發,盡力保全億安的資產並盡量保持億安集團的生存和發展,使億安集團所承擔城市工程項目能夠善終。對於億安集團比較成熟項目,盡量采取政府收購的方式,以保全資產價值。

    億安集團的主要經營項目都是和政府合億安集團出現了較大的帳麵虧損(約為6億元左右),由於這些經營項目多是未完成的項目,很難界定為真正的虧損。事實上,億安主要項目的運行狀態不像一些媒介說得那麽糟糕,多數項目已經度過了最艱難的起步期。

    在我們的經濟環境中,不存在純粹的經濟現象。億安現象本身屬於一種社會現象,其中有體製和機製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億安雖然是民營企業,但主要的經營資源、經營載體都是政府,它的倒塌,更是社會成本的損失。

    從社會成本的角度出發,是摧毀億安的成本大,還是改造億安的成本大?

    在我看來,億安集團既有產生的理由,也就有生存的理由。億安集團雖然出現非常嚴重的違規乃至犯罪事件,但畢竟是個人犯罪,公司本身沒有搞過非法的決策。因為個人犯罪導致企業的倒塌是悲哀的事情,應該合理界定個人犯罪與公司經營的關係,在處置個人犯罪的同時,企業的正常運行不應該得到破壞。有關部門在處理億安科技案時所采取的“一網打盡”措施(億安集團主要高級管理層同時被監視居住,後多數被解除釋放),沒有照顧到一個大型企業集團的正常經營秩序,造成了較大的企業損失。處罰億安真正受損的是銀行、政府和股民,據粗略估算其損失額大概在10~15億元。如果億安集團能夠通過與國家、政府、銀行和國家監管部門的溝通,曉之以利害,有望緩解外界對億安集團的壓力。隻要億安存在,冤有頭,債有主,總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損失;如果億安消失了,所有的事情都失去了責任承擔者,損失更大。

    億安集團高層16人被抓後,我隨即到北京與相關部門、知名企業家和學術界接觸,探求挽救局麵的策略,得到了積極的響應。中國證監會的有關領導也表示:他們希望億安集團能夠與政府、銀行等方麵溝通,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采取積極的態度處理危機。至於億安科技案的處罰,完全是依法行事,並無什麽說不清道不明的背景。一些著名企業家甚至伸出援助之手,願意幫助億安解脫困境,但卻沒有獲得億安集團主持局麵人士的積極回應。

    反思“億安科技”

    “億安科技”是羅成命運的生死結,它曾經成為解開億安經營惡性循環怪圈的鑰匙,又成為懸在羅成頭頂的絞索。一方麵,“億安科技”成為羅成絕處逢生的救命稻草,對於羅成所編織的完全出於負運轉狀態的產業鏈來說,的確是一個很好的解套方式;另一方麵,“億安科技”成為億安集團很好的品牌和無形資產。如果羅成當時能夠有足夠的理性和智慧的話,完全可以借此機會盤活企業,應該說是千載難逢之良機。本來,對於正常的企業來說,股市融資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企業應該有效、合理地發揮金融資本的效能,實實在在發展實業。但羅成聽信“師爺”的策劃,將股市募集的資金又投入股市“跟莊”,而且跟一單賠一單,最終不能自拔。羅成沒有能通過股市融資解決自己企業的根本問題,反而被股市套牢,自己成為別人“資本運營”的工具。

    “億安科技”案早有定論,但是,“億安科技”對於中國股市的意義遠遠大於對於羅成的意義。現在,讓我們將“億安科技”案這盤“死棋”再還原到當年的現實環境中,就會產生更多的體悟。

    “億安科技”(0008)股票曾經從1998年8月的5.6元左右,最高上漲到2000年2月的126.31元,漲幅高達21.5倍,被“譽”為中國股票市場的神話,“億安科技”成為中國股票市場的“領頭羊”。事實上,當億安科技在上衝至70元的關頭,我們聽到了管理層有人對此公開叫好,認為億安科技的活躍是為沉悶的滬深股市帶來了刺激;同時,眾多媒體為此歡呼雀躍,到了2000年2月15日上午10時3分,億安科技股票突破百元,很多地方股民們集體起立鼓掌。

    從這裏開始,百元億安帶起的高科技股的高市盈率將削弱甚至打消本地高科技企業尋求海外上市的意圖,轉而到本地的資本市場上融資。在股市啟動的初期,如果沒有莊股的推動,股市的發展將十分困難。據有關數據,在億安科技的行情發動之前,中國的券商違規違法嚴重。500多家券商除極少數的、全部有挪用客戶托管的入市資金;全部有盜賣客戶托管的股票;全部爛拆銀行資金—數額達到近4000億元。這是一個多大的金融風險?億安科技的悍然拉高,大市摧枯拉朽,風卷殘雲,一夜之間,解決了“全國”被套的所有爛賬,多年的垃圾股變廢為寶。當然,在這個市場上的確也沒有失敗的英雄,因此,當年奮勇捧場的高手們,紛紛落井下石,以洗脫自己的幹係。

    一些理性的股評人事呼籲,對於中國第一支拆股後的百元股票億安科技也應多一些公正。一些股評人士甚至說,億安科技是中國股市托市的客觀需求,現在卻要“卸磨殺驢”。

    至於非法操縱股價,更是個體非法行為。事實上,1997—2000年間,中國股市已查實確涉違規的幾達100多家,占上市公司總數的一成,處於黑箱中尚沒有揭蓋子的更不知有多少。來自深圳的調查顯示:深圳證券交易所於1998年12月以來就曾多次向證監會反映過億安科技股價出現異常波動的問題,1999年四季度異動更為明顯,並於2000年向中國證監會提交了關於億安科技出現嚴重異常股票交易的專項調查報告;2000年深圳證券交易所通過實時監控,共發現異動股票476起,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億安科技、中科創業、ST海虹、ST深華源等17隻出現嚴重異常交易股票的專項調查報告19篇。但是,來自深圳的報告認為,對於“億安科技”違規事件“證券監管部門的處理卻是滯後的和無力的”,拖延了很長時間沒有查處,使得操縱者從容圈錢,股民見其股價突破百元而監管部門不說話,於是錯把反常當正常,結果紛紛套牢。於是有人提問,負有市場監管之職的部門為什麽不在連散戶也能看出不正常的情況下果斷暫停億安科技交易截斷違法所得變現途徑呢?在此期間,不明真相,誤上賊船的股民利益誰來保障?

    2003年3月26日,億安科技案在廣州中院開庭,5位股價操縱案嫌疑人在法庭上現身之後,未免使媒介有些失望,人們從5位股價操縱案嫌疑人身上難以找到“黑莊”的影子,毫無“神通廣大”的行色,而他們共同的辯詞就是否認個人犯罪,聲明億安股價操縱案屬於“公司行為”。法律往往是特程判斷,即對某一過程行為本身的判斷,而不會作出全程判斷。盡管犯罪嫌疑人可以描述出充足的前因後果,但超出了法律判斷的範圍。5位犯罪嫌疑人未必是股價操縱案的真正操作者,也未必是股價操縱案的受益者,但他們不可能逃避犯罪過程記錄,也不可能逃避法律責任,在他們身後,更是無數直接受害的股民!

    人們不難看出,億安科技案既不是羅成的獨角戲,也不是億安科技的獨角戲。資本市場規範是一個博弈過程;資本市場的規範從來都是從不規範到規範的過程,一個完美的市場是不存在的。股市隻有在發展中規範,而不能規範了再發展。規範行為對投資者是一種約束,也是一種博弈。天造羅成,羅成一不留神就成了莊主;天滅羅成,羅成瞬間身敗名裂。而且前後形成因果關係,前麵成功導致了後麵的失敗。如果我們要描述中國股市的發展史,億安科技毫無疑問會成為濃重的一筆,羅成也會成為象征性的人物之一。我們無意為黑莊辯解,隻是希望在認識問題上,多一些公正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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