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遺物中還有一些銀行卡和存折,以前我們寄回的錢他幾乎未加動用,原封不動地存了起來,自己確保持過那清貧的生活。父親單位房改以後購入的老房,應該是他老人家的一筆不小的遺產。進入九十歲以後才停止的炒股帳戶,其它理財、基金、投資等有價證券賬戶,仍然需要清理,我現在隻能通過繼承的方式來處理一切。
繼承手續在哪國都是複雜的,在中國就更是如此,尤其是由中國人變成的外國人來繼承就難上加難。中國各個機構,乃至國人,對他們都不歡迎,總是想方設法設置障礙,樂於見你碰得頭破血流,落荒而逃。
無畏慣了的我要在短短的三周之內,辦理公證,申請繼承父親遺產。挑戰現行製度,知己知彼,就從孫子兵法學起。
在離退休處老陳的建議下,來到附近錦江區公證處谘詢,小姐們公事公辦地給我解釋了公證處出具遺產繼承公證書,申請人所需提供的資料如下:
綜上所述,自以為第一和第四條沒有問題,詳細交談以後才發現,除了第一條以外,其餘四條我都拿不出他們所需要的證明文件來。為何如此,且聽我一一道來。
第二條,我的父親去世時已經九十多歲,要我證明他的父母叫什麽名字,是否健在或者何時去世的,我無法證明。
父親的配偶,也就是我母親的去世日子自然記得,要找證明文件難度較大,畢竟已經過去近三十年了,不過並不是不可能找到。然而要證明母親去世以後,父親沒有再婚的證明文件我根本無法提供,甚至應該到哪裏去弄這樣的文件,我是全然不知。公證處指點,先去省民政廳查找二零零四年以後,父親沒有登記結婚的證明,然後還要到省檔案館,查找母親去世至二零零四年間同樣的證明。至於未領證的事實婚姻,則不用我操心,要經過他們來查。
關於父親膝下子女的證明,我惟有出國前被注銷的戶口薄和早年帶到美國的出身公證,上麵記錄有我們的父子關係,然而要證明父親這麽多年來,是否有過收養或者抱養子女的證明文件,我卻無法提供。
總之,親屬關係證明,不是想象的那樣簡單。
第三條,父親遺產能否被繼承,關係到中國繼承法中的複雜條款,是否合法納稅?有無偷漏稅行為?有無違法所得?國家稅法出台之前,父親就已經不再負責工程項目了,在家獨居多年,既未經商,又未下海,房產都是在國家政策下購得的房改房,中國個人財產稅法,很多我連了解都談不上,更別說提供證明文件了。我二十幾年來回國不超過八次,哪裏去證明這些。此外,父親房產的位置和周邊環境,是否能夠被外國人繼承,還需要國家安全局出具的相關證明文件。
第四條,應該簡單的證明,事實並非想象。我提供了詳細的法律文件,包括中國公民身份證、成都市公安局頒發的戶口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的護照,美國聯邦法院更名文件、美國護照。因為曆史和明顯的原因,有些證件已經過期,但這些文件已能夠清楚地表明身份和姓名的演變過程。
公證處的小姐們卻不這樣認為,要求我對證件進行公證,還好意提醒,其中的英文件可去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公證。剛想這不難操作,接下來她們又說,公正結果要由中國外交部認證。還要去趟北京?我想,就算去了,人生地不熟,能辦成這事兒的幾率為零。
我忍不住嘟囔幾句,“連政府和國家權威機構頒發的證件都不作數,還有什麽能夠作數。照這理,你們所出具的公證書,又有誰來證明其真偽呢?”她們理直氣壯地回答我,“這年頭,假身份證多的是,規定不能違反。”乖乖,看來假冒偽劣不僅僅於食品領域,惡瘤已經擴散到整個社會的肌體,真是應驗了海外流傳的那句話,“在中國除了騙子是真的,什麽都是假的。”
第五條,我申請的繼承當屬法定繼承範疇,並且是唯一法定繼承人,怎樣證明盡贍養義務,無虐待行為?聽說幾年前國家出台一項“常回家看看”法律,規定子女不回家看望老人為違法行為,可算沒盡贍養義務,但明確規定的探望頻率並未界定,守法與違法的底線不明,我們回國看望老爸的次數不多,特別是出國最初打拚的那些年,不知是否違法。每年定期寄錢回家補貼幫助老人生活,算不算盡贍養義務呢。這樣的證明文件,你該如何出具呢?
繼承權唯一性,則需要時間才能證明,就算是法定繼承,我這種簡單的家庭關係可以認定,但還是需要排除遺囑繼承的可能性,需要證明父親生前並沒有寫下遺囑與他人。公證調查取證期間,他們會通知所有他們認為與父親相關的親戚,劃定一段時間,等待其它繼承人或者遺囑持有人冒出來,等待期結束以後才可以認定繼承人。
以我在中國停留三周的計劃,要辦好公證,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想辦理一個委托書,授權他人替我辦理,結果由於情況特殊,被告知行不通。行不通的原因是,委托人必須是繼承人之一,恰恰我是唯一繼承人,便不可能有之一,此路不通,必須自己辦理一切。
沒有公證書,一切有關的遺產繼承皆不能辦理,但是別忘了,中國是一個人治的國家,在這片國土上的一切個人行為必然打上社會的烙印,社會關係是人們賴以生存的營養和土壤。我這書生,自到美國以後過起了簡單而自由自在的生活,社會關係極其簡單,幾乎忘記了社會關係的重要性。在成都的這短短三周時間,現實再次將我拉回原本中國根的自己,土生土長於成都,曾經三十多年的風風雨雨,盤根錯節的關係網,一一浮現出來,繼承遺產的事情非按中國方式不可。
有了錦江公證處谘詢的收獲,很快心中便有了辦理繼承手續的結論,必須運用社會關係,在各個要害部門內運作,隨機應對,攻堅克難。
細數一遍成都各大公證處,律所和與之關聯的舊友關係網,很快目標鎖定在成都市某公證處,由於有了熟人幫助,並未受限於所有文件齊全五個工作日後才開辦的規定,公證處決定讓我一邊提交材料,他們一邊同時辦理取證與調查,很快就獲得公證處出具的財產調查函。接著開始,憑這紙信函走訪了中國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成都銀行、國金證券、東方證券、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百年人壽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獲得父親留下的財產資料並轉交公證處備案。
有些父親告訴過我帳號密碼的,就直接取出。涉及外幣提取的手續特別麻煩,外國人提取外幣比中國人來提更難,因此直接用父親的身份證加密碼,編了個理由,說是春節後要為留學國外的孫子交學費,因為大多數家境不錯的中國人都在做這件事。壹萬美元是限額,多取則要事先預約,銀行有錢的時候再打電話告訴你去提款,取人民幣也一樣,不過限額要高些就是了。
在銀行辦理業務的大廳裏,看見來來往往的客戶幾乎都是老人,為了手中的辛勞所得不致貶值太快找出路,他們周圍有著一大批理財經理光顧,有人說老人們盯著銀行利息的同時,銀行正盯著老人們的本金。銀行辦事有個普遍的規律,存錢容易取錢難。一旦存入銀行,自己的金錢就象變成了銀行的,動用起來則需受銀行監管,說取給你就取給你,說不取給你,隨便找個理由就行了。
父親的所有帳戶,我目前隻有知情權,而無動用的權利,一切都要等遺產繼承公證辦好之後才能動用。沒有權利之前,喪葬費用開支的借款無法了帳,連父親生前告訴過我,要給照料他生活的保姆阿姨一筆錢的想法都不敢讓保姆知道,就怕兌現不了。
證明自己的身份,大概是世界上最難的事情了,證明已有洋名的我就是那個當年出走的我,否則絕不可能拿到用洋名繼承遺產的公證書。按照公證處熟人出的點子,到父親單位人力資源處想試試人證的力量,畢竟有很多兒時一同長大的朋友既沒忘記過去的我,也能辨認出現在披個洋名的我。通融通融一下吧,父親原單位就象娘家一樣,我這海外遊子也隻能依靠你們了,你們都不幫忙何人肯幫忙。
然而,人力處新生代辦事小姑娘並不買老人的帳,堅持隻能證明父親檔案裏記錄在案的內容,雖然共產黨的檔案出了名地細致,但兒子改名的事實大概他們還是沒有寫進去,小姑娘堅決不出我就是我的證明。人力資源處長的麵子她也敢不買,我有些激動了,問她到底有哪些具體內容,檔案上的記載不能滿足公證處要求的內容,咱們對症下藥,該找誰找誰,逐條解決,之所以我敢這樣,其實我是有把握請他們公司總裁出麵的。
不知道小姑娘是吃了螺絲肉轉不出來,還是受黨紀訓練得六親不認頑固不化,不讓我知道共產黨這該死的檔案到底記了些什麽見不得人的事情,翻來覆去,她隻說公證處光想拿錢不做事,讓她替他們幹這活兒。好說歹說,她就是不通情理,第二天同學當人事科長的弟弟帶我去見她,一進門她就老師老師地叫得親熱,我告訴他人都死了,你還抱著檔案有屁個用啊,趕快給我複印一份好交公證處,處長、科長都出過麵了,她是個聰明人,知道我是可以把總裁也叫到她這裏來的主,極不情願地給我複印了一份父親的檔案。拿著這份壓了父親一輩子的人事檔案,我忘了自己要辦的事情,瞬間更感覺到父親的偉大,這份壓在他心底的秘密,曾經保護了他疼愛的孩子心靈純潔,不受委屈和壓抑,可以象其它根正苗紅的孩子一樣健康成長。
我就是我的命題還是沒有證明。
晚上躺在床上碾轉反側,久久不能入睡。已是淩晨兩點鍾,腦袋裏突然冒出個想法,趕快翻身起床,找來紙筆寫下來,生怕早晨醒來會忘記掉。
第二天一大早,跟自己原單位的好朋友同事通了個電話,要來公司總裁兼黨委書記的手機號碼。這如今的書記兼總裁,其實當年一道工作的小年輕人,論資曆他還得叫我一聲師哥才對,電話裏當然不能擺資格,畢竟今非昔比了,我現在請他幫忙證明我就是我的難題,聽過之後,他非常幹脆地對我說,沒有問題,問我需要怎樣辦。有權就是好啊,難怪人人都想往上爬。我簡單地要求,在一份我就是我的證明上,蓋個紅色大印即可,我口頭簡述了一下證明內容,他問我何時需要,當然,我的回答是馬上。眼下正是春節放假,他馬上給辦公室主任打了個電話,約他一小時以後到辦公室去見我,給我蓋章。放下電話,我馬上在路邊找了個文字、裝印雞毛店,花五塊錢,使用他們的電腦親自打印一份符合公證處要求的證明文件。
與同樣是老熟人的辦公室主任見麵後,二話沒說我的證明文件上便有了鮮紅的印章,我就是我了。
公證處熟人辦案就用熟人辦案的方式方法,為了節約時間,需要調查取證的程序,不等一切資料齊全便同時進行了。取證人員打來電話,讓我趕快自己選定兩個調查對象,事先打好招呼以便順利辦案。趕快找了同學的父母和事先通了氣的娘家老人為證人,等候公證處的調查。有了這樣事先的安排,調查、取證帶按手印,隻一個下午的光景,全部搞定,沒有關係能行得通嗎?
最後本人到公證處麵談,對話內容皆是呈堂證詞,自己口述內容與公證員的對話寫到公證文件中,就是調查結果,絕無欺騙,無須懷疑,到是省了他們舟車勞頓出去調查了,也省了我對於調查不利結果的擔心,雙贏啊。所有資料這會兒都齊備了,報批公證處領導審核,公證費一繳,不可能事件變成現實。
公證書一到手,馬上到國安局申請審核、到房管局和國土局申請過戶、到銀行取錢或改戶頭,一路綠燈。正式房產證和土地證在離開成都的前一天終於握在了手裏。